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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动静相宜

两审法官胡乱判 英灵九泉魂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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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9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不是渎职?杜安民的再审申请书交给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三四个月啦!是否立案,为何还不答复?

发表于 2015-4-9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见义勇为可定义为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面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所实施的救助行为。

发表于 2015-4-9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办案效率应该增強.怎能一拖再拖

发表于 2015-4-9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都没了公正,这个社会还能相信谁

 楼主| 发表于 2015-4-9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孙子和奶奶一起看电视节目“动物世界”,节目主持人解说:“再过两三年,小凯门鳄就长大成人。”孙子问:“奶奶,我是小凯门鳄长大的吗?”奶奶说:“你不是。电视里那个解说员叔叔是。”

发表于 2015-4-10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法官以将上诉资料当过期废纸处理掉了

发表于 2015-4-12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审判决如此明显违法,二审法院竟然枉法裁判:著名影星成龙在电影里说过这句话..法院是给有钱人开的..不知这句话是否正确.请经历者们验证

发表于 2015-4-12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审判决如此明显违法,二审法院竟然枉法裁判:
  著名影星成龙在电影里说过这句话..法院是给有钱人开的..不知这句话是否正确.请经历者们验证

发表于 2015-4-12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地方有关部门都不能认可的话,今后还如何有高尚的道德延续,让死者情何以堪

 楼主| 发表于 2015-4-12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森茂 发表于 2015-4-12 18:24
如果地方有关部门都不能认可的话,今后还如何有高尚的道德延续,让死者情何以堪

去当面质问那个收再审申请书的法官

 楼主| 发表于 2015-4-12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抓紧时间直接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挂号邮寄再审申请书。哪怕是不断向中央级国家机关申诉,也要讨回法律正义!岂容地方法院的某些法官践踏法律?

发表于 2015-4-12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地方有关部门都不能认可的话,今后还如何有高尚的道德延续,让死者情何以堪

 楼主| 发表于 2015-4-12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森茂 发表于 2015-4-12 22:10
如果地方有关部门都不能认可的话,今后还如何有高尚的道德延续,让死者情何以堪

我已经给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书记)王东明写信反映您的问题。坚持不懈,依法维权!胜利在前方呼唤我们!

 楼主| 发表于 2015-4-12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昏庸的法官,何时才能赶出法院?

发表于 2015-4-13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大门难进.到接待外査询.结果是.査不到.行政复议还早得很.无具体时间安排....

 楼主| 发表于 2015-4-13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向中央政法委书面上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3 22:54
南充中院的腐败法官朱伟,被抓了不有?

 楼主| 发表于 2015-4-13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60.181.88.x 发表于 2015-4-13 22:54
南充中院的腐败法官朱伟,被抓了不有?

司法队伍里的反腐败还要加大力度

发表于 2015-4-15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立案审查制它的核心的特征就是当事人起诉到法院,法院要对起诉的条件进行实质性的审查,甚至有一些要对事实、证据进行深度审查,这样客观上就把一些本来应该受理的案件,挡在了门外。立案登记制,顾名思义,它不对起诉的要件进行实质性审查,而仅仅是对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都要登记立案

发表于 2015-4-15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第二,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第三,对在法律规定期限无法判定的,应当先行立案。第四,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第五,明确指出加强内部监督以及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外部监督。第六,强化责任追究,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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