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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莫球铭唐

[群众呼声] 请看三台交警如何黑了当事人的奥迪车与省交警总队唱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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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3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上访啊,四川不行,就北京,告到死为止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3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wsdp2012 发表于 2015-11-23 12:24
你上访啊,四川不行,就北京,告到死为止

谢谢指教,我就需要有你这种精神。

发表于 2015-11-24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莫球铭唐 发表于 2015-11-23 15:41
谢谢指教,我就需要有你这种精神。

光有精神还不行,,还要够坚持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5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wsdp2012 发表于 2015-11-24 11:01
光有精神还不行,,还要够坚持

谢谢先生教诲,我正在坚持,将革命进行到底!

发表于 2015-11-25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莫球铭唐 发表于 2015-11-25 07:56
谢谢先生教诲,我正在坚持,将革命进行到底!

我并能为你实际上为你做点什么,请别客气!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6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wsdp2012 发表于 2015-11-25 10:18
我并能为你实际上为你做点什么,请别客气!

      先生虽然实际上没有为我做成什么,但您是急公好义的好人,与那些吃人血喝人汗的贪官污吏相比,有天壤之别,永远值得我尊敬!而且,如果全社会像您这样的人多起来,社会风气自然会好转,司法腐败将永远没有立足之地。

发表于 2015-11-26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莫球铭唐 发表于 2015-11-26 07:26
先生虽然实际上没有为我做成什么,但您是急公好义的好人,与那些吃人血喝人汗的贪官污吏相比,有天 ...

话虽如此,做起来难啊~~~~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9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wsdp2012 发表于 2015-11-26 09:17
话虽如此,做起来难啊~~~~

就是,今后还需要先生多多指点迷津。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9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服绵阳交警的处理方案,向人民法院起诉,三个多月后,绵阳交警支队见我动了真格,利用手中特权,不顾党纪国法,公然不按行政处罚法的程序办事,非法吊销了我的执照。我不服,向四川省交警总队负责人和事故处负责人以书面形式申请复议,用挂号信邮寄交警总队,收发室收到并加盖收发章。一年后,我到省交警总队,对绵阳交警支队吊销我的执照一事进行申诉,省交警总队叫我将复议的申请书邮寄给他们,我没有邮寄,当场带去申诉材料交到了他们手中。省交警总队调查核实后,给南充 交警支队发出书面通知,认为绵阳交警支队吊销我的执照有误,请南充交警支队依法恢复我的执照和驾龄。然后我到绵阳交警支队,申请他们赔偿非法吊销我执照两年多的经济损失,包括单位对我停发的工资和一切待遇。绵阳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尹维胜请示支队领导,支队领导答复,在十万元以内进行赔偿,十万元以上免谈。后又派法制科副科长杜向东协调此事,杜向东说他对此事不清楚,待一周内调查后回答我。事后三台交警刘向东等三人到南充高坪交警二大队找到副大队长杨荣,带到我原单位,原单位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了解,双方商谈未达成协议。然后刘向东一行到阆中89队,给杨国华做工作,教唆杨国华向南充中院申诉,不服从南充中院判决。但杨国华已按照南充中院的判决,赔偿了我的费用,事后他受绵阳交警的教唆,虽然申诉,但南充中院查明事实后,驳回了他的申诉,杨国华也没来找我退钱。由于罗加茹等人一年后又怂恿杨国华向省高院补充了申诉材料,最终使我遭受了不白之冤,侵吞了单位财产一直未归还。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故发生后,三台交警当场暂扣了中巴客车和我驾驶的奥迪车,并派人派车将两辆车运载到指定的三台县师范学校汽修厂维修。绵阳市三台县交警大队的刘向东、袁斌、李波等三人,到现场后,绘制了事故草图,我在该草图上的签名本来排在第二位。然而,这张真实的草图却隐瞒至今,后来出现的两张不同的事故现场描绘图,系交警事后伪造,其中的六张照片,有五张属于假冒照片。伪造的事故现场描绘图上我的签名属别人模仿,且将我的签名排在第一位。
   当我不服三台交警和绵阳交警的责任认定,走司法程序后,绵阳交警为了逃避赔偿行政侵权的责任,隐瞒了真实的现场草图,伪造了两份不同的现场草图,上面我的签名都是模仿我的笔迹,两份草图的尺寸大小和方位图案均不同。南充中院办案法官在向省交警总队事故处专家何正户进行调查时,何正户明确表示,“责任认定书在条文运用和责任划分上不当”,并认为“原草图遗失,是凭印象复制的”。但本人认为,原草图绝对不会是遗失的,是被他们有意隐瞒了,重新伪造的,我的签名当然属于模仿,所以这个草图是无效和非法的,四川高院的判决自然也是无效和非法的了。绵阳交警还勾结从绵阳中院调到省高院刑一庭的法官罗加茹,罗加茹又勾结副院长张建魁和法官尹红兵等人,徇私舞弊。非法启动再审程序,伪造行监117号文件,在审理过程中调换法官,最终制造了这起冤假错案。
     因为作假造假心中有鬼,当阆中法院对本案进行一审时,三台交警拒不提供事故材料,后来南充中院在终审本案时,才强行调出了材料,这才发现了他们弄虚作假的事实。

