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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遛狗不拴绳,吓倒太婆致残 狗虽没碰到人,主人还是得赔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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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47
应该赔偿,法院很公正,但在广元到处可看到这种不牵链孑的遛狗,该改了,而且不应在公共场合遛狗,有些狗又没打疫苗,对社会带来威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48
是啊~我就是特别怕狗的那种!最讨厌的就是那些遛狗不拴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48
怎么判赔那么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49
这肯定是狗主人负全责了,如果你把你狗拴好拉着,也不会这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52
死老太婆,骗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53
判决正确!狗主人未尽监管责任,还应责罚以儆效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54
城市就该该禁养狗,狗屎乱屙,影响市容。对怕狗的人来说,也是一种心里压力。罚重点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54
这些乱叫的人比狗讨厌一千倍,那么老了连只小狗都要吓摔倒还到处乱跑,如果是人碰倒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55
应该禁止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56
如果是人碰倒了呢?那么老了就不要到处乱跑出来害人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56
大狗我走街上看到都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56
该狗主人赔偿,应该!应该!判得很公正!现在到处都是宠物狗,还很猖狂。就应该治理治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56
是对的该陪,现在许多养狗人比对老人还好,假愛干净,人畜同处一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58
宠物就应该养在家里     要么就每月付给环保部门一定的清洁费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58
哈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59
十四万怎么算的,要是沒钱又怎么办,城市养狗危害是大,应该法律规定不准养狗,要那么多钱心也太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00
遛狗不栓绳吓了人家造成直接伤害,不主动赔偿,还要别人担一半责任,良心何在,天理难容!?当真姓雷,该遭雷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01
我母亲去年也遇到一摸一样的事,也是倒地骨折,老板连医药费都没赔完,耍不要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02
好假,死个人都陪不了那么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03
遛狗不栓好的,应该拘留三天,罚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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