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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四川手机报] 攀枝花小伙跳江自杀,渔民挟尸索1.8万打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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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5:11
只能笑呵,路过你家门口是不都要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5:13
这是**人干的事吗,人心都怎么了,哎,冷漠的社会,猪狗都不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5:13
没人性  说是人 还不如说是畜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5:15
打鱼的确实收的有点高,不过还是应该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些你们有些就不懂了,长江两岸和水底都是乱石和尖石,江水也是很急,如果等到119去打捞,尸体早就被江水冲散了,渔民常年江中打鱼,知道江中内情,以最快的速度打捞尸体也是保护跳江人的全尸,如不是他们愿意去打捞,等119来恐怕尸体早就散了,到时候什么也捞不起来了!死者家属应该感谢渔民,如果换作是你是渔民,给你2万你愿意去捞一个被水泡涨还有异味的尸体吗?恐怕吓都把你吓到了吧!哪还有胆量去捞?后面的你们就不要乱吐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5:20
劳工费是要给点,但也不能漫天要价,象这种情况当地政府也有责任,作为人民公仆,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救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5:20
国家有消防官兵为啥不知道打119法制在会法律还需健全难道政府也不知道打119报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5:21
麻痹的要是我在打死渔民*,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5:37
渔民。你那天自己也会进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5:37
这么年轻的小伙子  怎么非要这样   自己倒走的轻松  可怜天下父母心   就这样报答自己父母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5:41
   只能说良心遭狗吃了,这种情况还高价谈条件,你把人弄起来了别个屋里自然会给你谢酬勒些的,换位思考哈,真的是够了,看到气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5:42
请问:蒋健老师什么是适当,一二万还一百二百。那要法律做什么,还有吴雪松律师什么叫帮忙,什么又叫付出。你们身为法律的带言人又也什么为准绳。检道东西都要物归原住,何况是人。而且死者亲人的这三天精神痛苦又该谁付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5:47
真**给攀枝花人丟人。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5:48
我看了帖子也是笑了。出了这么大的事 公安局 会不知道?政府会不知道?消防的更加搞笑,免费的!!!三天时间你们在哪里?国家养你们是做什么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5:50
他是偶于而不是专门去打捞。这就说明一点是捡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6:00
这年头,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回想几年前一朋友小孩在外地湖里淹死那些本地人不让捞上来,说对着他们房子捞上来不吉利,我朋友马上叫来二三十人,把人捞上来后,那些本地人怎么就不说话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6:00
文明社会你知道吗?做点好事打捞一下又怎么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6:03
人渣,我不想说了,因为这种人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6:05
这几个渔民有麻烦了。自杀者怨气犹存。回来找这些人麻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6:13
干嘛吗,干嘛吗!一边倒!什么事都是有利有弊!想想看嘛,跳水自杀会越来越少了嘛:自杀前考虑清楚哦……可能暴晒天日哦,最关心你的家属要被勒索哦生不得好,死也不会安宁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6:18
这种事情还登网上 攀枝花的当官的要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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