发表于 2015-12-1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体内清除垃圾、毒素和化学污染物可以消灭80%的各种疾病。全国有10亿的直肠癌患者,而65%以上都是由于宿便引起的!大便是含有人体毒素最多的排泄物,要想健康,就得把体内的毒素排出去,常益生肠道理疗仪的原理是通过自主水疗方式唤醒肠道蠕动力,排出体内宿便及毒素,达到养生保健的效果。

 楼主| 发表于 2015-12-4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xiangkang 发表于 2015-12-1 10:56
从体内清除垃圾、毒素和化学污染物可以消灭80%的各种疾病。全国有10亿的直肠癌患者,而65%以上都是由于宿便 ...

说得好,从体内清除毒素,就好像从司法机关清除那些害群之马一样,这样,肌体就健康了,人民就安康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12-7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中院强行调卷后,南充检察院专家确认草图系伪造,本人的签名系伪造(签名顺序由第二变成了第一),这起事故中出现了两种大小和尺寸均不同的事故现场草图,我均发在了论坛里,绵阳交警为什么拒不解释这个问题,这也说明你们心中有鬼!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7 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中院强行调卷后,南充检察院专家确认草图系伪造,本人的签名系伪造(签名顺序由第二变成了第一),这起事故中出现了两种大小和尺寸均不同的事故现场草图,我均发在了论坛里,绵阳交警为什么拒不解释这个问题,这也说明你们心中有鬼!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1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我不服三台交警和绵阳交警的责任认定,走司法程序后,绵阳交警为了逃避赔偿行政侵权的责任,勾结省高院刑一庭法官罗加茹和副院长张建魁等人,徇私舞弊,他们隐瞒了真实的现场草图,伪造了两份不同的现场描绘图,上面我的签名都是模仿我的笔迹,两份描绘图的尺寸大小和方位图案均不同,南充中院合议庭法官在向省交警总队事故处专家何正户进行调查时,何正户明确表示,“责任认定书在条文运用和责任划分上不当”,并认为“原草图遗失,是凭印象复制的”。但本人认为,原草图绝对不会是遗失的,是被他们有意隐瞒了,重新伪造的,我的签名当然属于模仿,所以这个草图是无效和非法的,四川高院的判决自然也是无效和非法的了。
      因为作假造假心中有鬼,当阆中法院对本案进行一审时,三台交警拒不提供事故材料,后来南充中院在终审时,才强行调出了材料,这才发现了他们弄虚作假的事实。

发表于 2015-12-27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很有历史价值。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7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susan33333 发表于 2015-12-27 15:20
确实很有历史价值。

谢谢先生仗义执言,这是一起贪官污吏狼狈为奸,欺压百姓,制造冤假错案的典型案件。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7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南坛老祖”严正质疑绵阳交警支队,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是罗加茹和尹红兵主动介入,还是你们运作的结果?如果是你们运作活动,有没有向他们行贿?行贿的数目是多少?请给广大网友一个答复!如果你们没有行贿,只是找到了他们,他们会不会这么起劲地介入这桩官司,因为这并不属于他们管辖的案子。如果你们连找都没有找过他们,是不是他们自己主动介入这桩案子的?罗加茹的信中还提到过当时省法院的副院长张某某,你们是不是也找过他们?
    请你们给广大网友一个交代!

