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目前是多层结构的房屋,由于特殊情况,是没有公摊面积的。如104个平方米,那就是104个平方米的净面积。搬迁过去的是电梯公寓,公摊达到18-20个平方左右吧。按照他们说的赔付法,【如:我们小区104平方米的房子,陪两个70多平方的面积,共计140个平方,然后我们每个平方倒补100元钱一个平方,那就是一万四,然后多出的36个平方按照1780元/米2补,我们要倒给他们几万元。这样西汇公司所有的安置费和房屋装修费也就省下来了。只要学过数学的都会算吧。】虽然目前电梯公寓很“港”,但是往以后走,房屋都是电梯公寓了,试想一下吧,如果现在没有对我们那进行“战略型”的拆迁,到时候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的多层,可就成为稀有物品,那不就是应了那句物以稀为贵了吗?这潜在的价值不菲啊! 目前小区的居民提出的要求,按照一赔二的方案,西汇公司说不行。那这样吧,面积我们也不想多要,谁都知道中国人最注重的就是老宅,所以我们也不想搬迁,那就原建原赔嘛,还是说不行。为什么?不言而欲吧。 告诉大家,目前犀都小区的位置在,离西区花园几十米,百事可乐对面。靠近新建的地铁和轻轨,就目前而言公共交通也很方便。搬迁地在西南交大新校区后门,没有交通配套,没有完善的配套设施,是新开放的处女地。想想当时买犀都小区房屋时,那时这也没有开发出来。现在热闹了,交通方便,靠近地铁高铁了,靠近市场,靠近一切的配套设施了,所有这些在我们即将要熬出头时,准备享受热闹和便利时,又要被人移动到“新”的地方去耕耘, 而且还是安置房,这就是老百姓该有的命运吗?我的要求高吗?不符合政策吗?
但我们已经居住了10年,小区几乎是退休人员和上班族的住户。在十年前我们辛勤的劳动,省吃吃简用的存钱买了这套房,想就此一生。小区环境虽然不是很理想,但我们不用给太多的费用,我们还能应付。搬迁过去物管费就要一元钱一个平方,无形加重了我们的负担,“防止因拆迁降低生活水平”,应该不会是国家的一句空话吧?这不也和“让老百姓越搬越富”相抵触吗?
都知道菜场上买菜买水果,还要讨价还价呢,我们用我们辛苦积攒下来的钱买房子,难道有要求,就要被扣上“不合理不和政策”的帽子吗?天理何在!!!! 我们支持城市改造,但我们不支持不合理的拆迁方案。 如果见贴挚友希望能给加入我们的讨论,也许我们的想法偏激,希望能有人让我们能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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