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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袁现伟

[求助]丁超指使老婆骗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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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5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袁现伟在2009-6-25 11:02:00的发言:

137楼,谢谢你的提醒,那么多人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都是进行人身攻击?

我为什么偏偏攻击丁超和陈燕呢?

为2000元去打官司,请律师等费用,更是得不偿失>

我损失更大呢?

民不告,官不究>你们支持陈燕和丁超来告我哟!

 

屈死不告状!

  

你提的问题,以及现在所进行的行为,已经是一个触犯刑律的问题,你报警了吗?这不是告不告状那么轻松,你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如此不顾廉耻地在这里胡闹!

发表于 2009-6-25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各位网友对这种诽谤他人的帖子不跟、不回,把他凉拌起。

发表于 2009-6-25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居然出这样的人渣   去你.的自认倒霉 老子也是通江人 但凡是个人怎么能说出自认倒霉的话 除非和人渣是一起的 (假如你老婆或者你女儿在网上被骗了 还被骗出去被强奸了 你也会说自认倒霉吗?去你.的 几个垃圾)  强烈支持讨伐骗子人渣 这样的事上了2000 可以直接报案了 你就把事情往大里闹 怕的是几个人渣 不应该是你 最可恨的是那几个叫自认倒霉的 去你.的给通江丢脸!

发表于 2009-6-25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居然出这样的人渣   去你.的自认倒霉 老子也是通江人 但凡是个人怎么能说出自认倒霉的话 除非和人渣是一起的 (假如你老婆或者你女儿在网上被骗了 还被骗出去被强奸了 你也会说自认倒霉吗?去你.的 几个垃圾)  强烈支持讨伐骗子人渣 这样的事上了2000 可以直接报案了 你就把事情往大里闹 怕的是几个人渣 不应该是你 最可恨的是那几个叫自认倒霉的 去你.的给通江丢脸!

发表于 2009-6-25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法发〔1996〕32号)明确解释: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其中进一步明确: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从楼主给出的标题“丁超指使老婆骗人钱财”,可以看出楼主认定他人骗钱的主题明确。从你给出的相关信息来看,这显然是一个触犯刑律的问题。你不经司法程序,未经司法部门的认定判决之前,胡乱拿到论坛来炒作,对他人的人身进行恶劣地攻击、侮辱,已经给他人造成极度恶劣的社会影响。从楼主的行为来看,可以判定楼主法制意识非常浅薄,明显已经涉嫌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09-6-25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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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中间湾在2009-6-25 11:24:00的发言:
  建议各位网友对这种诽谤他人的帖子不跟、不回,把他凉拌起。

这位网友替丁超申冤了,人家丁超接受不接受还不一定?

 

群众呼声里"最牛B的打人校长",那楼主是不是该枪毙了???

他是不是诽谤那位校长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6-25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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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中间湾在2009-6-25 11:24:00的发言:
  建议各位网友对这种诽谤他人的帖子不跟、不回,把他凉拌起。

 

这位朋友的意思是,大家在上面发贴子都是诽谤他人了?

 

群众呼声里那么多贴子都是诽谤他人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谢谢大家浏览我的贴子

现在的问题就是陈燕借我的钱不还,大家应该鄙视她,有些网友骂我,我不怪罪他们,因为他们没有被骗过,如果被骗了,心情比我好不到哪里?

陈燕想还我的钱,而丁超不让还,通江县水利局是丁超的天下

但我相信,支持我的网友还是多呢?   

要回本属于自己的钱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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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登云梯在2009-6-25 19:58:00的发言:
袁现伟整过陈燕没有?

我从没见过陈燕,只是在网上见过!

也没有去过四川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151楼,你骂人说明你素质太差了,

是不是丁超和你有什么关系?你为丁超申张正义?

你越骂人,论坛人气更足,你去大话四川巴中论坛看看,浏览人数快8000人,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

骂人说明心虚!

发表于 2009-6-25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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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鸟鸦嘴在2009-6-25 9:58:00的发言:
为那2000块钱一天到论坛吵真的是烦,楼主也太不厚道了,哪个叫你借嘛!相信网络干什么。愿赌服输。臊皮那兴的,怪不得天下人都知道河南人不是好东西。

河南人怎么不是东西了,把你妈日了啊?有事你就说事,扯上河南人干什么。人家被骗了,该没有把你四川人都说成是骗子。草泥马。

发表于 2009-6-25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太不值了,为了这点钱,如果楼主所言是事实,那么就早点给别人嘛

发表于 2009-6-25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袁现伟整过陈燕没有?

 楼主| 发表于 2009-6-25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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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13084457411在2009-6-25 17:50:00的发言:

我看2000元事小,心理不舒服才是真,换成任何人,要是被骗了2000,还遭骂了,肯定心里不爽得很!

几哈把钱还了就算了嘛,莫把皮搔完了,

你说的完全对,谢谢你的支持!

 

想看这两个人什么样?加我QQ号253137353,

如果我离开你可以给我留言,我可以给大家发离线图片.

我们6月30期未考试,所以最近有点忙.

抱谦!

发表于 2009-6-26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莫说这事了,听起来烦。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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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红尘胭脂在2009-6-26 11:51:00的发言:
莫说这事了,听起来烦。

谢谢你,大家都烦了,可是丁超和陈燕不嫌烦!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勇敢格拉卡,你自己看陈燕怎么说?

勇敢格拉卡,你自己看陈燕怎么说?  

QUOTE:
以下是引用勇敢格拉卡在2009-6-26 8:52:00的发言:
哎!!我觉得真他妈搞笑!!但是河南人都是骗子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痴心绝对7777在2009-6-26 16:11:00的发言:
  楼主发的结婚照根本不是丁超本人哟!别把巴中(通江)人想成那样子哈!

这位朋友,我不想说你,上午你还和我聊天,你说只是认识丁超而已,难道你比陈燕原来的老公还了解丁超?

你只是认识,丁超做的事你知道吗??

通江那么多人都没有说不是,唯独你只是认识丁超而已,就说不是丁超??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151楼,在此我向你真诚的道谦,说声"对不起"

也可能是我们方言之间的误会吧!

请各位网友告诉151楼,我向各位道谦,伤了大家的心.在以后我用心去体会大家的回贴.

谢谢大家的关注

发表于 2009-6-26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151楼骂的是谁,楼主貌似没有看明白。人家是在帮你说话,瓜西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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