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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甩

按律法院不应该用伪造和假冒证据定案一再追诉完全无罪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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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4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的审理、审查只讲罪名,不讲证据,不按法律。从侦查、起诉、审理、判决,到内容、形式、证据来源、程序均不合法!
违法判决就像滚雪球一样,层层包裹着违法办案的人!其中玄机重重,疑窦丛生,不言而喻!!

发表于 2011-5-14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内容,顶其在说:lol:lol

发表于 2011-5-15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
申诉人再次恳请您为申诉人说句公道话,督促法院依法对本案举行公开透明的听证,立案重审,在您的任期内得到彻底纠正!谢谢!

发表于 2011-6-10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督促法院依法对本案举行公开透明的听证,立案重审,
应该给大家一个公断!不能够混淆视听!

发表于 2011-6-14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funk::funk:
发表于 2011-6-15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L:L:L:L:L

发表于 2011-6-17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敢把判决书裁定书和通知书上网晾晒
和对本案依法公开释明,说明法院太心虚,

发表于 2011-6-20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强奸案因为要保护被害人的隐私,不能够公开审理。
你要求公开审理,你儿子不怕,人家受害人怕。
你贴子里很多质疑不公的理由也都是自己想像的,经不起推敲

发表于 2011-6-20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强奸案因为要保护被害人的隐私,不能够公开审理。
你要求公开审理,你儿子不怕,人家受害人怕。
你贴子里很多质疑不公的理由也都是自己想像的,经不起推敲

发表于 2011-6-21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立案庭法官伪造法律文书的行为拒不查办,也不撤销伪造的通知书,恢复本案正常的审理程序,姑媳养奸,助长放纵!相反,制造出“五年也不送达申诉人的判决书和通知书”,只在上下蒙骗,四处忽悠,瞒报谎报,欺骗中央领导人!

发表于 2011-6-21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院法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办案,清除人为的种种障碍,依法举行公开透明的听证,立案重新再审,彻底纠正本案,

发表于 2011-6-21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真的哟~~~~~~~~:o:o:o:o
如果是真的那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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