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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群众呼声] 绵阳一小区玻璃坠落砸死人!律师:整栋楼业主或担责(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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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3:16
真找不出来,那就整栋业主和物业各占50%才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3:17
殺人的找不到驚察可以在路上抓一個。這個白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3:26
应该找物管,他们只管座着收钱,说赞同连坐的都是**混仗东西,要是这样什么都可以往下抛,反正是大家出钱,最起码物管要承担80%,其实只要物管管理好了,这些事情是可以避免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3:28
律师:就是个绿宝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3:31
应该怎么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应该是物管担主要责任。要想办法即使掉下来也砸不到人 那才是上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3:36
不应该连作,人家玻璃好好的挂那里还要受牵连赔偿这个太说不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3:37
你们一个二个闹你妈比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3:38
脑壳有包!干严
惩真凶天理何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3:45
凭什么啊?警察叔叔无能,找不出真凶,就要启动连坐机制,无辜百姓平白遭殃,警察叔叔的职责是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是任意诬赖群众敷衍了事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3:45
一群智障,你家小区的监控能监控到楼顶的?强行怪物管,连擦玻璃都能把玻璃推下去,这跟物管有关?明显是装修的,只要查哪家在装修就行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3:45
赞同支持你妈个锤子,要是xx城市杀了人,无能的警察又没抓住凶手,是不是要整座城市的人都赔钱,你们还有天理吗?不去想想以后应该怎么办,怎样采取措施亡羊补牢,不去追查原因,在这里瞎鸡巴乱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3:54
我认为如果是抛掷物品,应该找当时家中有人的,不应该连累无辜。要是自然坠落,应该由建筑方和物业部门还有质量管理验收部门补偿才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3:55
最!最!最讨厌那些敢做不敢为的人了,大家帮你赔偿那都不是什么事,只是惯坏了你们这些人的坏毛病,所以最好还是自首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4:04
我不支持,你除一楼的二楼也不得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4:11
赞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4:17
找不到事主整栋楼受连,物管和开发商应负主要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4:22
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4:25
赞同整栋楼业主承担责任,但物业也应承担30%,因为前一天就发生类似事件,物业干什么去了???

发表于 2016-6-19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有啥好争论的,《民法通则》已经明明白白规定了高空坠物如果查不出真凶,就是整栋楼连坐。
是否是自己的责任,需要各楼居民拿出证据。拿不出证据就要赔偿。一楼和地下几层,可以排除嫌疑,自然就不用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9 14:47
赞同整栋楼业主成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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