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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ifa333

[及时新闻] 请南江纪委万国书记解释在拆迁中虚拟项目或名称进行的补偿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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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些什么小网民,以为发几句牢骚,纪委书记就给你们答复么,好天真哦

发表于 2014-11-1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看你发的帖子,谢谢关注!我最近回河南去了,所以现在看见网上说这个事情很热闹,说明大家还是很有正义感的,对于在帖子中说的南江前进采石场法人关于和国土局虚拟的赔偿项目一事,确实如此,在法庭上陈xx是公开承认了的,他和国土局签订的协议里面那11个项是虚拟出来的赔偿项目,在这里希望南江纪委高度关注一下,应该严厉打击用虚拟的项目骗取国家资金的事情!谢谢给位的关注!

发表于 2014-11-1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21000 发表于 2014-10-29 10:02
据说南江国土局某副局长被纪委谈了话,期待南江纪委打苍蝇,不要像孙悟空打妖怪,有背景的又平安无事了!

据说这次县纪委锁定了很大一批涉及地灾重建中的违法人员,各个局都有,并不是楼主所提法庭中所指虚构事件.可能会像孙悟空打妖怪,有背景的又平安无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2 07:30
关于大家所说情况我回复如下,我请求辞职,回家种红薯!继伟同志都走了,他会带走大家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靠山吃山的样版,只不知供的那路神仙,是否出手相救?

发表于 2014-11-2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靠山吃山的样版,只不知供的那路神仙,是否出手相救?

发表于 2014-11-2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万书记,别理他们,那些个看人家法人得了补偿了就眼红的,也不想想,人家自己去和国土局谈的好多钱,管别人是不是虚拟的,有你什么事情呢?真的是多嘴,别人谈一百万,一千万都是别人的功劳。一个小工人也来凑热闹。

发表于 2014-11-2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兴马乡原书记 有问题

发表于 2014-11-2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靠山吃山的样版,只不知供的那路神仙,是否出手相救?  

发表于 2014-11-3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万书记,别理他们,虽是靠山吃山的样版,但他们供的有几路神仙,都是可以管到你的, 别为了什么原则而毁了你的前程.

发表于 2014-11-3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靠山吃山的样版,只不知供的那路神仙,是否出手相救?  可让万国书记为难了..........

发表于 2014-11-3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这些妖怪是有背景的,会有佛祖保佑的,不把他们保住,会拔出萝卜带出泥,这些妖怪一定没事的,不信走着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3 11:29
现在是关系社会,别人后台硬,纪委咋可能去管嘛,你些个刁民,不信试试看,纪委绝对不可能把他们哪门样!

发表于 2014-11-3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志哥们,又在含沙射影的说哪个嘛,硬是要弄几个乱搞的下课才安逸蛮,也体谅一哈人家嘛,别人能虚拟出来项目赔偿是人家的本事啊,你去红啥子眼睛呢?

发表于 2014-11-4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123lvshijia 发表于 2014-10-31 11:19
以我个人的观点,在拆迁中如果有虚拟的项目和名称来进行补偿的行为是违法的,是变相的合伙套取国家资金的行 ...

真正的那些有违法违纪和腐败行为的人员,只要找上面的人活动活动,你懂的。基层纪委还可能过问吗?所以不要太相信纪委了!

发表于 2014-11-4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南江纪委,那些公务员私下和企业搞权钱交易的,应该查一下了

发表于 2014-11-4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77589 发表于 2014-11-2 12:04
万书记,别理他们,那些个看人家法人得了补偿了就眼红的,也不想想,人家自己去和国土局谈的好多钱,管别人 ...

楼上的说得好,你管别人是不是虚拟的,人家自己想尽办法,吃尽苦头才和国土局谈了那么一点钱,完全不够哪一头,他们的投资是很大的,那个法人干事情很有魄力的,高瞻远瞩,看准了采石场有法搞,他们那个采石场如果海螺 不来的话,再搞十年都没有问题的。他们几个投资的人都是花了很大代价才搞了这么一个厂,由于有的是公务员领导身份,也就没有继续向政府多要赔偿,已经很支持政府的工作了,居然半路上冒出一个工人来想分他们的钱,咋可能给他一分钱嘛,简直是无理取闹。
发表于 2014-11-5 13: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由国土局,拆迁办解释。或者由法律工作者做相关法律法规解释。

发表于 2014-11-5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朋友的关注,现在把我了解的一些情况给写出来,南江前进采石场的法人和国土局(南江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的合同内容如下:一.地面附着物补偿;   二各类机械设备拆除、搬运补偿;   三.批准采量中未开采的余矿补偿;   四.新修厂区道路补偿;   五.矿山开采库存矿石量补偿;   六.停产停业补偿;   七.矿山剥离量补偿;   八.矿区范围外合理剥离量补偿;   九.机械设备安装费补偿;   十.矿山搬迁无法使用的机器设备补偿;   十一.看厂费补偿。
     以上是国土局给南江前进采石场进行分项补偿的总合同内容,里面除了第三项和第六项是采石场的法人投陈xx资的,其余九项都是该厂承包人丁xx投资的。由于是政府这边第三方引起陈xx和丁xx之间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且由政府第三方给他们双方在采石场里各自投资的项目进行的分项补偿,也就是说陈xx和丁xx在该厂各自投资的项目,政府已经给了补偿,是由法人陈xx去签订的分项补偿总合同,并不代表一切补偿就是法人陈xx一个人的,在法庭上陈xx已经承认对他来说这补偿的十一项都是虚拟的。(那是虚拟的他就不该要补偿),因为有些项目不是陈xx投资的,是丁xx投资的,就应该补偿给丁xx,是政府影响的他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丁xx也有收回投资的权利。据说国土局已经给陈xx支付了五十万,那他就涉嫌和国土局共同套取国家资金,因为这些补偿项目对他来说是虚拟的,国土局就不应该给陈xx支这个钱。
      所以也希望像楼主说的南江纪委和相关部门能介入,可以去法院和国土局了解一下,看看这个敢以虚拟项目来搞赔偿的真实内幕!严厉打击那些以虚拟项目和名称搞赔偿的违法犯罪行为!感各位网友和懂法律的朋友进行的关注,我相信也是很多有正义感的朋友所关注的事情!

发表于 2014-11-5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来凑个热闹哈。
     爆一个消息,今天从知情人了解到,南江前进采石场的实际投资人是:原南江县武警消防大队的陈大队长(家属是现在的畜牧局李姓副局长)、南江县工商局的陈姓副局长(其家属的同学是现在南江法院的某庭庭长,他们关系很好,经常走动)、还有原南江县消防队何队长(其父亲和岳父还在南江前进采石场开过票),和现在采石厂的法人一共四个人投的资。这四大天王的社会关系好得很,据说那个陈大队长现在在巴中武警消防大队任职,身居副县级高位,特别是和巴中中级人民法院的某庭长关系很特,去年陈大队就到南江县法院找过某副院长疏通关系,一切为现在的前进采石场的法人保驾护航。
      以上所说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他们的投资队伍阵容很强悍,可以秒杀一切对他们不利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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