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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四川手机报] 警察喝酒死,公安局按因公牺牲补偿1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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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2:40
真他妈有钱,  喝酒喝死了,  还有钱赔,   那酒可要涨价了     中国警察那么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2:44
假如因为别的神马染上艾滋病,是否也要按照因公XX赔偿?这是其一。如果是因为公事喝酒,那么上班时间喝酒是否违纪?8个人喝这么多酒是否该如何认定?这是其二;其三如果不是上班时间喝酒,那出现这样的结果是否该认定因公?其四,这餐饭花了多少钱?谁出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2:47
人民公害(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2:53
喝酒的事大家清楚,喝的喝,劝的劝,喝死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2:54
喝酒喝死都想得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2:54
喝酒喝死都想得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2:54
喝酒喝死都想得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2:57
酒楼该赔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02
办案经费?办公经费?专项经费?小经库?查!查!查!一查到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04
贪洒死了不应叫牺牲,这就是工务员的特特殊性。难怪土皮流忙都想进工务员行力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06
工作中能喝酒吗?吃晚饭喝那么多酒算工作,喝出问题算因公牺牲,拿人民血汗钱这样花,这算哪门子王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07
恶心!知道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07
恶心!知道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15
社会大大的有钱,占着粪坑不拉屎。还赔款。何年何月公务員才实行合同制,要干的好的,干的不好的就炒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16
社会大大的有钱,占着粪坑不拉屎。还赔款。何年何月公务員才实行合同制,要干的好的,干的不好的就炒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2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2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22
赔应该是要赔的!但是不应该属于因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22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29
滑天下之大稽,应该给予同餐人员严重处分,并罚款,将罚款给家属,而不是拿公款赔偿,警察就应该为打击歹徒而牺牲,怎么可以因为陪酒,陪酒反应了相关部门的腐败与无视国家规章制度!应严惩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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