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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少年犯出狱奸杀11岁女童,曾犯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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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吴小翠
[四川手机报]
魔鬼少年犯出狱奸杀11岁女童,曾犯命案
魔鬼少年犯出狱奸杀11岁女童,曾犯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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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19
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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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22
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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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23
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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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河北石家庄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29
这样的人渣屡屡犯法,罪该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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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达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31
**制定法律的人生活在社会高层,哪里体会得到下面的疾苦,应该让他们成为受害者,他们才知道改变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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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31
中国法律太不公平、20012年我独子被他们砍成七级伤残,到现在都没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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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32
йδδɡ÷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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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34
经常看到类似的报道,心里很难受。有时候就会想,这么小的娃娃就能如此的残忍,留着有何用,指望他能痛改前非,那是人们对于还小的他抱有那么一线希望。事实证明,犯了罪,大人与小人同罪论处,必然可以减少更多的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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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35
根据年龄保护少年是应该的。可还应该根据身高来综合考虑少年的犯罪。比如有的少年仗势欺人,就如此人一样。试问这样的人还需要保护吗?再如精神病患者,有多少是向比自己强的人发起进攻?绝大多数都是向弱者攻击。可见他们思维非常清楚。总的来说:法律应该保护善良,保护弱者。而不应该保护邪恶,偏袒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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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德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36
可以把罪大恶极的青少年罪犯关押到成年再执行死刑,这样一来,对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也许会有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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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福建厦门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37
死吧,不死就是法官是他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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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38
心理肯定有问题,应该送到医院去检查,。再不就枪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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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巴中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44
未成年的确该保护,但是也不能过于偏袒这样会给社会腐败带来隐患。为什么成人对未满14岁的为成年人造成伤害要罪加一等?14的人为什么不罪加一等?那些制定法律法规的人应该反省一下。让未来的中国人人品和素质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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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46
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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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南充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47
枪毙《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者,是他们保护了未成年犯罪者,提供了悲剧再发生的可能,打破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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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南充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47
枪毙《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者,是他们保护了未成年犯罪者,提供了悲剧再发生的可能,打破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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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48
我就想知道减刑出来还犯罪,这个减刑是什么标准来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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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50
毕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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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51
是毙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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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56
哎。老夫已经无话可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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