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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网络问政

[群众呼声] 嘉陵区文体局长陈焱想钱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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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7 06:55
太猖狂,太嚣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7 06:57
报应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7 07:17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利用手中特权牟取私利,最终难逃法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7 11:09
你沉得快不如老子顶得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7 11:10
看不出来吧,你妈了个逼想遛弯,岂能得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7 11:12
好吃不好屙,屁眼受奔波。

 楼主| 发表于 2015-6-27 13: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6-27 13: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6-27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sleepy:

 楼主| 发表于 2015-6-27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南交大希望学院,原来利用电子阅览室开办的黑网吧被取缔后,通过精心策划于2015年3月28日又开张营业了!      首先,希望集团副总李某将学校原来的电子阅览实出租给他人,而且合同中明确约定,所租电子阅览室只能经营网吧,不得经营其他项目(奇葩不?)
      其次,嘉陵区文体局长陈焱伙同南充市文体局黄某、攀某等人,由陈焱做东在嘉陵区嘉兴路嘉陵江大酒店设宴,聘请专家精心布局,作为职能部门的领导,完全知道国家规定不得利用学校房产开办盈利性网吧,但是国家规定算个狗屁,开起来再说。
     第三,纸包不住火,邪不压正,有市民举报到北京,从中央到省厅(南充那几爷子就不想说他了)都明确指出:利用学校房产开办的盈利性网吧不仅要取缔,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四,这下“网渔网咖”所有股东脸都笑烂了:希望集团与我签订的合同约定,只能办网吧,但按国家规定又必须得取缔,那就是你希望集团的过错啥,希望集团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啥,赔钱走人算了啥。少算点吧,一年360万,房租租期暂定十年,也就3600万哈,我陈焱占大头,两千万大家没得意见嘛?平日里工作这里没做好,那里又在冒包,领导把我日嚎过去,日嚎过来的,那麻逼局长我还当个啥,有这笔钱足够了!
     第五,希望集团的那个李总,看得出来也不是个什么好东东哈,希望集团的钱再多也不是疯狗日出来的哈,合同有你这样约定的啊?房屋出租只要不违法乱纪,你管得着呀?明明不能开办网吧,你偏要约定只能开办网吧?你和刘永好有什么深仇大恨啊?你这种吃里爬外的做法,希望人能容得下你吗?
    第六,希望集团总还有懂法律常识的,你嘉陵区文体局是职能部门,明知道学校房产不能开办网吧,你还要给他们办证,我希望集团陪别人3600万也无所谓,而你嘉陵区文体局要是按照国家规定不于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这网渔网咖能开门营业吗?这3600万你嘉陵区文体局不买单整死个舅子我希望人也不答应!这下我看你陈焱还笑得出来吗?
   ( 此外,温馨提示:网渔网咖几爷子高兴太早,因为稍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租房合同是无效的。所以文体局请的那些烂军师,出了很多烂点子、帮了倒忙,陈焱还要对别人感恩载德哈)
     下面附上相关资料图片,以正试听。


发表于 2015-6-27 13: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6-27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6-27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没有你这样的支持者,好事做不下去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6-27 14: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7 17:56
关注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6-27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陈焱火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7 19:47
陈焱想不火都不行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7 20:00
路遥知马力,陈焱这种情况还不出名,那就不正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7 20:01
有道理

 楼主| 发表于 2015-6-27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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