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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区伯嫖娼门:【追踪】“区伯嫖娼案”真相仍成谜 陈检罗“失联”已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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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3日

网传陈检罗被关紧闭,目前已“释放”。
陈杰人:内部消息,区伯嫖娼案主角陈队长,内部处理,仅被关禁闭七天,今中午已被释放。对此,长沙市局有关负责人主张严惩并追究法律责任,但局其他领导不同意。


4月10日

财新网:“区伯嫖娼案”真相仍成谜 陈检罗“失联”已一周
财新记者在长沙的调查显示,陈检罗确实不仅有长沙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四大队队长的身份,同时身兼长沙万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万兆投资)、潇湘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潇湘通)、湖南和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湖南和嘉)三个公司总经理(经理)职务于一身。
但是目前长沙警方仍然拒绝承认陈检罗与陈佳罗为同一人,亦拒绝透露陈检罗当前状态。
而对于陈检罗目前的状况,长沙当地人士有两种说法,一说他目前已经被调离,一说他正在关禁闭、接受调查。财新记者就此到长沙市公安局要求采访,但遭到拒绝。

4月9日

@广州区伯:
今天晚上,区伯就【区伯“被嫖娼”案】致电@长沙警事 一公安局肖姓副局长,并强烈要求长沙公安迅速将“陈老板”和小王缉拿归案,但肖副局长就老强调区伯不要被他人利用。通话内容已进来录音,必要时会录音公布。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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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4月7日

对区伯事件的一个分析:
麻辣网友“草书”:抓嫖抓砸的真实原因
这事长沙JC可能比区伯还冤屈。原以为抓个现行,回局子做个笔录关几天就算交差了。揽下这狗屎活的领导显然也大意了,没想到做局一方竟是个不入行的家伙,不但把处罚书发在网上,还飞快地把所谓细节也捅了出来,招来无数的白眼和讥笑。
听说区伯再次被旅游是为了和长沙JC和解,如此最好……在此恳求那些企图为区伯伸冤的热心人士,放弃吧——为了欧伯还能活着!

麻辣网友“多快好省肥狗”:独立调查人回忆录——四年前,我与“被嫖娼”擦身而过
李根是湖南的一个独立调查人,4年前,他在调查邵阳福利院事件时,也遭遇了类似一幕:一人自称也是受害者,找到他们,要请他们去“泡澡”——李根拒绝了,但同行的另外两人答应了。当晚,同行两人便因“逛窑子”被拘留了……而“受害者”已不知所踪。

4月6日

【追踪】
麻辣网友“黎明前的舞蹈”:为区伯出嫖资的陈老板,竟然是“长沙国保支队四大队队长”!
去年,一个网友关注了区伯,然后一直私信,一直点赞,一直求见面。
后来,区伯见了这个网友,也就是现实生活中的小王。小王又叫上了朋友小彭,区伯小王小彭三人见了五六次,湖南人小彭提议去湖南玩。区伯挡不住热情就答应了。
在湖南,区伯和自己的朋友冼某,与小王小彭集合后,四人游玩,然后到了长沙,小王叫出了一个“姓陈的老板”,和区伯见面。
一见面,这个陈老板对区伯使出了百般的热情:派秘书迎接、用自己的身份证给区伯开房,开房后还要请吃饭,吃完饭还要请唱K,唱K还要让女孩子陪,女孩子来了还要催她陪区伯回房间……
区伯自称一个人回了房间,但小姐随后还是来了,并且主动勾引了区伯,然后警察踹门了……
区伯被带到派出所后,警察说,陈老板他们跑了。

【评论】
财新网:“法治区伯”的奇幻漂流
麻辣网友“罗修云”:区伯案中的小丑、中丑和大丑
我以为,小丑当属区伯;中丑当属那些公车私用者,大丑则是那些借用公权力对区伯实施恶意报复的官员和警察!

