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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amoxen

[群众呼声] 巴中市巴州区大正蓝本区维修基金被恶意套取一事!(巴中住建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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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种业委会,这种物业,要坚决打击!找到确实的证据向媒体曝光,找主管部门处理,特别是业委会这些不为小区服务的人.---------路过,打酱油.

发表于 2015-4-8 18: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华仔_p3OF4 LV1 3楼
我是业委的,王毅!请问本小区的任何问题可以在办公室询问、或一路到相关部门了解、在网上煽动不是解决问题并且你了解多少、现业委会一直鼓励本小区人人参与,实行都来监督,把小区建设
好,你岀力了吗?如果真的是不明白的事请用个证据说明和本人名,谢谢大家.

发表于 2015-4-8 18: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华仔_p3OF4 LV1 3楼
我是业委的,王毅!请问本小区的任何问题可以在办公室询问、或一路到相关部门了解、在网上煽动不是解决问题并且你了解多少、现业委会一直鼓励本小区人人参与,实行都来监督,把小区建设
好,你岀力了吗?如果真的是不明白的事请用个证据说明和本人名,谢谢大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8 19:20
狗屁业委,他们和物管本来就是串通一气的,想尽办法来套取我们的维修基金。他们所谓的维修就是把原本很好的东西弄坏,再来糊弄一下。现在这帮物管简直就是养老的大爷,

发表于 2015-4-8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5-4-8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动不动就说什么煽动,这是合理诉求。法律明文规定:动用维修基金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既然这么多业主都不知情,并没有签字,那你们又是通过何种手段把维修基金骗出来的喃?况且才交房几年的新小区,就需要大量使用维修基金了,到哪都说不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08:07
这里面业主委员会王最有问题,他全部是站在物管公司那边说。大家可以想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9 21:37
真动用90万维修基金?那确实应该让我们业主知道!

 楼主| 发表于 2015-4-10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23.85.75.x 发表于 2015-4-9 21:37
真动用90万维修基金?那确实应该让我们业主知道!

具体是个90几万,我们都不清楚,也从未给我们公示过。所以我们才站出来维护我们业主自身权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0 23:46
查,绝对贪污。对照工程清单比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1 09:16
开发商是不是杨从国?听说大正房产还搞了个尚上城也是问题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1 12:12
小区乱成一团/物业不作为/任何车都放进/乱停乱放/业委会的什么都看不到还帮物业擦屁鼓/掩粪/还对修车库有强烈的兴趣/是不有强大的利益驱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1 12:19
物业王你换的新物业带来了新气象反而更乱/你看不到/没视力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1 12:47
维修基金是来维修的/我们四年的房用得动用一百万的维修金?粉白一至二十的楼道走廊、这叫维修?把花园边的嘿栏杆染成红色,这叫维修?这明用项目套维修金

发表于 2015-4-12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晚在几十位业主的质问之下,业委会给大家解释的是物业公司绕过了业委会,在业委会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关系拿到了这笔维修基金。(这些话可以调查在场的业主对质)但维修基金的申报程序为: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使用维修基金时,应向业委会提供以下资料:
公司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使用申请   ,相关项目的有关图纸,预算资料     ,施工承接单位或人员资质资料      ,小区业委会在接到申请后14日内召集业主大会审议。    以上程序连最起码的业主大会都没有召集过大家(就此事而言)  ,这样偷偷摸摸的行为意欲为何,  典型的暗箱操作! !  !

发表于 2015-4-12 15: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那么多业主可以自己成立个物业公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12 15:56
建设局应该知道吗?
发表于 2015-4-12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维修基金的管理: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后,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管理主体和模式。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代管。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大会成立后,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业主委员会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业委会如果不知道这事是笑话,难道建设局的是哈的,也有可能,因为建设局直接将款项打给了物业公司,已违反了法定程序。其中的原因估计只有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才知。
发表于 2015-4-12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纪委同志们,相信这是一条好的线索。

发表于 2015-4-12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听说物业公司想强行把游泳池改建为车库。如果属实请问是谁给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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