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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话说] 川安岳政府 土地 “出让”变“划拨” 转嫁土地出让金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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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2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生何球 发表于 2016-6-22 09:35
有点意思,这就是安岳
还找关系,说的比唱的好听多了。
我觉得刘是对的,

有啥子结果嘛  国土局提了方案上去,还是喊继续研究。怎么能怪下面的部门,有会议纪要在暂缓办理,新的纪要不出来怎么办嘛!  刘不发话那个敢开腔,不怪办啥子土地性质总要办社   下面的人除了等还能怎么样嘛!   

发表于 2016-6-22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这个事情简单的很,把那个纪要撤销了就是,不用研究啥子,依法办理,按合同执行就可以了

发表于 2016-6-22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三个队已经完成供地,所有很简单,国土证已经办到拆迁局头上了 。还研究啥子嘛  按合同办就是

发表于 2016-6-22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就是领导既然想按自己的想法施政,就不要怕担政治风险,直接开会定这样下来向老百姓宣布就是。相信大部分老百姓还是会支持的,像现在研究了一年多都没有结果,浪费的是纳税人的钱,伤的是老百姓的心。  现在天气热了,免费电用起好浪费唷

发表于 2016-6-22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听拆迁局的人说  我们两个队春节那个月电费都是90多万,不晓得是不是真实的哟,听起都吓人。  我反正看到我们队上租了两家人开洗车场,那个水浪费哟

发表于 2016-6-22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这么多人对刘县长有意见?难道刘县长的工作作风、以及县政府的一些决定,出了问题。刘县长原来是搞城管的,可能业务不熟悉,一天忙杂务,法律水平低,或者自以为是,没有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好多人怨声载道。

发表于 2016-6-22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县长的决定,不可理解!建议公示涉及本决定的例会文件。根据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例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维权斗士胡代国。

发表于 2016-6-22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告诉网友: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合同当事人甲方是安岳县国土资源局,因此起诉时安岳县国土局是本案适格的被告。只能起诉国土局,法院才受理。如果,起诉房屋征收局,法院不受理。---本案代理人胡代国,联系电话15984216745

发表于 2016-6-22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现在到底是个啥子情况,我们老百姓根本不晓得找那个。不管怎么样老百姓要有知情权社

发表于 2016-6-22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问了国土局, 说的是已经提交了方案,但是去问拆迁方面的人又说不晓得,就晓得暂缓办理,让我们等。

发表于 2016-6-22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法理解县政府的新决定推翻旧决定

发表于 2016-6-22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队的房子都修好一年了,道路都没有硬化,大家可以来看,一到下雨天到处都是泥巴,当初承诺修好房子就打补偿款。到现在连点动静都没有,说好政府做外墙也没下文了。  我们作为普通老百姓,也理解政府的难处,都知道政府也没钱,听说每个月发工资都很困难。 从来没有那个老百姓去找政府要钱,有些想早点租房子的自己出钱把道路硬化了。  政府最起码应该出面开个会给老百姓解释一下社,俗话说有钱钱打发无钱话打发,相信很多人还是理解政府的。 关于这次办证的纠纷,我们以前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听说政府想把土地性质改变,也就是听说,没有一个官方的回答。  你想改就改嘛至少开个会给老百姓解释一下为什么要改,怎么改。很多老百姓也会支持的。  一年过去了,当初领导给我承诺三个月就给我办好,现在想来真的不敢相信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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