4月5日

区伯“被旅游”中,音讯全无。

【评论】
麻辣网友“只会告状的狗”:区伯怎么由一个泼皮被簇拥成英雄的?
关于区伯嫖娼与否,笔者认为大可不必替区伯喊无辜,他无论被动或主动,美色诱惑之下,如果假以时间,他肯定会嫖的。

4月4日

今日早报:区伯昨晚声称自己被“广州公安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两名工作人员带走,“带到外地旅游”。但相关部门表示对此不知情。

【评论】
麻辣网友“dhafa800”:广州区伯“被旅游”四大疑问待解
区伯称,系“广州公安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两名工作人员”;然而,公安和政府宣传部门却均表示“对此并不知情”。那么,到底是谁干的?他们的真实身份是什么?是“公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千万不要跟嫖娼事件中神秘的“陈老板”一样,只是个“传说”。

4月3日

新浪网:嫖娼门共涉及5人,包括区伯、冼某、小王、小彭和陈老板。而“嫖娼”之前的饭局,还有湖南当地某杂志社的记者参加。冼某今天首次开口,坚称自己也没嫖。
冼某表示,当时他喝完酒之后,因为觉得不舒服就回房间睡觉。大约20分钟后,有人敲门,冼某打开门,站着的是刚才陪唱的一个小姐,就让她进来了,“我说你就坐着,什么都不要做。”“我跟小姐没有发生性关系”,冼某表示,小姐进屋坐了没多久,警察就进门将他们抓走。

中国网:区伯已委托律师将状告长沙市公安局。
区少坤的代理律师李海霞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区少坤将启动法律程序,起诉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要求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司法性审查。“区伯已经说了很多次,这件事是陷害。我们也觉得警方在嫖娼事实认定方面有缺陷。”

区少坤的另一位代理律师隋牧青也表示,将起诉长沙市公安局,要求对涉案的小王和陈老板进行信息公开,“然后对长沙市拘留所和公安局进行控告,前者是滥用职权,非法拒绝律师会见,后者是非法公布区伯的嫖娼信息。”

媒体点评:未给钱未发生性关系,区伯的行为也算嫖娼。
北京警察学院原院长左芷津:嫖资已付,就视为“嫖娼成功”,并且谁来付钱并不影响对嫖娼行为的认定。“像上海法官集体嫖娼案件中,付钱的人就是一个老板,但是这不影响对于嫖娼事实的认定”。

多位一线民警: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抓嫖有很多种情况,“比如双方约定好时间、地点、金额,即便双方没有发生性关系,也可以认定是嫖娼未遂”。这种情况一般处罚也比较轻,“拘留5天以下或者罚款500元”。

【评论】
麻辣网友“水东”:广州区伯“嫖娼”事件6大疑点有待证实
麻辣网友“毛开云”:广州区伯中了圈套就得认栽

4月2日

凌晨1点多,因“嫖娼”被行政拘留5天的广州区伯、冼耀均被长沙警方移交给广州方面,并由广州警方将两人从长沙市拘留所接走。

区伯接受澎湃新闻专访:我是冤枉的,整个事情是一个圈套,我没有嫖娼,警方的证词是诱供,长沙政法频道的采访是经过剪辑的。(注:“长沙政法频道的采访”,指3月27日晚该频道播出的区伯道歉新闻,新闻中只有声音,没有画面。)

区伯接受新浪专访:“我从来不嫖娼,总有人要给我介绍女孩子玩”“搂了她亲了她,但没有性交没有付钱”“我不会因嫖娼倒下去,我要越战越勇”。
区伯接受新京报采访:在拘留所警察7次让我接受采访承认嫖娼

网友@长沙凌杰07:30日会见广州区伯时,广州区伯有提及到警方让其通过两家媒体承认“嫖娼”一事,被其拒绝。

网友“既得利益 ”:区自己都承认了双方脱光了在床上接吻了,其中女的也承认了自己是妓女了,还有人不承认区伯是“嫖娼”吗……嫖娼分既遂和未遂。既遂的10天以上,未遂的5天以下。人家长沙警方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声音】

麻辣网友“wert999”:有内容,有幕后,有热点,有戏。希望不要冷场,静候。

4月1日

新华网披露:长沙警方回应区伯等人卖淫嫖娼被拘案。
“该案有群众举报、现场视频资料、区某某本人及其他涉案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据介绍,长沙市公安局自2015年3月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扫黄扫赌集中整治行动,区某某等人卖淫嫖娼案是这次整治行动中查处的众多案件中的一起普通治安案件。长沙警方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只要触犯法律,都将受到法律追究。”

