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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毛岚岚

14年冤案何处申诉下(房管局赵局长颠倒是非蒙骗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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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2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白云之子 发表于 2014-11-12 09:57
请楼主把来龙去脉贴出来,我再看看。

谢谢你能这么关注,我头像下面有帖子两个字,你可以点进去就能看到我之前发的那个帖子,里面有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如果还需要知道什么详细的,你可以评论问我,我会告诉你。

发表于 2014-11-12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早与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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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2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我把帖子的上半部分贴在这里,供大家了解
       在建兴镇我有一间老房子,老房子前面是供销社的门面,当时价值二万五。2000年供销社解体,我在这一年下岗了,供销社一是因为要解决下岗职工的生计,二是供销社要补偿员工的安置费和下岗费,因此,在供销社名下的门面和住房等所有资产,都由下岗职工优先购买,只需补安置费和下岗费的差价。当时,我的安置费和下岗费一共是一万四千元,所以同年9月30号,我补了一万一的差价从供销社手里买下我老房子前面的门面,准备做生意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却不知,这才是噩梦的开始。在买下门面以后,我姑姑姑父知道了,竟然叫我们把钱退了,让他们买那个门面,我们没同意,于是他们就开始状告我们,这一场官司一开始,竟然就是14年。

     他们先说我们买房未经他们同意是非法购买,要求退出购买权,我们没有理会。在2000年10月,他们向南部县人民法院起诉供销社,说我们所买门面是他们的财产,是他们父亲,也就是我爷爷的遗产,起诉到法院后,法院经过取证调查,查明此房是爷爷在土改时国家分给他用的,属于国家公房,1990年1月,建兴镇人民政府在清理国家公房历史遗留问题时,将这个门面出售给了建兴供销社,建兴供销社向原房管局支付了1792元,并办理了该房的房屋产权证明,通过这些证据,证实了此门面就是供销社所有,由此他们败诉。2001年他们又上诉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结果还是维持原判。
       这一官司结束以后,我们拿上购房协议、交款发票、各个官司的法律文书,由供销社出面到当地房管所给我们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徐海泉知道供销社给我们我们办了房权证以后,大闹不止,以至于让房管局的人来找我,想骗取房权证,让我退还房权证,我没同意。阴谋未得逞,他们就利用各种人情关系,甚至利用他儿子当时所在的空军司令部的司令员向地方政府施压,强行把我们的房权证注销,并且下达通知。接到通知后,犹如晴天霹雳,对我们打击很大,我们合理合法买来的房子,为什么就这样不明不白被注销,询问房管所时,他们给出的理由更是敷衍,说是因为我们隐瞒房子还在诉讼过程的事实,所以要给我们注销。但是当时办理房权证的时候,所以官司都已经终审判决了,而且我们都是拿上了判决书去办理的,这样的理由,岂不是明摆着欺负我们老百姓。

    面对如此强权,我们又苦于没有任何人情关系,只有到处写泣诉书、申诉书,寄给南部、南充政府,希望他们能够制止这种以权谋私、乱作为、罔顾法纪的行为,还我们一个公道,恢复我们的房产证。就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竟拖了我们14年,无人问津,犹如石沉大海,没有一个公正的政府官员出来处理这件事情,所以至今都没有恢复我们的房权证。而在这14年中,徐海泉还是一直不间断的纠缠南部县法院、执行庭、房管局等等政府机关,歪曲事实,三天两头煽动这些政府官员给我们打电话施压,让我们的精神和生活在这14年中受到严重的干扰。我们无奈只能把门面出租,一家人背井离乡外出到苍溪打工讨生活。
      刚到苍溪的时候,生活和精神都稍微好点,但是好景不长,2007年,南部县执行庭又去干扰我门面的承租人,要她搬离门面,当时我们写了申诉书、执行异议书,又到南部信访办上访,这件事情才勉强消停。2013年,国土局又打电话给我们,说把土地证给我们注销了,并给我们发来了通知,我们去国土局找他们,他们既给不出来一个清楚合理的解释,也不给我们恢复。他们在没有任何的合法依据下,擅自撤销我们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完全就是乱作为,但是无奈我们没有关系,只是平头老百姓,我们面对司法机关的如此强权毫无办法,他们对于自己的行为和我们的诉求置之不理,一拖再拖。在权势面前,我们不得不服输,只有任由他们这样不明不白的注销了我们的土地证。而在今年2014年这段时间,因为姑父的纠缠,南部县国土局、房管局等又经常打电话给我们,让我们回去处理房子问题,回去以后,仍然是什么也没解决,最后竟然说门面的房权证还是不能给我们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2 19:39
关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6 07:07
我们广大网友支持你.一定讨回公道。
发表于 2014-11-16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都说出你姑姑姑父的真实姓名了,为什么不敢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藏头露尾的不地道。
发表于 2014-11-16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同情你的遭遇,支持你的行为。但是你只是寄希望于别人的血性为了你自己的利益,很有谋略。请问你的血性在哪里?
发表于 2014-11-16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出来了,这14年你姑姑姑父的房产全被你出租出去了,收了14年租金,还在叫屈!!!!
在建兴镇我有一间老房子,老房子前面是供销社的门面,这套老房子是谁人所修???
这套老房子有没有你姑姑姑父的份?
你把整套房子全部登记在自己名下,偷办了房产证,难道不该取消?
且不说你姑姑姑父一家是怎么帮助你们家的兄弟姐妹的,你不知道报恩反过来恩将仇报霸占姑姑姑父的房产。
你把你姑姑姑父的真实姓名发到网上,为什么不把自己的名字说出来???
毛岚岚,何许人也?就是毛庆丰,赵晓岚两口子,建兴供销社原职工。南部县建兴镇的乡亲可以到街上打听打听,看毛庆丰是什么人?他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6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准打我家少爷 发表于 2014-11-16 12:35
非常同情你的遭遇,支持你的行为。但是你只是寄希望于别人的血性为了你自己的利益,很有谋略。请问你的血性 ...

