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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遛狗不拴绳,吓倒太婆致残 狗虽没碰到人,主人还是得赔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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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22
老人跟瓷器差不多,自己的狗不栓住,去碰了瓷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22
就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23
看了楼上的这么多,无论是碰磁的还是医院太黑,养狗的主人出门必须要牵止自己的犬,因为任何人见了犬狗都怕会伤到自己,何况是老人?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关爱百姓生命与财产,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因为我们每个人随时都会遇到这类的事情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23
看了楼上的这么多,无论是碰磁的还是医院太黑,养狗的主人出门必须要牵止自己的犬,因为任何人见了犬狗都怕会伤到自己,何况是老人?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关爱百姓生命与财产,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因为我们每个人随时都会遇到这类的事情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23
狗日的碰磁说不是那儿都有件件都是狗良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24
老婆婆也要诚实共同承单责任,狗主人也很诚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24
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25
该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26
不按规定带宠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全泽赔偿,理所当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26
烈性犬国家应该出台相关的饲养管理法案或者明文禁止私人饲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28
都是警花与警犬惹的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28
养大狗的女士晚上基本都有用持久耐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29
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30
就是,啥子医药费哦?被狗吓到要价十几万???哪有拿钥匙吓狗的哦?只有逗狗的,狗狗像小孩子一样听到钥匙响就会迎面而去,不是吓狗而是逗狗,应该自己负责才是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31
除担全责外,还应重罚。让不尊守现规则的付出让代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32
十四万太少了,老太婆今后后续費用就该养狗的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34
从此 ,又多了一条讹人的条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35
对的,就是应该这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35
笑死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36
该养狗主的人负全部责任,有时进电梯忽然狗向你旺旺大叫把人魂都吓掉,感觉养狗的人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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