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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警察喝酒死,公安局按因公牺牲补偿1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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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7 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徽祁门县警察朱璘,在一次“工作晚餐”中喝多了,下楼摔倒重伤身亡。祁门县公安局垫付了90余万医药费,又参照因公牺牲标准,答应给朱璘亲属130万元补偿……这种处理方式是否合适,引发讨论。

>>工作餐上喝多了摔死
今年1月8日下午,祁门县公安局金字牌派出所教导员康光辉与民警朱璘等5人到本县闪里派出所进行学习交流。当晚,闪里派出所在某酒楼二楼包间安排了“工作晚餐”。晚餐共13人参加,除司机、值班民警外,8人喝了6瓶白酒、11瓶啤酒。就餐结束,朱璘下楼时突然往前倒,头部着地。因伤重,于6月13日去世。
今年5月,在事发4个多月后,康光辉以及闪里派出所所长均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
>>参照因公牺牲补偿130万
朱璘家属要求严肃处理责任人,赔偿300多万元。祁门县公安局最终答应一次性补偿130万元,条件是家属要签承诺书,放弃对县公安局以及其他民警的申诉主张和赔偿要求。但由于朱璘父母没有明确放弃对县公安局其他民警的民事追偿权利,县公安局已经中止付款。
祁门县公安局局长汪华峰称,对朱璘之死是参照因公牺牲标准处理,因公牺牲民警的抚恤补偿在70万元左右,多补偿的钱包含了对涉事其他民警的民事追偿部分,钱先由县公安局垫付,对涉事其他民警的民事追偿工作,事后由县公安局执行。
>>疑团:参照因公牺牲是否合规
律师分析认为,关于130万元补偿有多处疑点需要追问:
1、参照因公牺牲标准补偿,是否合规?如此高额赔偿有何依据?
2、公安局为其他民警垫付民事追偿款,是否合乎程序?
3、县公安局是财政拨款单位,所垫付的资金从哪里来?是否符合正当行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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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8:33
支出这么多钱,人民同意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8:38
反正都是你们国家的钱   随便怎样安排。   全都是杂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8:43
应该算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8:46
现在我们的国家真的已经无药可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8:46
臭      还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8:46
已经违反公安部规定应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8:46
臭      还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8:46
臭      还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8:48
请用他们私人的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8:48
吃喝玩乐还因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8:49
公安局肥得流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8:52
尼玛,国家单位就是不一样。想咋样就咋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8:52
太他妈杂碎,全是一堆垃圾,浪费纳税人的钱,应当从上严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8:53
我只能说警察才是人,我们老百姓只是中国的宠物,还的分什么宠物,为当官的办事是高级宠物,老百姓只是中国的土狗,怎样都不会起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8:53
简直是胡来,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都被你们这帮畜牲给践踏了,相关部门一定要追究其责任,不能拿国家财政和人民的钱供他们这样嗜挥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8:53
简直是胡来,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都被你们这帮畜牲给践踏了,相关部门一定要追究其责任,不能拿国家财政和人民的钱供他们这样嗜挥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8:54
不应该补偿,朱璘首先违背了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应革职处理,公职人员工作其间因喝酒致死,国家没有文件规定给予补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8:54
这是什么情况、喝酒喝死、赔130万、全国人民同意吗?奇葩、真是奇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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