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xzh3213

[群众呼声] 绵阳一小区玻璃坠落砸死人!律师:整栋楼业主或担责(已回复)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4:54
法律是有这么规定,但是对于其它业主公平么,这就是法律的“公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4:56
认同,这样可以提高安全他人和自己的警惕性,还可以做饭互相监督的作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4:57
认同,这样可以提高每个人的安全警惕性,还可以达到相互监督的效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5:02
现在警察办案都吃饭不拉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5:04
现在警察都吃饭不拉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5:13
连坐是对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5:13
不合理,法不责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5:33
地球村有人绊倒致死,整个村都找不到挖坑的人。就该连坐全部坐牢,还是罚款枪毙?一件事就能看出很多人的处事态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6:00
有点像古代的诛连九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6:18
从这事就可以看出警察不作为的事实!请问如果死的是官员或官二代,能查不出么?饭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6:32
应该由物管承担50%的责任,这和厂矿一样属于管理性问题。由整个楼的业主承担我想问一下,如果在城里发现有人的钱被偷了。没有找到小偷是不是要城里所有人承担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6:32
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6:37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6:50
东西上有指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7:04
我同意律师的说法,也让大家注意,望中国将楼上扔东西烈为发律执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7:05
整栋楼来承担是对的。虽然他人觉得不公平但就当做善事吧!但要合理,也给整个社会一个警惕,让人们素质都提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7:05
玻璃不会从天上降,看哪家窗户玻璃烂了不就明白了,或许是郐栋高层的人甩的

发表于 2016-6-19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叫着祸从天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7:26
可能是又没捡到便宜,又在糊说八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7:47
纳税就是给你搞连坐的,你到是葫芦僧判葫芦案,要你干嘛,他山之石,说来好听,反是有利减轻你们工作的就叫他山之石要借鉴,反是有利民众的,你就有中国特殊国情了,无耻之尤!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