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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四川手机报] 警察喝酒死,公安局按因公牺牲补偿1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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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2:54
喝酒喝死都想得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2:54
喝酒喝死都想得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2:57
酒楼该赔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02
办案经费?办公经费?专项经费?小经库?查!查!查!一查到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04
贪洒死了不应叫牺牲,这就是工务员的特特殊性。难怪土皮流忙都想进工务员行力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06
工作中能喝酒吗?吃晚饭喝那么多酒算工作,喝出问题算因公牺牲,拿人民血汗钱这样花,这算哪门子王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07
恶心!知道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07
恶心!知道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15
社会大大的有钱,占着粪坑不拉屎。还赔款。何年何月公务員才实行合同制,要干的好的,干的不好的就炒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16
社会大大的有钱,占着粪坑不拉屎。还赔款。何年何月公务員才实行合同制,要干的好的,干的不好的就炒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2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2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22
赔应该是要赔的!但是不应该属于因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22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29
滑天下之大稽,应该给予同餐人员严重处分,并罚款,将罚款给家属,而不是拿公款赔偿,警察就应该为打击歹徒而牺牲,怎么可以因为陪酒,陪酒反应了相关部门的腐败与无视国家规章制度!应严惩相关人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31
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公事禁止喝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33
真可笑,这个是学习吗?估计是学习喝酒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33
大吃大喝了,已经腐败了,还赔偿……丢国家的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41
凭什么?中央早就三令五申,不得大吃大喝,摔死活该。凭什么要纳税人买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42
酒楼里吃工作餐?……工作餐还可以喝那么多酒。简直扯蛋,,,有事出警怎么办?。。。我们这边有一句民言:(公安比黑社会的都还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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