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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李约瑟

派出所出警遭围攻村民锄头砸烂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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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5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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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流浪鼠在2009-7-25 8:43:00的发言:
一党委书记把一上访者搞不定就叫警察.还是瞒可笑的.而事态扩大.

发表于 2009-7-25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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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江生在2009-7-25 10:14:00的发言:
“上梁不正下梁歪”,官无良则民“无良”。由于道德法律的起码底线被“上”践踏突破,这种无良作风必然导致“下”的竞相效仿,成了人们待人处事的首选,真真反映出如今国人的无奈浮躁与悲愤宣泄情绪。甚至出现原本能以道德法律解决的问题,在通过正常程序不得解决的无奈下,演化为“以暴易暴”的非理性手段。一些官员的无良言传身带,如此影响下面一大片人。大至瓮安、石首事件,小至杨~佳、邓玉娇事件,显示出当今“无良” 无处不在的客观事实。当“有良”的规则被看做无能、虚拟的虚无作用时,民间必然会产生“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给你个说法”的“无良”行动诉求。

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说:“说话没人听,做事没人跟,群众拿刀砍,官当到这份上,不如跳河算了!”

发表于 2009-7-25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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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实现愿望在2009-7-25 10:05:00的发言:

     中央三令五申,遇事不能轻易动用警力!屁大个事就出警,只能说明当地政府执政能力低下!换位思考下:假设村民砸碎的不是镇政府的玻璃,而是张三或者李四老百姓家的玻璃,派出所会大动干戈反复传唤吗?

警察早就成了官僚们的家丁!!!!

发表于 2009-7-25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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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他山之石01在2009-7-25 7:48:00的发言:

"修铁佛镇涧文路曲滨段谷山包村集资15万元分解到户,岳汉文应该承担495.30元,通过一事一议,村主任李禄在董心树手中将岳汉文一折通收去,两年共收公路集资款229?00元,下差246?30元,2008年3月李禄将一折通退还给岳汉文,岳汉文将余款支取30?00元,2008年,2009年两年有岳汉文本人在铁佛信用社办理存取业务。通过核算应付给岳汉文366?3元,由原村主任李禄(患癌症)支付,但岳汉文不服,与其母亲一起在书记办公室静坐,要求镇上立即兑现,直到当天晚上11时。"

 

从此情况来看  上访是有道理的

 

l国家的惠民政策 应该不折不扣的坚决贯彻  不应该抵扣

 

个人觉得铁佛镇党委书记陈立祥应该问责
 

发表于 2009-7-25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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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怀念毛润之在2009-7-25 9:16:00的发言:

我们不仅要反思:其实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各级政府组织的不作为或者乱作为造成的!为什么虚报淹没面积的当事人没有被处理?村干部擅自把村民的直补款截留这本身就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为什么当地政府没有过问,没有处理?也许记者的一段文字可以让我寻出些端倪:该村一社村民岳考文等人对此处理意见不服,多次上访,引起镇村干部对他的不满意。
我们应该反对任何违法事件,不主张任何过激行为!当然这不仅仅是对普通老百姓要求吧?

 

发表于 2009-7-25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3、对本次事件来说,公安机关执法程序没有一点过错,不管你有何冤情,也不管的上访理由是多么充足,损坏国家机关的财产总是错误的吧,你自己冲动损坏了国家财产,谁都要报案的,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必须要出警了解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也是按程序先口头传唤你到当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取笔录,作为公民都应该配合,你不但不配合,还穷凶极恶的口出狂言,阻扰和谩骂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由于当事人的无知,公安机关只有强制传唤,到了强制传唤你该清醒了吧,令人悲哀的是当事人还是执迷不悟,不但不配合,还利用自家兄弟和法盲的左邻右舍暴力抗法、砸烂警车,就这样,一件本来就不大的事,最后发展到三兄弟身陷囹圄的悲剧。这里我想问一下当事人的家属、亲属、邻居、好友、村民,你们是怎么想的?现在你们觉醒了吗?是不是该多问几个为什么?对不对得起当事人?他们回来后你们如何面对?出过烂点子的和极力怂恿的人,我估计你们没有多久的好日子过了。

对否     请斧正。

发表于 2009-7-25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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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为赛德在2009-7-25 10:54:00的发言:
首先检讨自己那此做得不好,再去要求别人。社会需要和谐,有话要好好说嘛。此事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不要轻易就动用专政工具。

为何动辄就动用警力,激化矛盾???????????????

