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城市道路,还在施工,各种车辆人员交织,后车就该减速慢行,与其他车辆行人拉开前后及横向距离,礼让其他车辆行人,预防突发情况发生,,随时准备紧急刹车,保证及时停住。
2。各行其道,不能违章抢占其他车道,干扰其他车辆通行,车辆运行都是互相影响的,你要是抢了道,别的车就容易误判,进而影响到你自己的判断,导致事故发生。
3,右前方车辆随意变道,由于你跟车太近,反应不及发生追尾,要是你本身无违章行为且撞击点在前车的侧面,肯定是前车全责,但是本案后肇事车居中行驶左右摇摆侵占其他车道,在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施工路段连续超车,前面3辆电瓶车出现行驶轨迹不稳定且电瓶车在超越临时靠边的小车情况下,后车都不减速拉开距离反而加速跟进,在受害电瓶车违规变道的突发情况下又措施不当,没有及时刹车避让而追尾,追尾发生在肇事车正前方,撞击点是前车后尾灯护泥板后车前围档正中,所以后车主责甚至全责难免。
4,如果按照交警的说明,施工路段标线无约束力,结合各种证据分析,依然是后车追尾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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