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李搏
2012年上半年,为了支持城市建设大发展,政府在佛阳社区1 3 5 7组开展大拆迁,当时共分成了5个拆迁工作小组,上级领导任命我为第5工作小组组长,因为第5工作小组面临的拆迁户大多数都是我的亲戚和邻居,为了避嫌,所以我再三向领导请辞,但当时由于来自老百姓各方面阻力很大,拆迁工作迟迟打不开局面,领导坚决不同意我请辞,并且下了硬命令,就是要利用我在家族的影响力和威信,非要我完成任务不可。最终在我的努力下,我们第5工作小组,带头拆迁下几户,才使得整个佛阳社区的拆迁工作能够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虽然完成了,但也埋下了许多隐患:
一·当时的拆迁补偿,仅限于当时现有的房屋。而在2000年,当时后坝一社有几十户人家的房屋都被强制拆除,这些拆迁户中有许多人也要找我赔偿房屋,我就向他们耐心解释:“你们的心情我能够理解,因为同样是没有手续的房屋,2000年拆迁是按400元每平方米补偿,而2012年是按人均30个平方米房屋补偿,这个确实不平等,但是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的特殊性,我只是一个执行政策的人,没有制定政策的权力。”便拒绝了他们,也因此引起了一部分人的不满。
二·因为当时一社大部分居民(约有60多户)的土地已经被城市建设所占用,只有居住在边缘地带的少数居民(约30多户)才有土地和机会建房。当时的拆迁赔偿了30多户,但有大多数没有赶上这次拆迁,所以就导致了大多数人的不满。
三·拆迁工作刚开始时市政府副市长吴宗林曾表态:在2003年土地统征时进行货币安置的居民以及这次拆迁没有涉及到的居民,人均给予30平方米的优购价格(每平方米2400元),当拆迁结束后,这个表态一直没有实现,引起老百姓的极大愤慨。
佛阳社区其它居民组组均不涉及以上三点情况,只有第5工作小组涉及以上三点情况,而我又是第5工作小组的组长,因此一些人便把这些怨恨全部发泄到我的头上,尤其是极少数几个人,因为当初要求我还房被我拒绝了,利用这个时机对我进行报复。才导致佛阳社区一居民组今天这个局面。
以上所述句句属实,如有半句假话,我愿负法律责任!愿广大网友为我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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