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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大有政府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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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8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紧急申诉书
尊敬的领导同志:
申诉人:刘红平,男,汉族,家住广安市广安区大有乡高升村六组,身份证号码:512925197412165793,联系电话:15928268727。
申诉人:

刘锡东, 男,

汉族,家住广安市广安区大有乡高升村六组,身份证号码:512925195011205791           

联系电话:13678265980. 系刘红平父亲。
诉求目的:
1、尽快恢复养猪场交通,

解决目前养猪场的继续生产经营问题;
2、赔偿因高速公路在猪场边施工造成猪场的经济损失40万元;
3、巴广渝高速公路修建损坏了我养猪场运输道路及场地,在巴广渝高速公路安全防护区内,

不符合养猪场防疫条件要求,

请求拆除猪场,另行选址修建。
事实及理由:
我于2008年3月在大有乡人民政府报区畜牧食品局审批同意下,兴建了年出栏肥猪千头左右的大型养猪场,建筑面积1270平方米,

养殖面积1040.4平方米, 现存栏227头(种公猪2头, 母猪66头, 育肥猪159头).

五年来运转正常,经济效益良好,未出现各种疫情,属四川省统计局主要畜禽监测户。
2013年巴广渝高速公路正式施工,因离我猪场太近,离高速公路红线仅2米.

高速公路施工人员及车辆甚多,根据中央农业部第七号令文件规定,养殖场须离公路主干线要有一定的隔离区域,至少相距500米以上才能有效防疫病情,现在我猪场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因此本人特要求相关部门拆除我养猪场,另外选址修建猪场。
施工时由于重型机械的振动及燥音,2013年导致母猪死亡6头,母猪流产12头,围墙倒塌50米左右,造成损失15万元。2014年以来,母猪死亡3头,育肥猪死亡50头,

母猪流产5头,造成直接损失15万余元,在此强烈要求巴广渝高速公路公司赔偿我损失30万元。
我及家人是大力支持国家重点工程的,但我的合法权益也应得到保护,

但我养猪场一直处于危险状况, 且有持续的经济损失,2014年9月10日区重点办副主任况声文牵头,

郑家勇、高速公路项目部周斌以及成都总公司肖处长、大有乡党委副书记周玲等人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勘, 养猪场门口村级路必须改道从养猪场库房、住房处经过,

同时考虑到对养殖场影响等,共同讨论决定对该养猪场予以拆除 。2014年9月11日在区国土局安排下,

花桥国土所与大有乡工作人员对我养殖场面积进行了丈量核实。
2014年10月初,高速公路施工方在未与我协商的情况下,将通往猪场的唯一便道挖断,造成我养猪饲料无法运入,育肥猪也无法拉出,饲养人员通行十分不便,猪场的猪处于断粮状态,我心急如焚,四处申诉,高速公路施工方也未采取任何措施和答复,我的合法权益已经受到了严重的侵犯,

却未得到任何解决。
因一直未决定对养猪场是否拆除,

且有持续有损失的情况下,2014年11月3日在大有乡群工办主任刘情波陪同下,我到区群众工作局进行了信访, 又到区重点办找到了重点办副主任况声文,
况主任答复
“业主刘红平养殖场转运由高速公路修建方负责、协商高速公路修建方拆除养猪场” 。时至今日高速公路未付我饲料转送费8000余元.
我认为,

我们公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维护, 养猪场是我全家倾其所有投资修建, 现我养猪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 不符合动物饲养防疫条件要求, 且有持续经济损失,

现高速公路又断我运输道路的情况下, 我的养猪场着实 己无法继续经营下去, 相关部门仍是互相推诿塞责, 我一直要求予以解决, 相关部门 一直都不解决,

让我损失不断扩大, 他们 不能正确面对老百姓的经济损失,实质上是高速公路借国家重点工程欺压百姓, 希领导在百忙中关注一下,
给我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申诉人:刘红平刘锡东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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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征地赔偿,国家也有相关明文规定,在执行过程中也会以制度规定为中心进行相应赔偿,若你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再次联系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9 11:36
希望有关领导重视,老百姓的生活,不然百姓没发生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9 11:59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田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9 12:20
这与李克强总理强调的政府领导不能雍政、懒政、为官不为要追究相关责任是两回事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3-19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宸睿2014 发表于 2015-3-19 09:23
关于征地赔偿,国家也有相关明文规定,在执行过程中也会以制度规定为中心进行相应赔偿,若你的权益受到侵害 ...