这个不叫我的利益,这叫呼吁公正,我自己花钱买的房子,就要硬生生的被别人夺取,我不是和他们争这个房子,而是房子本来就是我的,被别人想生生抢去。我的血性就是,希望南部县的政府和官员能够公正的处理每一个案子,公正对待每一个公民,不要玩弄老百姓,把自己的权利凌驾于人民之上。我只是一个快50岁的普通妇女,还有供孩子读书,一家人还要生存,因为官司我们离开南部,离开自己的家乡,已经很难受,但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案子,竟然被他们无法无天玩弄14年,折磨我们老百姓。我希望通过这个案子和帖子,唤起南部人民的热血,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为了更多的南部县人民。今天是我,明天是他,如果把这些官员赶出去,老百姓的冤屈岂不是会少一点?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6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县普通民众 发表于 2014-11-16 12:56
看出来了,这14年你姑姑姑父的房产全被你出租出去了,收了14年租金,还在叫屈!!!!
在建兴镇我有一间 ...

看到你评论的这个,就知道你是托!老房子是爷爷的,爷爷在世的时候,遗产根本没有留给毛永华和徐海泉,全部留给他儿子毛永培,也就是我们爸爸的,我们爸爸把房子又给了我们!他们是在爷爷死后才来争这个财产,爷爷在世那么多年,为什么他们不找爷爷给他们分,因为他们知道爷爷根本不会留财产给他们,她是嫁出去的女儿!在爷爷死后找我们分,是为什么?自己爸爸在的时候不找爸爸要,爸爸死后和哥哥争,那是因为她知道根本就没有给她留!她凭着钻各种空子,硬争了房子的天井,我们也认了,毕竟亲戚这么多年,但是我们办的房产证,是把他们天井的一部分留出来的,根本没有把他们的地方办理到房产证里面,还说我们霸占他们的房子?简直说话不要太不积德。正好,你既然知道我们的名字,那就请你也请大家去打听,看看我们是什么人,看看建兴镇的人怎么评价这个无法无天的事情!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6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县普通民众 发表于 2014-11-16 11:20
你都说出你姑姑姑父的真实姓名了,为什么不敢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藏头露尾的不地道。

我是赵晓岚,老公毛庆丰,原供销社职工,住在建兴镇正街上。
发表于 2014-11-16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说嫁出去的女儿不能分遗产?你懂不懂法律???多学习学习吧。不懂法还在这里讲法律讲公正。法盲一个,没文化真可怕!!!
发表于 2014-11-16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爷爷把房子留给你爸爸,可有遗嘱?你爷爷从退休到去世生活在谁家的?你爷爷从退休一直生活在你姑姑姑父家,一直到去世,你爸爸可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
谁说嫁出去的女儿不能分遗产?你懂不懂法律???多学习学习吧。不懂法还在这里讲法律讲公正。法盲一个,没文化真可怕!!!
不懂法你怎么主张自己的权利?法院,房管局没有按照你的意愿办事就是不公正?
整套房子包括你姑姑姑父的房子是不是一直被你租出去了14年?收了十几年的租金?
你姑姑姑父也是退休多年的70多岁的老人了,他们也是老百姓,这十几年也是东奔西跑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他们要是象你所说的无法无天,整套房子还会被你强占14年,还收了14的租金,你纯粹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我是建兴街上的人,整个事情供销社都知道,毛老太爷街上的老人都认识,毛家的事情大家都晓得。
是在看不过了,来说句公道话,他们说的不是实情,完全是一派胡言。离开南部到苍溪也是在建兴呆不下去了,名声不好。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6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县普通民众 发表于 2014-11-16 16:11
爷爷把房子留给你爸爸,可有遗嘱?你爷爷从退休到去世生活在谁家的?你爷爷从退休一直生活在你姑姑姑父家, ...

