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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网络问政

[群众呼声] 嘉陵区文体局长陈焱想钱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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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8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利益冲突吧~~

 楼主| 发表于 2015-7-8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有人要报案,举双手赞成,不去报案的就是他妈小姐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8 18:40
做人要厚道,不能太嚣张跋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8 19:38
报案,报什么案?兴许是违法乱纪开黑网吧嘛?这伙开黑网吧的早就该绳之以法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9 08:38
早就报案举报了,为什么还是没有一个结果?

发表于 2015-7-10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言无不尽963”:写在发帖之前的话
      我也是普通网民一个,虽不是发帖人,但实在看不过去了!不管你是陈火火请来的“枪手”也好,还是“职业杀手”也罢,尽管放马过来!温馨提示:第一、请以事实为依据。第二、请多少具备点文化知识和法律常识,否则难免让人笑掉大牙。你不是转发了嘉陵区网信办公室,对网民在网上质疑嘉陵区文体局视国家规定为狗屁等贴文的回复吗,下面针对“网信办”回复的相关内容,一对一质疑如下,共同探讨。
    第一、网名提出:该网吧营业场所属于希望学院房产,“网信办”赞同。而国家规定学校房产严令禁止出租他人开办盈利性网吧。网信办却说学校房产出租他人开医院、超市,所以学校房产也可以出租他人开网吧。网吧属于特许行业,能和医院、超市同日而语吗?说明“网信办”可以随意篡改国家规定,嘉陵区网信办要多牛就多牛!
     第二、申办条件:嘉陵区文体局在设立该网吧之前,专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举行了听证会。在听证会上有市民质疑该网吧违反国务院《条例》和文市发(2007)10号之规定,但嘉陵区文体局掩耳盗铃以文市发(2014)41号文件相忽悠。文市发(2014)41号文件通知,要求社会网吧营业场到中、小学校距离由原来的最近点直线距离200米变更为交通行走距离200米,嘉陵区文体局恶意歪曲文件规定,完全劈开不得利用学校房产设立盈利性网吧这一国家规定,强行给该网吧披上合法外衣,用心何在?
    第三、关于文件解读:国务院《条例》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学校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获取资料的非盈利性服务场所,不适用本条例。如果懂不起,那么文市发(2007)10号第四章则进一步做了详尽规定,简言之就是“不得利用学校房产设立盈利性网吧”,“网信办”不是也转载了吗?然而他们对此文件的理解是可以开办网吧的,真是奇思妙想,别有洞天!说明网信办人员文化水准之高,实在是高!或许不仅如此,就要视国家规定为狗屁,想咋的咋的,其奈何哉?
    第四、嘉陵区文体局是否有人谋取私利,你“网信办”说了算?嘉陵区文体局领导明知此举违反国家规定,明知有市民多次实名举报,明知学校房产不得开办盈利性网吧,却视国家规定为狗屁,群众呼声更置入罔闻,一意孤行,风急火燎,速战速决,三五两下就将文化经营许可证在极短时间内发放到业主手中,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今天,竟敢与国家规定对着干,要么脑袋进水,要么球日疯了!
    第五:校园网吧的一个大门对外,一个大门直接通往学生寝室;上网人员24小时可以随意出入网吧,鱼龙混杂,对涉世不深的在校生,尤其是女生,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要是你的孩子在该校上学,你咋想?请说人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3 19:04
大家应该坚持正义,顶出陈火火以权谋私的真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3 19:08
自作孽不可活,陈火火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3 19:17
不为私利,有别要冒那么大风险给别人办证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3 19:49
老实说,陈火火绝对不是什么好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3 21:22
路过拿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3 21:36
听说陈火火与李达帆关系不一般哒!

发表于 2015-7-13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整了。咋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3 21:42
球才不好整,邪不压正,兔子尾巴永远长不了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3 21:47
大家只要不放弃与邪恶斗争到底,有些人早已惶惶不可终日了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3 21:52
最近陈火火弄了个信息办公室的东西出来,笑得网民差点掉了大牙!信息办公室发的东西,全部都是为了楼主说话,滑稽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3 23:10
路过的朋友

发表于 2015-7-14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酱油也要顶一下

发表于 2015-7-14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溜达了一圈,感觉那个什么陈火火实在是太上火了,看情形得找上级部门给消消火哟。

发表于 2015-7-14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力的疯狂,权利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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