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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遛狗不拴绳,吓倒太婆致残 狗虽没碰到人,主人还是得赔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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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28
我认为不但负全责而且还该罚款哟!有关部门应该全城禁养,现在小区环境那么好,到处都是狗,太恶心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29
狗供在神位上更好地表现同性同族同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30
显然那个法官也是不喜欢狗的,判得不公正,老太婆自己也有过失行为,她不用钥匙去伤害狗狗不可能主动攻击!小型宠物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30
应该尽量少养狗,狗都快比人贵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31
那工伤致残(本受害人无责)应赔多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31
有一部份养狗的人是很自私的人、跟人交流沟通
困难、把情感转移到狗身上、把狗叫厶儿、心中只有自我和狗、不顾及别人的安全、感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31
狗主人应该付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32
干得漂亮讨厌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33
不准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33
该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34
遛狗不仅要拴绳子,还应该给套嘴套,这才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34
哎,但愿不要养狗,养猫的,总是觉得很拉风,其实不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35
狗伤人事件越来越多,不管怎样受到伤害,都是主人的监管不利造成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35
判处的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35
我家的狗也是,吓了一个老太婆骨折了赔了三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36
判的好,现在很多人养宠物没一点素质,宠物到处大小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36
养狗已成为21世纪中国城市的公害,建议立法禁止城市养狗,违者对狗格杀无论,对狗主人处以重罚,还城市一片安宁、清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36
狗毕竟是畜生,再乖再听训导的狗它也有失控的时候,养狗的真得注意!前段时间我看了个视频,自家的狗和自己小孩玩,待狗发怒时一口咬住小孩头那惨剧,太吓人了,所以啊!最好还是别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36
大多数养狗的,一般是心里或精神上有缺失,在找寄托,这样的人的基本自私自利,不会顾及他人感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37
养狗的隐患太多太多,如果实在要养,必须栓着,畜生是不会讲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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