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广安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为有效避免原连续式停车位在使用中存在的,因个别车主不将车辆停放在停车线内,造成其他车辆也无法规范停放,同时由于两车停车间距过小,造成车辆进出不便、非机动车道通行受阻、车位使用效率降低等不利因素。今年6月,我局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原有国家标准(GB5768-1999),同时新国家标准未废除该标准,在建安路部分路段试行施划“日”字停车位,以方便车主安全快速地将车辆停至车位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以及《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规范停放。我局不存在故意留空位引诱车主违法停车的“钓鱼”执法行为。
欢迎广大市民来信、来电对我市城管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我局将认真对待你们的意见和建议。监督举报电话:0826—12319或0826—2336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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