 楼主| 发表于 2016-1-19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年,当我多次找到三台交警索要本单位的奥迪车,他们称车子在修理厂无法修复,已经交到废品公司作报废处理,可从来不把手续交给我或单位,也没有把卖废品的钱交给我方,所以我怀疑车子被他们巧立名目,侵吞为私有产品。那辆车是完全能够修复的,不可能报废。
绵阳和三台交警之所以敢如此胆大妄为,就是因为他们勾结了从绵阳中院调到省高院刑一庭当法官的罗加茹,罗加茹又收买了当时的省高院副院长张建魁,而张建魁为了蝇头小利,竟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丧失立场和原则,在三方当事人均没有申诉的情况下,破例让罗加茹一伙徇私枉法,立案再审此案,而他公然签字同意再审,为这起冤假错案的实施开了绿灯。按理说,他身为省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领导,应该带头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可他却带头破坏法制,成为始作俑者的罪人。同时,他也为绵阳和三台交警撑腰壮胆,使他们肆无忌惮伤害无辜,侵吞人民的财产,这些,都是罗加茹和张建魁一手给他们充当了保护伞。
自2014年夏天以来,我在全国多家论坛上披露此事,并晒出了大量证据,广大网友上百万人浏览了这些帖子,并发出了正义的呼声。可时至今日,绵阳和三台交警,以及罗加茹、张建魁之流,竟然不闻不问,不作任何解释,妄想蒙混过关,逃避党纪国法的惩罚。我还给罗加茹本人写过信,他也没有回复。这是他内心虚伪,不敢接招的表现。如果我冤骗了他,他早已跳得八丈高,把我送进班房了!
在这里,本人再次严正敦促上述违法乱纪的人员,早日向纪委及相关司法部门把问题说清楚,争取从宽处理。中央领导说过,决不会放过任何一起冤假错案。这事早晚会东窗事发。不知你们内心是否惶恐,晚上睡觉是否高枕无忧?希望有关部门早点把这伙蛀虫查一查,他们干下的坏事决不可能只有这一件。
我充满希望,充满乐观,拭目以待。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建魁作为高级法院分管民庭的领导,利用手中特权,不顾党纪国法,难道不知道法律的程序应该是先有申诉然后才能立案吗?可是在本案中,是先立案1年后才唆使当事人申诉。同时,省高院还在2000年10月24日出台了行监117号空头文件,其目的是让绵阳涪城区法院暂缓审理我起诉绵阳交警行政侵权一案,非法为交警开脱责任。案件未审理就先定性,当事人未申诉就先立案,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公安交警勘察事故现场绘制现场草图。由三方当事人签字,我是第二个签字,这张草图被公安交警隐瞒至今未拿出。二审法院强行调卷,卷内的坐标图一张,得到办案交警的认可,卷内只有这一张。二审法院合议庭集体走访了四川省公安交警总队事故处专家何政户,何正户认为现场草图丢失或隐藏,卷内的坐标图是凭想象绘制的,适用法律不当,责任划分不清,该取证未取证。经南充检察院字迹鉴定‘韩志明’的签名系模仿,签名顺序由第二变成第一。四川高院开庭审理,韩志明在庭审中提出的事实依据,有理有据,让人心服口服,把对方说得哑口无言。刘武辉驾车逆向行驶进入左转弯弯道(有效路面9.5米宽),强行超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三台公安交警办案人员伪造事故现场图纸,南充中院调卷,卷内只有坐标图一张,高院审理时又出现第二张白纸图,高院出现的第二张白纸图从何而来?卷内六张现场照片,只有第一张是真实现场照片(其余五张照片系伪造)。交警绘制的坐标图、白纸图明显篡改伪造车子的朝向方位米数,嫁祸于我,侵吞我原单位的德国原装进口五缸奥迪车和行驶证,我不服,依法向法院起诉。三个多月后,在诉讼过程中,绵阳公安交警支队看见我动了真格,加重对我的处罚,吊销我的执照(行政处罚法出台多年),但事先并未组织听政议政,非法剥夺我的合法权利,利用公权打击报复。这就是从绵阳中院调到省高院刑一庭的罗加茹上下串通,收买张建魁副院长,造成办假案的罪魁祸首。
以上我说的是有事实、依据和照片为证,完全真实,如有半点虚构,本人愿负一切法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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