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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袁现伟

[求助]丁超指使老婆骗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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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0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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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晚秋1在2009-6-19 19:14:00的发言:
本人是丁超的邻居,丁的情况我比较清楚,袁某人也把他所谓丁某的结婚照发了一张我看了,在此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是你搞错了,照片上的男人根本不是丁超本人,也许是陈某某现在的老公,感觉你们都被姓陈的耍了。收手吧,不要再伤害他人了。
QUOTE:
这位好朋友,谢谢你的回贴,也谢谢你为丁超申张正义!
QUOTE:
通江好多网友都加我QQ号253137353   大家都看了那照片,都没人说照片上的人不是丁超,偏偏你一个人说不是丁超,你是丁超的邻居,我可以理解你的心情!

 楼主| 发表于 2009-6-20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67楼,这事好象你挺清楚的,你说是通江的谁告诉我丁超的真实情况了你可以说出来,不然让通江的人都觉得是自己告诉我的》

我可以告诉你,丁超的情况我都已了解,是陈燕告诉我的,丁超和前妻离婚还有一个男孩和丁超一起生活呢?

我打陈燕电话,丁超接到电话后,我们还通过电话,我还打电话到丁超的办公室,我们还争吵呢?

我怎么不去找别人呢?偏偏找丁超?

你对丁超说,2000元是不算多,让他催陈燕还我钱不就了事吗??

2000元买不回脸面和名誉?

发表于 2009-6-20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将此贴子删除,钱也不多,自己愿意的,还来这里说!

 楼主| 发表于 2009-6-20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67楼这么了解丁超和陈燕,你让他们快还我钱

 


 楼主| 发表于 2009-6-20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67楼说,"别人真要骗你钱财还告诉你那么多真实状况吗?"

这样说67楼知道这事,他们不是骗我的钱财,那你让陈燕快还我钱哟!

发表于 2009-6-20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丢人

 楼主| 发表于 2009-6-20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巴山上的来客在2009-6-20 9:23:00的发言:
丢人

我丢什么人?难道借钱不还叫不丢人?

发表于 2009-6-20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em52]

 楼主| 发表于 2009-6-20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客观看世界在2009-6-12 17:48:00的发言:
没听说通江水利局有个丁超!!!

不会吧!

丁超原来在通江县水政服务大厅窗口上班,现在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丁超的电话是0827---7836086    

陈燕在巴中开的友情广告门市位于巴中市巴州区法院家属院6号门市,电话是0827--7706353    手机是1528274019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0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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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丹兴在2009-6-19 20:54:00的发言:
  红花村我看你一点不象中国人,通江人正值、善良、朴实。天下的蠢人世界各个角落都有,任何人都不能代表一个地方,我发觉你老壳有点问题。。

大家在网上回贴子,都是自己的看法,不要贬低别人!

 楼主| 发表于 2009-6-20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就爱管闲事在2009-6-18 20:20:00的发言:
网络骗子多得很,要吃一堑长一智哦,汲取教训!!!不管是不是真的,我看这也够丁超够受的了哦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谢谢你的回贴,为了不还2000元,丁超和陈燕脸面和名誉都不要了!

我能坚持下去,我相信正义!

发表于 2009-6-20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个家伙咋去惹河南人哟?

发表于 2009-6-21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陈不跟丁而跟你,别说2000就是20000你也不会要吧?钱儿拿回去给自己的老婆用才是正传。

发表于 2009-6-21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陈燕是个婊子吗?

发表于 2009-6-21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楼主说的是真的!

为什么呢?

到现在陈燕都没有出来说句话!

太丢巴中人们的脸了!!!

发表于 2009-6-21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bztj阿泰在2009-6-21 11:38:00的发言:
  陈燕是个婊子吗?

比婊子还要婊子,害人精......

发表于 2009-6-21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发表于 2009-6-21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em53]

 楼主| 发表于 2009-6-22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巴山公主在2009-6-21 20:36:00的发言:

可能楼主说的是真的!

为什么呢?

到现在陈燕都没有出来说句话!

太丢巴中人们的脸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6-22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有同感在2009-6-22 15:15:00的发言:

还别人的钱不就没事了吗?真有其事的话,还钱了事!

 

 

借钱还钱,天经地义,讲信用哪有这么多事,谁也不想看到这个结局?

伤了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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