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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癌症晚期偷车贼被踢几脚后死亡,车主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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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1
有些事情还应该结合当地,当时情况而论,作为小偷小摸的确可恨,法律法规不规范所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1
狗屁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1
正义何在,这样算过失罪,是不是以后有人抓住小偷,小偷用生命威胁的时候,所有被偷的人就双手把自己的东西及财物奉上。因为自己行为不当引起的后果,小偷自己付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1
法律有它的公正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1
小偷的就是命,他偷车发现不打他,看着他偷,车子被偷了活该啊!就没想过人家车主的感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1
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2
国将不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2
法院判决说明有绝症的人,就可以去干坏事。赢了就转到起,输了反正都是死,而且还有法律保护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2
共产党制定的傻逼法律,维护小偷的合法权益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2
吸毒者很多都会去偷,但大多都有病,公安机关怕在关押期间出现死亡担责,所以很多犯了事的公安机关都没有处理,也是所谓的人权问题,但很多受害人的东西被偷就只有自认倒霉,因为很多案子公安机关根本查都不查,原因很多…这社会主要是都看在自己的利益,不会有人会为你冒险的,那怕是所谓的人民公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2
还好只是判缓刑,家里不知是高官还是有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2
社会公德与法律发生冲突时。应着实情!只有这样,道德才能得以传承、公德才能得维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2
沒提经济赔尝及或赔多少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2
盗贼该死,不应该负责,不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3
有点离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3
整对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3
死了就死了呗,偷人家的东西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3
这是在给 好吃懒做的人指出一条明路啊!入室抢劫前请大吼一声:不把钱乖乖交出来敢打我! 我就死给你看  我遇到会给钱了 不然风险好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4
偷东西没罪了,谁叫你家东西让别人一看就想偷。车主何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24
他不偷车就不会打他,不打他怎么会死,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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