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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癌症晚期偷车贼被踢几脚后死亡,车主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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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8
奇葩的中国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8
你还敢维护正义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9
当时应该报案,缓刑三年表现好不会坐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9
传授一种新的生财之道:建议有不治之症的人都去偷,抢,碰法官!不用判他刑,叫他赔钱,还为家人赚一大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9
没一个好东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9
小偷太可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9
这他妈的什么世道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9
这他妈的什么世道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9
一群文盲法盲,居然大多还是四川的,丢人现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9
正当防卫还担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9
如果小偷偷了我的东西,我直接把小偷打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09
也应该一命换一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0
不应该判刑。人到主义。因为偷东西又吸毒。又不是打他治命地方而死。。人到主义才是真的道理,。并且自身都是重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0
杀人就该死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0
那小偷那贱命,就是不打他也会死的!刘某应该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0
辰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0
辰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0
这个案子有一点不明确,这小偷的死亡是伤害所致还是因癌症死亡。如果是癌症死亡,这判决就有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0
现在这样的社会,那只能看到别人偷了.吸毒人本来是危害社会的,希望法院轻判受害人.本来有理,现在搞得沒得理了,如果是你们自己,你们总不会看到他偷吧,吸毒人可恨,太害公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1
狗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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