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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四川手机报] 警察喝酒死,公安局按因公牺牲补偿1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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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07
恶心!知道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07
恶心!知道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15
社会大大的有钱,占着粪坑不拉屎。还赔款。何年何月公务員才实行合同制,要干的好的,干的不好的就炒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16
社会大大的有钱,占着粪坑不拉屎。还赔款。何年何月公务員才实行合同制,要干的好的,干的不好的就炒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2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2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22
赔应该是要赔的!但是不应该属于因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22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29
滑天下之大稽,应该给予同餐人员严重处分,并罚款,将罚款给家属,而不是拿公款赔偿,警察就应该为打击歹徒而牺牲,怎么可以因为陪酒,陪酒反应了相关部门的腐败与无视国家规章制度!应严惩相关人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31
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公事禁止喝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33
真可笑,这个是学习吗?估计是学习喝酒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33
大吃大喝了,已经腐败了,还赔偿……丢国家的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41
凭什么?中央早就三令五申,不得大吃大喝,摔死活该。凭什么要纳税人买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42
酒楼里吃工作餐?……工作餐还可以喝那么多酒。简直扯蛋,,,有事出警怎么办?。。。我们这边有一句民言:(公安比黑社会的都还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42
应该说这个小警察没背景,不然可以评个烈士。200万不算多!反正是纳税人的钱,不蛋疼!纳税人在中国得到尊重了吗?这在全世界来说只有中国才有的现象。周永康统治政法系统十余年,那周永康又是谁提上去的呢?是人民选的吗?这就是共产党体制出了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51
中央早就禁止大吃大喝,警察喝死只能按普通公民结伴喝致死,出钱应该是在场个人共同出钱,凭什么是国家补偿,,?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3:55
赔与不赔问一下纳税人吧?家里人到发财了,老百姓倒霉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4:10
要改革,权利制约和财政管理不到位

发表于 2014-8-7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款吃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4:19
由此可见,现在的公安,检查,法院。在各基层的乱象,不是老百姓能想象得出来的。只有你想不到啊,想不到。没有它们办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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