凤凰网披露:区伯同行人称,办案民警告知此事针对区伯。
“29日中午,李琳接到谭先生的电话,对方26日晚上和广州区伯、冼耀均一起被抓到派出所,在酒店他还被警察打了几巴掌。谭先生告诉李琳,在派出所里,警察跟他讲,事情是针对那个老头子的,谭先生本人什么都不知道。”

3月31日

新浪披露:律师探望区伯称拘留所伪造其手书拒绝会见。

【评论】
“群众”能举报中国最糟糕的性事么

警方能够有此成就,靠的是“群众”……群众是谁?谁是群众?
我并不相信,今天这些戴着写着“治安志愿者”红袖子的人,真的拥有孙悟空般的火眼金睛,能够看透一男一女在一起,便有卖淫嫖娼的嫌疑。
这是一双什么样的火眼金睛,在这样时时刻刻盯着其他人的生活?
“群众”的火眼金睛,能够穿透普通人、名人私宅或办公场地的砖墙,却似乎无法穿透这权力筑就的高墙。

3月30日

媒体披露:区伯坚决否认嫖娼,称嫖娼是根本没有的事。并称“3月29日从上午10点多一直到30日凌晨4点多从派出所到拘留所来回拉着走,不让他睡觉”,而“事发地处城乡结合部,嫖娼一两百元一次,不可能花1200元”。

并披露“嫖娼”细节:

赖姓女:不认可是卖淫嫖娼。

事发酒店:大堂副理孔小姐说,720、722都是单间,房价400多元,“民警肯定是根据登记的姓名过来的,酒店是按正常程序开房。具体事情经过我不太了解”。“两间客房,一共登记了4张身份证。”这名负责人认为,卖淫女是“区伯”从外面带回客房的。他说,酒店本身对治安、消防和禁毒抓得比较严。

酒店服务员:服务员谭女士说,她原本不清楚此事,也是通过手机看到相关新闻报道。次日下午2点,她打开两间房查看,“里面东西基本没动,被子被掀开了”。她说,柜子里的酒水饮料提前被撤走,浴室的2条浴巾、2条面巾没用过,“里面的人没有洗澡”。因没有查看垃圾桶,不清楚里面的物品。

网友:一个广州的62岁老头,不远千里跑长沙嫖娼,还花了1200元高价……这是要拉动内需吗?有精液为证吗?

而网友的争论也达到高潮,焦点就是区伯到底有没有嫖娼:

3月29日

凌晨,长沙警方证实,区伯于26日在长沙嫖娼被抓,被行政拘留5天,“3月26日23时许,区少坤在长沙天心区竹塘路某酒店内以1200元的价格与赖某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时被民警查获。”

网友发现,区伯在26日发布微博,举报在湖南拍到广州公安“粤0A2041”公务车公车私用。

当天,区伯的“处罚决定书”被曝光,其中包含大量个人隐私。媒体质疑:谁曝光了区伯的处罚决定书?

【观点】

京华时报:莫以私德否定公义。私德当然会影响到社会对个体的评价,但并不妨碍其行使法定的公民监督权利。
环球时报:谁嫖娼被抓都得认栽,这里没有区分。这起丑闻必然会重挫区伯的个人公信力,从而影响他继续从事社会监督的效果。
麻辣网友“点点儿”:“广州区伯”嫖娼被抓不能留悬疑城市化的今天,老人去逝多日无人发现、小区内有传销窝点却无人知晓……缘何广州的区伯一到长沙“嫖娼”,就被抓了个正着?
麻辣网友“水东”:由“广州区伯”嫖娼想起的二三事。很多人不约而同想到了两个人,一个是美藉华人薛蛮子,一个是美国民权人权领袖马丁.路德.金。
麻辣网友“屏山石”:广州区伯还能理直气壮地监督公车私用吗?会不会在他拍人家之时,人家也会拍着他的肩膀说,哟,这不是在长沙嫖娼被抓的区伯嘛?还干老本行哪……他会不会在人家调侃的眼神下退缩?

