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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李约瑟

派出所出警遭围攻村民锄头砸烂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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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5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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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正义的麦克风在2009-7-25 13:37:00的发言:

      现在这个社会,政府和公安局都是弱势群体了,所以那些蛮不讲理的才那么跳!农民使用暴力袭警甚至打砸政府就是对的??该咋??不犯法??他要是砸你家的东西呢,犯法不??上访应该有正规渠道,对上访已经答复的问题就不应该缠访!懂不懂?

      举例:你是个官员,我是个百姓。有问题找你解决,那么你按政策和法律帮我解决问题,我当你在放屁,我就是不听你的,你必须要按照我的要求办我才依,反正看你如何劝我,我就是不听,按照我的要求办了我才依,而且你还要把市委市局喊到我家里来我才干。我要抱你腿,吐你口水,还要打你,要坐你办公室,要骂你妈!你这个时候报警不?你该不该报警?大家思考一下!

      望政法机关拿点脾气出来依法办事,不要像个龟孙子一样!严厉打击目无法纪的违法人员!如果你们一直当龟孙子,哪天你们在执法的时候我都要吐你们口水还要骂你妈,因为不骂白不骂,反正你愿意当龟孙子!有种的就拿点脾气出来依法办事!

发表于 2009-7-25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一味软弱迁就、纵恿那些无法无天的人,今天乌鲁木齐的“7.5”事件,明天就有可能在你我身边发生!!!!!!!!!

发表于 2009-7-25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必须依法严惩打砸抢分子。

发表于 2009-7-25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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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要当好人在2009-7-25 10:52:00的发言:
中国的洗警罪为何迟迟不出台?建议对妨害公务的违法犯罪份子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

支持!普法与执法不能分离。严格、公正执法就是一种很好的普法手段。

就目前看,很多人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单凭法律条文的学习是蜗牛出征——碾不上操!

发表于 2009-7-25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无理上访者,甚至产生卑鄙的举动,可耻!这样的村民应该坚决打击。

鼎力支持公安机关打击村霸,社霸。

发表于 2009-7-25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明一下:岳考文所在的谷山包村本身是一个民风不纯,暴利现象突出,家族势力和帮派势力严重的村。听说曾经岳考文经常找事起哄众人静坐书记、镇长办公室,严重扰乱机关工作秩序。并在2009年3月将书记办公室门踢烂,将分管移民工作副镇长办公室玻璃砸碎,烤火炉踢烂,行为十分恶劣,干部、群众深恶痛绝。此人行为非常猖狂,藐视政府,政府楼周边居民都深受其害。楼主,请你说这样的家族和帮派势力严重的村应该多派警力出警吗?

发表于 2009-7-25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党委书记把一上访者搞不定就叫警察.还是瞒可笑的.而事态扩大.

发表于 2009-7-25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恶,,,还说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

还敢攻击警察、砸碎警车。。

 

坚决、顶力支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这些传说中的普通百姓!!!

更本就是无理```依法打击村霸社霸!!!

发表于 2009-7-25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件事情压根儿就是所谓的镇党委书记将小事化大,激化了矛盾!一块玻璃的事值得数次出警吗?说到底是在那位村民面前摆官威罢了!可悲的党委书记!可怜的村民!

发表于 2009-7-25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派出所出警遭围攻村民锄头砸烂警车》的回复  

  7月21日,因涉嫌暴力妨碍执行公务,通江县铁佛镇谷山包村一社村民岳文川、岳考文、岳汉文三兄弟被县公安局分别予以刑事、行政拘留。

  2003年,平昌县修建双滩电站,与其毗邻的铁佛镇谷山包村一社部分田地、山林被淹,在进行淹没调查时,铁佛镇谷山包村原村干部虚报淹没面积12亩,套取资金163049元。后经县纪委、监察局调查处理,将此项违规资金全部予以没收,上交县级财政。该村一社村民岳考文等人以处理意见不服为由,多次带领群众上访,谩骂镇政府工作人员,并恶意损毁政府门窗等公共财物。