发表于 2009-7-25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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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路人1在2009-7-25 10:59:00的发言:

老百姓盼当地一把手解决问题,一把手是否把工作做实呢?老百姓为什么砸书记办公室玻璃啊????老百姓不懂法但我不相信老百姓不讲理??

若老百姓没有道理,为何敢砸书记办公室玻璃?还敢砸警车?难道老百姓是吃了老虎豹子胆的????

发表于 2009-7-25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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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野人好摄在2009-7-25 16:45:00的发言:
上访在前 ,砸玻璃在后,砸警车在最后,何况砸警车是全村民一起砸的,围警察也不是他岳考文一家围的,更何况人家还是村民代表,这个问题不是政府所说的那么简单,肯定有人的屁股没擦干净

发表于 2009-7-25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发表于 2009-7-25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错误不是那个一方面的,老百姓是有错误,你们这些当官的就没有了吗?老百姓还是有讲理的,为什么都在针对你们,一个两个就说是别人的问题,为什么所有的老百姓都在针对你们呢?

各级政府组织的干部你们应该想想你们的问题在那里?

发表于 2009-7-25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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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烈火中永生在2009-7-25 17:22:00的发言:

为何动辄就动用警力,激化矛盾???????????????

别人报警了,可以不理?是不是不作为呢?

发表于 2009-7-25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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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路人1在2009-7-25 10:59:00的发言:

老百姓盼当地一把手解决问题,一把手是否把工作做实呢?老百姓为什么砸书记办公室玻璃啊????老百姓不懂法但我不相信老百姓不讲理??

你在基层工作过吗?

发表于 2009-7-25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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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要当好人在2009-7-25 10:52:00的发言:
中国的洗警罪为何迟迟不出台?建议对妨害公务的违法犯罪份子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

支持!普法与执法不能分离。严格、公正执法就是一种很好的普法手段。

就目前看,很多人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单凭法律条文的学习是蜗牛出征——碾不上操!

发表于 2009-7-25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必须依法严惩打砸抢分子。

发表于 2009-7-25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一味软弱迁就、纵恿那些无法无天的人,今天乌鲁木齐的“7.5”事件,明天就有可能在你我身边发生!!!!!!!!!

发表于 2009-7-25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为什么要被当枪使

干部自己种下的恶果应该自己尝

把警察形象都搞差了

 

最近几年警察的形象差

就是被官员参加了太多不该参加的非警务活动

发表于 2009-7-25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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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正义的麦克风在2009-7-25 13:37:00的发言:

      现在这个社会,政府和公安局都是弱势群体了,所以那些蛮不讲理的才那么跳!农民使用暴力袭警甚至打砸政府就是对的??该咋??不犯法??他要是砸你家的东西呢,犯法不??上访应该有正规渠道,对上访已经答复的问题就不应该缠访!懂不懂?

      举例:你是个官员,我是个百姓。有问题找你解决,那么你按政策和法律帮我解决问题,我当你在放屁,我就是不听你的,你必须要按照我的要求办我才依,反正看你如何劝我,我就是不听,按照我的要求办了我才依,而且你还要把市委市局喊到我家里来我才干。我要抱你腿,吐你口水,还要打你,要坐你办公室,要骂你妈!你这个时候报警不?你该不该报警?大家思考一下!

      望政法机关拿点脾气出来依法办事,不要像个龟孙子一样!严厉打击目无法纪的违法人员!如果你们一直当龟孙子,哪天你们在执法的时候我都要吐你们口水还要骂你妈,因为不骂白不骂,反正你愿意当龟孙子!有种的就拿点脾气出来依法办事!

发表于 2009-7-25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件事情压根儿就是所谓的镇党委书记将小事化大,激化了矛盾!一块玻璃的事值得数次出警吗?说到底是在那位村民面前摆官威罢了!可悲的党委书记!可怜的村民!

发表于 2009-7-25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件双方如果都冷静一些,又怎么出现如此大的影响呢?村民的不冷静是导致事件的起因,而执法者(包括政府部门的相关领导者)的不冷静直接导致了事件的升级。同时,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的方式与方法,以及用语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果说是在处理事件的过程中,少一些官僚的东西,多一些人性化的东西,事件也不至于闹得这么大。大家都应吸取教训,认真反思一下。

其实,现在搞得满城风雨,落得好处的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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