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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癌症晚期偷车贼被踢几脚后死亡,车主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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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1
狗屁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1
我觉得不因该打那个偷车的人,车主可以给警察叔叔打电话说:〞警察叔叔有人偷我的车。〞可以这样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1
没看过审死官吗?当然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1
建议立法机构在全国征求意见,产生新的对偷盗者量刑的法律措施,就像人社部向全国求延迟退休方案一样,行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2
这他什么法律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2
15828902728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2
现在的法官是什么狗鸡巴法官!女子遭强奸时都要配合不然要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2
打人会打出问题,谁都知道。病人是可以医治的,谁都知道。那么多读书人,连小孩都懂的道理,还要怎么说?一群混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2
让我们怎么说,只能够怪他倒霉,也说明了世态炎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2
以后丢了东西就找法院赔 千万别去找小偷的麻烦 法官不会允许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3
如果当时刘打小偷又报警,可能后果是不是就不一样了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3
这样不是支持多做坏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3
就算是小偷也该法律制裁,私人动武就是犯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3
现在的法律都是保护那些小偷,强盗,骗子的。别去招他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4
如果歹徒闯入家里抢劫杀人,按照这些灭绝人性的法律和法官的逻辑,应该跪地上让人家挨个杀,不能反抗,反抗要判刑……这些日本鬼子的种啥干不出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4
支持小偷去法官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5
法律滞后,该好好的修改了,不然真的是天怒人怨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5
法律滞后,该好好的修改了,不然真的是天怒人怨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5
法律滞后,该好好的修改了,不然真的是天怒人怨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3:15
法律滞后,该好好的修改了,不然真的是天怒人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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