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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四川手机报] 警察喝酒死,公安局按因公牺牲补偿1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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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15
警察不是死在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现场,而是酒桌上,本身就是个笑话,还“因公牺牲”真是天大的笑话,现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19
公款吃喝!这种民警应该枪毙、赔个鸟。200多万、我们镇一年养的猪都卖不到这么多钱!这不是吃人民的祸害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20
该赔,国家机构、国家工作人员,就是涉黄也算牺牲!!!不然那么多人考公务员干嘛!!!!!!!!!所以说、、、、、、、好好好好好好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22
这是一起严重的公款吃喝责任事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23
同意中国解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23
同志们!那是纳税人的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24
新都龙桥一农民工为抗洪修桥不幸被石柱压死,他全考拿点自己劳动换来的那微少的工资,没吃国家穿国家,结果赔了八十万,照这民警察的赔偿那我们这位民工是不是太不值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26
他妈的爪娃子,他以为公家的酒大吃大喝,人民的财产大吃大喝,要遭报应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27
因为工作而喝酒后饮酒而死,是非常应该算因公,也非常应该赔偿。:handshake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29
赔钱是没的说,但这钱得由相关责任人个人出,且必须追责。如果是政府的名义让纳税人出,还因工牺牲。那真是国人,及政府的悲哀,更说明严打之下的腐败是何猖獗。呜呼!公理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30
拿人民的税钱,慷国家之慨!养一群酒囊饭袋。依法处置才是正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30
所谓因公死亡,是指在工作中,上下班途中死亡的,是对死者的一种褒奖,警察大吃大喝发生意外,能算因公吗,是对因公死亡这个称呼的莫大讽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32
为什么警察喝酒醉、死,也是因公牺牲呢?怎么平民醉死就是穷吃饿吃呢?是有争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33
有他们大吃大喝的钱,对于地震灾区人民要挽救多少人生命和家庭,我真为这些国家蛀虫感到耻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33
自己喝多了,还赔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34
这样不是在鼓劢和奖励大吃大喝吗?这样弄他们不是更加不考虑一切了,总之有人买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36
我直接无语、还是给共产党打工好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38
8个人喝了6瓶白的,11瓶啤酒。这尼玛还叫工作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40
怎么能算呢?喝酒也是警察的职业吗?这恐怕是在拿人民的钱来替一同喝酒的那几个人买单吧?喝酒死的责任是谁的?一是自己,二是劝酒的,为什么要广大人民来买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41
这个该另外7人赔钱,安微公安监管部门你们是吃什么长大的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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