  7月20日下午,岳考文再次辱骂镇政府工作人员,并损毁政府办公室窗户玻璃和宣传橱窗等公共财物。镇派出所在现场调查取证后,到岳考文家正式传唤,但岳考文态度极为恶劣,拒不履行,并严重妨碍民警执行公务。21日上午10时许,镇派出所再次对岳考文实行传唤,岳继续拒绝签字,并辱骂推搡民警。其兄岳汉文、岳文川分别以板凳击打民警、用锄头砸烂警车引擎盖及挡风玻璃,办案民警在镇、村干部协助下,将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的三兄弟带回镇派出所进行调查。当日下午1时许,其妻伍秀英纠集该社村民20余人围攻镇派出所,并唆使其母亲和公婆以死相挟,要求立即释放三兄弟,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经调查取证,县公安局决定依法对岳文川刑事拘留,对岳考文、岳汉文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事件发生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并与当事人亲属进行座谈、沟通、疏导,确保社会稳定。鉴于该村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宗族势力严重、村级组织涣散,该县责成铁佛镇党委政府派出工作组深入该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村级组织建设,实施综合治理,以纯洁民风,促进发展。目前,该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理,当事人亲属情绪基本稳定。

发表于 2009-7-25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砸得好。你值个球法,杀人了你半天不出警,玻璃烂两张就出警,你们球吃多了,添‘钩’子????。记者你也在郁闷读者,只写一面,你也写写老白性的说发。黑,黑,黑,黑,黑。上告。

发表于 2009-7-25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也不知国家现在是怎么为农民想的.国家出台政策是想最底层的农民得到实惠,想通过补贴等方式提高农民的种田积极性.哪想到 在我们这些山区来说适得其反.以前收取税费时大片大片的田地空着没得人种,现在有补贴了边边角角都争得面红耳赤的.

      话又说回来,村干部也有部分责任,没把国家这些政策让农民吃透。点点便宜都想占,到最后弄出事来就让政府为他们擦屁股。如果我是一镇的头儿,我定会把那些贪赃枉法的干部就地免职,该退脏款的坚决让他们退。该为老百姓解决的事绝不拖延!老百姓也不是无理取闹,只是方式方法不对,这也是没得文化,不懂法,不学法的结果。

发表于 2009-7-25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党委书记把一上访者搞不定就叫警察.还是瞒可笑的.而事态扩大.

发表于 2009-7-25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盼当地一把手解决问题,一把手是否把工作做实呢?老百姓为什么砸书记办公室玻璃啊????老百姓不懂法但我不相信老百姓不讲理??



发表于 2009-7-25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铁佛镇党委书记办公室玻璃窗被砸烂就多大的事情嘛,还要动用警察

我看这书记的能耐也就这么一点点

难道村名上访镇上的这么多干部就没有本事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吗?

建议铁佛镇党委书记、镇长们离岗反省了

没有能耐就不要把位置占了

让今年还没有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去处理这些上访工作,可能效果还好些



发表于 2009-7-25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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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江生在2009-7-25 10:14:00的发言:
“上梁不正下梁歪”,官无良则民“无良”。由于道德法律的起码底线被“上”践踏突破,这种无良作风必然导致“下”的竞相效仿,成了人们待人处事的首选,真真反映出如今国人的无奈浮躁与悲愤宣泄情绪。甚至出现原本能以道德法律解决的问题,在通过正常程序不得解决的无奈下,演化为“以暴易暴”的非理性手段。一些官员的无良言传身带,如此影响下面一大片人。大至瓮安、石首事件,小至杨~佳、邓玉娇事件,显示出当今“无良” 无处不在的客观事实。当“有良”的规则被看做无能、虚拟的虚无作用时,民间必然会产生“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给你个说法”的“无良”行动诉求。

发表于 2009-7-25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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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fongbao2008在2009-7-24 22:07:00的发言:

发表于 2009-7-25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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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露桥闻笛在2009-7-25 9:25:00的发言:

谢谢朋友对论坛的监督!我是否是“政府封的”的问题,我以人格担保说:不是。我也是花民一个。但是,眼见我们的公民弟兄,不依法操作,忽视了“一事一议”是《村民自治法》赋予的法定权利,而又不依法向自己的政府诉求,甚至发展到“砸毁警车”,而使自己承担法律后果!难道大家忍心看到这个不该有的结局?如果,朋友们依法诉求,该多好啊!谁无父母妻儿?但是法律不讲同情啊。难道不是惨痛教训吗?

请教一下  当年贺龙两把菜刀杀人 是否合法?

 

贺龙是否也应该依法诉求自己的权利?

 

老实说 不想评论你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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