请你回去调查好了再说哈,虽然没有遗嘱,但是爷爷在的时候根本没有给她分房子,当时爷爷拿着分房子的协议喊毛永华签字,她不签,她也想分,爷爷就发火把协议撕了,还骂她喊她滚回徐家去争,不要在老子毛家来争。毛永华他们现在多半不得承认这些,但是如果我有半点撒谎,天打雷劈!再来说老房子后面的那一段,是我们妈妈自己一砖一瓦修的,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爷爷退休时是在他们家,但是是给他当了十几二十年的佣人,给他们煮饭,收拾卫生,直到爷爷去世,毛永华才开始学煮饭。啥子赡养义务,乱扯。那你说房子是她毛永华的,喊她拿出证据来给我们看。后面房子的官司都已经终审判决了,你来说老房子的事情?我们在建兴呆不下去?怕你真的是张起嘴巴乱说哦。你的手段不错,帖子说的是门市部,你撇开门市部不说,谈老房子,还造势是我们在仗势欺人?我们要真有势,这个事情还用得着拖14年不能解决?知道我们家和这个事情的不只是你一个人!建兴镇也不只你一个人!我相信,不管是哪个在说谎话,都会遭到天谴!我相信,绝对是人在做天在看!他们一家人的生活是啥子样子?我们一家又是啥子样子,辛辛苦苦打工养。有意思吗你?你今天早上十点过才申请的账号,专门盯到这个帖子来回,是哪个嘛?敢不敢说你是哪个?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6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14年冤屈何处申诉上(南部房管局、国土局乱作为)
   在建兴镇我有一间老房子,老房子前面是供销社的门面,当时价值二万五。2000年供销社解体,我在这一年下岗了,供销社一是因为要解决下岗职工的生计,二是供销社要补偿员工的安置费和下岗费,因此,在供销社名下的门面和住房等所有资产,都由下岗职工优先购买,只需补安置费和下岗费的差价。当时,我的安置费和下岗费一共是一万四千元,所以同年9月30号,我补了一万一的差价从供销社手里买下我老房子前面的门面,准备做生意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却不知,这才是噩梦的开始。在买下门面以后,我姑姑姑父知道了,竟然叫我们把钱退了,让他们买那个门面,我们没同意,于是他们就开始状告我们,这一场官司一开始,竟然就是14年。

     他们先说我们买房未经他们同意是非法购买,要求退出购买权,我们没有理会。在2000年10月,他们向南部县人民法院起诉供销社,说我们所买门面是他们的财产,是他们父亲,也就是我爷爷的遗产,起诉到法院后,法院经过取证调查,查明此房是爷爷在土改时国家分给他用的,属于国家公房,1990年1月,建兴镇人民政府在清理国家公房历史遗留问题时,将这个门面出售给了建兴供销社,建兴供销社向原房管局支付了1792元,并办理了该房的房屋产权证明,通过这些证据,证实了此门面就是供销社所有,由此他们败诉。2001年他们又上诉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结果还是维持原判。

      这一官司结束以后,我们拿上购房协议、交款发票、各个官司的法律文书,由供销社出面到当地房管所给我们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徐海泉知道供销社给我们我们办了房权证以后,大闹不止,以至于让房管局的人来找我,想骗取房权证,让我退还房权证,我没同意。阴谋未得逞,他们就利用各种人情关系,甚至利用他儿子当时所在的空军司令部的司令员向地方政府施压,强行把我们的房权证注销,并且下达通知。接到通知后,犹如晴天霹雳,对我们打击很大,我们合理合法买来的房子,为什么就这样不明不白被注销,询问房管所时,他们给出的理由更是敷衍,说是因为我们隐瞒房子还在诉讼过程的事实,所以要给我们注销。但是当时办理房权证的时候,所以官司都已经终审判决了,而且我们都是拿上了判决书去办理的,这样的理由,岂不是明摆着欺负我们老百姓。