谢谢。就是相互推脱,没人理

 楼主| 发表于 2015-3-19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7.136.65.x 发表于 2015-3-19 11:36
希望有关领导重视,老百姓的生活,不然百姓没发生存

: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5-3-19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7.136.65.x 发表于 2015-3-19 11:59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田土

: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5-3-19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7.136.65.x 发表于 2015-3-19 12:20
这与李克强总理强调的政府领导不能雍政、懒政、为官不为要追究相关责任是两回事了、、、、、、

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楼主| 发表于 2015-3-19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宸睿2014 发表于 2015-3-19 09:23
关于征地赔偿,国家也有相关明文规定,在执行过程中也会以制度规定为中心进行相应赔偿,若你的权益受到侵害 ...

:handshake

发表于 2015-3-19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得到尽快解决。。
发表于 2015-3-19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市广安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办公室回复
    各位网友大家好,关于该帖文反映的具体情况现做如下调查回复:
    大有乡高升村刘红平、刘锡东要求按其提出的拆迁补偿标准拆除其养猪场,并要求巴广渝公司赔偿其巨额的经济损失。此前区重点办曾五次组织区国土资源分局、大有乡和巴广渝公司及施工队伍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了具体处理方案,但刘红平拒绝处理方案。
    (一)关于尽快恢复养猪场交通,解决目前养猪场的生产经营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因高速公路建设需要,从设计上需改赔蒲莲至大有的联乡水泥公路,改赔路中间涉及信访人刘红平猪场管理房外用地,因滑坡造成该路段无法通行,故导致刘红平养猪场便道临时中断。经现场调查核实处理方案:一是未恢复改赔路前,责成由巴广渝高速公路施工队伍出资或出力帮助刘红平养猪场运输饲料或育肥猪,尽量保证其养猪场正常的生产经营。二是规划的改赔路现已修至刘红平养猪场门口,但信访人刘红平阻止施工队伍施工建设,提出赔偿损失和拆除其养猪场的无理要求。
    (二)关于赔偿高速公路在猪场边施工造成猪场的经济损失40万元的问题。刘红平反映因修建高速公路,导致养猪场母猪流产、仔猪死亡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区畜牧部门此前已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确认不属修建高速公路所致(因原公路从养猪场外经过,而高速公路距离养猪场8米外,同时公路地面低于猪场达6米以上)。因此,巴广渝公司表示不认同刘红平提出的经济损失诉求。
    (三)关于巴广渝高速公路现修建损坏了其养猪场运输道路及场地,不符合养猪场防疫条件要求,要求拆除猪场,另行选址修建的问题。刘红平的养猪场离巴广渝高速公路主线8米以外,因改赔路经养猪场管理房檐口外用地,为此,刘红平要求将养猪场全部拆除。经现场调查核实处理方案:一是刘红平的养猪场不属于拆迁范围,巴广渝公司不同意拆除养猪场。二是因修建改赔路用地离养猪场管理房较近,可拆除养猪场的管理房,另选址修建管理房。但刘红平坚决不同意此方案,并强烈要求将其养猪场全部拆除。三是鉴于刘红平和大有乡政府均强烈要求拆除该养猪场。经2014年11月18日下午现场会议集体商定可全部拆除,其补偿标准按原摸底测算,由乡政府书面报告区政府审批后予以拆除。11月19日,乡政府组织商谈准备签协议时,刘红平接一电话后就拒绝签协议,随后在高速公路红线内阻碍施工,致使施工方三辆水泥车不能通行,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和施工方的经济损失。
    为确保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性,保护征地区域村民合法利益,同时,也要保护国家财产免受损失。由大有乡拆迁工作组对刘红平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同时由巴广渝施工队伍尽快修建好通过养猪场的改赔路,以保证养猪场的进出及贯通蒲莲至大有的联乡公路畅通,方便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
    特此报告

                                                                          广安市广安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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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9 19:15
明明猪场房子离高速公路红线三至五米距离,为何区重点部门硬说八米呢,还有猪场路中断半年之久,搬运饲料费用和低价才能卖肥猪的损失费用一分未出,只是话说得好听罢了,还说猪场业主不讲道理,但坚信天底下总有讲理的地方。:

 楼主| 发表于 2015-3-19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2.18.76.x 发表于 2015-3-19 19:15
明明猪场房子离高速公路红线三至五米距离,为何区重点部门硬说八米呢,还有猪场路中断半年之久,搬运饲料费 ...

@廉洁广安

 楼主| 发表于 2015-3-19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舆情中心 发表于 2015-3-19 17:24
广安市广安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办公室 ...

回复楼下的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9 19:40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9 20:04
应该恢复我们过路的马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9 20:15
官官弄权,民不聊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9 20:15
官官弄权,民不聊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9 20:16
如今这些官员,欺软怕恶,手拿人民群众的血汗,享受着人民给他们的地位,就是无视人民群众的难处,还推三阻四的推脱。这还是人民请的公务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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