【段子】
晚上和老婆去餐厅吃饭,见门口停着一公车。这不明显公车私用吗?我正准备拍照 。老婆突然问我:你干什么?我说:举报公车私用!老婆爽快的左右开工给我两耳光:难道你想嫖娼!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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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以监督公车私用出名的“广州区伯”区少坤在长沙嫖娼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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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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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较真儿公民”区伯

区少坤,2006到2012年的6年里,他以一名普通市民身份,曝光了100多辆公车的私用现象而得到媒体广泛关注。由于多次在大街上拍照,检举公车私用,区少坤很快便为广州人所熟知,被亲切地称为“广州区伯”。但有人叫好就有人质疑,这个充满争议的区伯在监督别人过程中,也被监督者威胁,甚至“下手”。图为2011年7月14日,广州,区伯在路上用手机拍摄公车私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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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网络上有人质疑区伯的监督方式太过激,侵害别人肖像权和隐私权。图为2011年11月11日,区伯在珠江新城发现公车私用,他在表明要拍照后,中年男子向他道歉,并承认有错,但执意不让区伯拍照。为此双方发生了推搡,小车司机突然从车上抱起小孩转身跑开,区伯本想上前拍照但未能如愿,另一名中年男子则将车开走。区伯称,自己上前阻拦时,车已发动,因事发突然,自己也不确定是被小车的什么部位擦到腿部,想起遭遇感到很心酸,不禁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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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伯还被质疑骗低保,举报人称区伯“身体健康、思路敏捷,并无不适宜劳动的特征”,他儿子是一名厨师,月薪超过3000元。“即使我儿子有工作,我也符合低保条件!”区伯表示,自己患有癫痫症和严重的胃病,早前街道人员已明确,自己与其母亲绝对符合低保资格。“说真话就要被打击报复!我身正不怕影子斜!”区伯激动地表示,儿子今年(2012年,编者注)1月底已失业,儿媳待业,孙子出生还不到4个月,一家生活艰难。2012年10月区少坤接到了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的停保通知书:“经调查核实,2006年7月至2012年4月期间,你在申领低保时,瞒报了家庭成员的收入,存在隐瞒实情骗取低保的行为,共计骗取低保金21252元。”图为2012年6月21日,广州天河城广场对面马路,区伯坐在人行道路边“乞讨”。

发表于 2015-4-2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呵,挣了一个小米椒。

发表于 2015-4-2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公车私用被打。警方看不到,查不到。嫖娼咋还没开始就查到了呢?(难得这也算政绩)。嫖娼未遂值得曝光吗???有内幕
发表于 2015-4-2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此事中,长沙警察承担着全部的举证责任,他们明知这一点,就是死活不举证。为何?大家自己思考哈。
发表于 2015-4-2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会因嫖娼倒下去,我要越战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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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样儿的,区伯!是个真汉子!

发表于 2015-4-2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区伯必须嫖娼!

发表于 2015-4-3 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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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3 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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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3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嗯 好男人都嫖过娼 官们可以随便搞女人  屁民也可以嫖一下 没有啥了不得的 不赌不嫖不是大丈夫

发表于 2015-4-3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公安的车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3 17:19
支持区伯、打掉陷害他的背后黑手、还一个有正常人性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3 17:26
那个什么狗屁干部,质疑别人背后有团队,有又怎么样?颠覆你了吗?你一个副处级九品芝麻官,也想遮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3 17:28
支持区伯较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3 17:35
赤裸裸的报复,陷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3 17:36
区老伯歇歇吧,你年青时都没搞到事,老了就别心里不平衡了,人家公车私用咋啦?你以为你是谁?制服诱惑好玩儿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3 17:40
我的判断,被暗算,被有组织的“黑社会”报复了。打击一个较真追求公平正义的老人,谁的团队干的?只有王岐山能查得出。长沙不要脸,广州要脸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3 17:42
支持区伯的义务监督行为,他是否遭暗算?好人多难!但希望社会多一些叫真的人,社会就更进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3 17:46
能够花自己的钱去解决生理需要也并不是一件需要大抄作的事,总比用公家的钱抱养情妇或小三之类的要高尚得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3 17:46
一个正义者是贪官的眼中钉,潜在的敌人数以百计,我很理解,也很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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