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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买菜太婆横穿红星路 奥迪没刹住车把她撞飞三四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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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9:50
其实是法律不健全,规定行人不守规走被撞自己责任。就不会中国式过马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9:51
不按交通规则行走,就该后果自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9:52
不走人行横道,横过马路者撞死撞伤一律不负责任。我国的法律就是撞到人就会有麻烦来了,其实人家司机还是受害者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9:53
自作孽不可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9:54
两字,找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9:54
自己我死。给别人找事。

发表于 2016-7-7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人多车多的今天,人车都应具有安全意识。车祸事故虽然人人都不愿意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又不是人人都能保证能够幸免这一灾难的。因此,从个人角度上来说,不慎被撞受了伤甚至丢了命,驾驶员和保险公司即便是能赔笔钱给您,但是受痛苦和丢命的毕竟是您自己,驾驶员和保险公司毕竟不能替您受痛苦和丢性命,所以您无论走路步行,还是骑自行车丶摩托车,都必须保持时刻注意安全又从驾驶员角度上来说,如今虽有保险公司,但是一旦发生车祸,仍有倾家荡产的例证,因此在路过一些看不清判断不清前方情况的路段时,必须时刻减速缓慢一点,以防止突然性地出现人车目标时刹不住车,酿成车祸悲剧,害己又害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9:54
横穿者负责60%,奥迪负责40%。奥迪的责任是违反交通法规,超速行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9:55
我们国家的法律就是重情不重法,就是应该谁的责任谁负不要认为开个车的都是强者,这样的法律不改还叫法吗?还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9:55
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法律不是做摆设的,藐视法律,挑剔社会!我们的法律竟然实行交通法规,那么就应该真正要起用法律说话,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谁犯法,谁买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9:55
横穿马路就是自己的责任,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该是谁的责任就该谁负,如果没有法律约束和裁定,那以后的标准怎么判定,这样的情况那司机就惨了,即使对方对的原因也要遏司机吗?当然出于人道主义可以给老人一定的帮助和经济支持。而不是对方乱
要价,希望行人和司机都遵守法律法规,都不违反交通法规,这样司机开车也放心,行走安全也有保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9:55
谁违法,随负责,不能分弱势与强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9:56
把行人,非机动车,提到与机动车高度,谁的责任谁担,他们就不会横穿马路了,因为他们觉得失去了保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9:56
驾驶员才是真正的被害者,责任要划分清,不能因行人或非机动车是弱者而纵容其犯错或犯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9:56
行人不尊守交规是驾驶员最头痛的事,交给交警处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9:56
害了自自己即又害了别人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9:56
严惩违章的行人,维护车主的合法权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9:56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按交通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9:57
只想说法律公正公平,才有力度,没有特权和弱势群体,农夫和蛇就是列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9:57
中国的法律就是不建全.就是歪的,我个人认为.不管你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那个闯红灯就该是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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