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5日的新闻,才得知邛海边还要建设一个五星级酒店,地址在海南乡岗窑村(就是原来挂“水电科技园”的那个围墙内),酒店名称邛海﹒麓镇度假酒店。当天剪彩时有州、市的领导参加。知道这一消息后,我不是像多数人一样高兴,而是气愤。大家先来看看这个效果图。
我强烈反对在这个地方修建五星级的酒店,其理由有两大方面:
一、这个酒店的建设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1、我们大家都知道,邛海是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而《国家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和 《凉山彝族自治州邛海保护条例》都明确规定,在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内不能搞大型的建设工程,特别是《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 邛海﹒麓镇度假酒店项目的建设显然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邛海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其总体规划是国务院批准的,而西昌市总体规划(含邛海泸山)在我们敬爱的吴靖平州委书记在的时候就通过省政府批准的,这些规划当中是不准在邛海边上修建大型酒店一类建筑物和设施的。邛海﹒麓镇度假酒店项目违反了西昌的规划。
请大家网友和市民思考,书记和市长的个人决定是否可以改变国家法律?地方领导是否更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从现场和地图上都可以看出,原“水电科技园”这个地段的地势很低,如果在这个地方修建了大型的酒店,那这里产生的生活污水怎么排放,那还不就排放到邛海里面,那是多么可怕。邛海是我们西昌人的母亲湖,是我们西昌乃至凉山绝无仅有的财富。邛海﹒麓镇度假酒店建成后,将是邛海的一大污染源,到时怎么整改,难道又把价值10多亿的酒店关闭吗?请州、市领导从长远利益思考这个问题。
本人在此声明:1、我不是哪个酒店的老板或者员工;2、如果是有良心的西昌人,都请关心一下我提出的问题,且请州、市宣传部外宣办的同志们不要删除我的帖子(我相信版主会通过我的帖子)。
在此,我号召志同道合的朋友,我们一起就这个项目找相关领导反映,我们要保护我们的邛海,保护我们的母亲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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