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把帖子的上半部分贴在这里,供大家了解
在建兴镇我有一间老房子,老房子前面是供销社的门面,当时价值二万五。2000年供销社解体,我在这一年下岗了,供销社一是因为要解决下岗职工的生计,二是供销社要补偿员工的安置费和下岗费,因此,在供销社名下的门面和住房等所有资产,都由下岗职工优先购买,只需补安置费和下岗费的差价。当时,我的安置费和下岗费一共是一万四千元,所以同年9月30号,我补了一万一的差价从供销社手里买下我老房子前面的门面,准备做生意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却不知,这才是噩梦的开始。在买下门面以后,我姑姑姑父知道了,竟然叫我们把钱退了,让他们买那个门面,我们没同意,于是他们就开始状告我们,这一场官司一开始,竟然就是14年。
他们先说我们买房未经他们同意是非法购买,要求退出购买权,我们没有理会。在2000年10月,他们向南部县人民法院起诉供销社,说我们所买门面是他们的财产,是他们父亲,也就是我爷爷的遗产,起诉到法院后,法院经过取证调查,查明此房是爷爷在土改时国家分给他用的,属于国家公房,1990年1月,建兴镇人民政府在清理国家公房历史遗留问题时,将这个门面出售给了建兴供销社,建兴供销社向原房管局支付了1792元,并办理了该房的房屋产权证明,通过这些证据,证实了此门面就是供销社所有,由此他们败诉。2001年他们又上诉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结果还是维持原判。
这一官司结束以后,我们拿上购房协议、交款发票、各个官司的法律文书,由供销社出面到当地房管所给我们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徐海泉知道供销社给我们我们办了房权证以后,大闹不止,以至于让房管局的人来找我,想骗取房权证,让我退还房权证,我没同意。阴谋未得逞,他们就利用各种人情关系,甚至利用他儿子当时所在的空军司令部的司令员向地方政府施压,强行把我们的房权证注销,并且下达通知。接到通知后,犹如晴天霹雳,对我们打击很大,我们合理合法买来的房子,为什么就这样不明不白被注销,询问房管所时,他们给出的理由更是敷衍,说是因为我们隐瞒房子还在诉讼过程的事实,所以要给我们注销。但是当时办理房权证的时候,所以官司都已经终审判决了,而且我们都是拿上了判决书去办理的,这样的理由,岂不是明摆着欺负我们老百姓。
面对如此强权,我们又苦于没有任何人情关系,只有到处写泣诉书、申诉书,寄给南部、南充政府,希望他们能够制止这种以权谋私、乱作为、罔顾法纪的行为,还我们一个公道,恢复我们的房产证。就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竟拖了我们14年,无人问津,犹如石沉大海,没有一个公正的政府官员出来处理这件事情,所以至今都没有恢复我们的房权证。而在这14年中,徐海泉还是一直不间断的纠缠南部县法院、执行庭、房管局等等政府机关,歪曲事实,三天两头煽动这些政府官员给我们打电话施压,让我们的精神和生活在这14年中受到严重的干扰。我们无奈只能把门面出租,一家人背井离乡外出到苍溪打工讨生活。
刚到苍溪的时候,生活和精神都稍微好点,但是好景不长,2007年,南部县执行庭又去干扰我门面的承租人,要她搬离门面,当时我们写了申诉书、执行异议书,又到南部信访办上访,这件事情才勉强消停。2013年,国土局又打电话给我们,说把土地证给我们注销了,并给我们发来了通知,我们去国土局找他们,他们既给不出来一个清楚合理的解释,也不给我们恢复。他们在没有任何的合法依据下,擅自撤销我们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完全就是乱作为,但是无奈我们没有关系,只是平头老百姓,我们面对司法机关的如此强权毫无办法,他们对于自己的行为和我们的诉求置之不理,一拖再拖。在权势面前,我们不得不服输,只有任由他们这样不明不白的注销了我们的土地证。而在今年2014年这段时间,因为姑父的纠缠,南部县国土局、房管局等又经常打电话给我们,让我们回去处理房子问题,回去以后,仍然是什么也没解决,最后竟然说门面的房权证还是不能给我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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