    面对如此强权,我们又苦于没有任何人情关系,只有到处写泣诉书、申诉书,寄给南部、南充政府,希望他们能够制止这种以权谋私、乱作为、罔顾法纪的行为,还我们一个公道,恢复我们的房产证。就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竟拖了我们14年,无人问津,犹如石沉大海,没有一个公正的政府官员出来处理这件事情,所以至今都没有恢复我们的房权证。而在这14年中,徐海泉还是一直不间断的纠缠南部县法院、执行庭、房管局等等政府机关,歪曲事实,三天两头煽动这些政府官员给我们打电话施压,让我们的精神和生活在这14年中受到严重的干扰。我们无奈只能把门面出租,一家人背井离乡外出到苍溪打工讨生活。

      刚到苍溪的时候,生活和精神都稍微好点,但是好景不长,2007年,南部县执行庭又去干扰我门面的承租人,要她搬离门面,当时我们写了申诉书、执行异议书,又到南部信访办上访,这件事情才勉强消停。2013年,国土局又打电话给我们,说把土地证给我们注销了,并给我们发来了通知,我们去国土局找他们,他们既给不出来一个清楚合理的解释,也不给我们恢复。他们在没有任何的合法依据下,擅自撤销我们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完全就是乱作为,但是无奈我们没有关系,只是平头老百姓,我们面对司法机关的如此强权毫无办法,他们对于自己的行为和我们的诉求置之不理,一拖再拖。在权势面前,我们不得不服输,只有任由他们这样不明不白的注销了我们的土地证。而在今年2014年这段时间,因为姑父的纠缠,南部县国土局、房管局等又经常打电话给我们,让我们回去处理房子问题,回去以后,仍然是什么也没解决,最后竟然说门面的房权证还是不能给我们办。
发表于 2014-11-16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毛岚岚 发表于 2014-11-16 17:49
请你回去调查好了再说哈,虽然没有遗嘱,但是爷爷在的时候根本没有给她分房子,当时爷爷拿着分房子的协议 ...

毛老爷子在女儿当了十几二十年的佣人,给他们煮饭,收拾卫生,直到去世。那这十几、二十年他不需要人照顾?给女儿煮饭也叫当佣人?那你以后也不要给女儿煮饭哈,煮饭就是当佣人。还有毛老爷子为什么不到儿子家当20几年佣人?为什么心甘情愿在女儿家当佣人?
《当时爷爷拿着分房子的协议喊毛永华签字,她不签,她也想分,爷爷就发火把协议撕了,还骂她喊她滚回徐家去争,不要在老子毛家来争。》这句话完全是无中生有,你要小心天上打雷了。你去问问毛永培,也没有这事。你毛庆丰赵小兰摸到心口说,你姑姑姑父对你怎么样?我在建兴街上是知道的,你毛庆丰的工作是怎么来的?你妹妹读书3年高中是在谁家住的,你姐姐调工作造的谁?建兴场都知道多亏了你姑姑姑父,你完全就是是个忘恩负义的人。你这样做不怕天谴?整套房子包括你姑姑姑父的房子是不是一直被你租出去了14年?收了十几年的租金?你还叫屈?要脸吗?
你姑姑姑父手上也有中院的终审判决书,也不是假的。
我相信,不管是哪个在说谎话,都会遭到天谴!我相信,绝对是人在做天在看!这句话也送给你们。
你现在生活的不好怪谁???
发表于 2014-11-16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毛岚岚 发表于 2014-11-16 17:49
请你回去调查好了再说哈,虽然没有遗嘱,但是爷爷在的时候根本没有给她分房子,当时爷爷拿着分房子的协议 ...

你不要管我是谁,你既然敢在网上说事,还怕别人说?公道自在人心。就你可以乱说,还不让别人说公道话???
发表于 2014-11-16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非曲直让世人评说,不是自己觉得对就对,自己觉得不公平就真的不公平。你觉得房管局,国土局不对可以去告啊,有理走遍天下。

发表于 2014-11-16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正义能得到声张!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6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县普通民众 发表于 2014-11-16 19:48
毛老爷子在女儿当了十几二十年的佣人,给他们煮饭,收拾卫生,直到去世。那这十几、二十年他不需要人照顾 ...

哪个遭不遭雷劈,就看天了!我也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我租出去的,别人就没有用她天井那一点,她可以来住,来用,来租,我没动她的地方。。关于你提的那些,恩惠是互相,你既然知道的那么清楚,这些也不需要我来多说。你嘴巴还是放干净点儿为好,人做事说话还是要积德,啥子要不要脸,是哪个不要脸自己心里清楚,如果她毛永华徐海泉真的有理,为啥每次喊一起回建兴处理不敢回?怕啥子呢?至于那些话,是真是假,反正已经死无对证,就凭良心,既然你这么说,我相信我也没得必要跟你谈啥子良心公道。而且我再说一遍,老房子的官司早在14年前就判完了,该她的也判给她的,你拿到老房子的事情不放有啥子意义?现在是她又要来争门市部,告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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