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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市委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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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8:14
怕锤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8:14
流氓政府

发表于 2016-12-26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管: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
巴中官方在教师待遇上是如何贯彻执行的呢?

发表于 2016-12-26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真正落实了《教师法》的“不低于”原则,是不会导致两类公职人员的工资差距和对立冲突的。但要是从政府决策层面集体“假公济私”,弄权玩法,人为拉大两类公职人员的工资差距,既为国法不容,也不能为常理、人情所容,是掩盖不住、也长久不了的!怨气积蓄的终极结果必然导致群体性社会事件及至社会动荡,最终是要有人来承担罪责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8:20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8:20
说的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8:22
情况属实

发表于 2016-12-26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6-12-26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真正落实了《教师法》的“不低于”原则,是不会导致两类公职人员的工资差距和对立冲突的。但要是从政府决策层面集体“假公济私”,弄权玩法,人为拉大两类公职人员的工资差距,既为国法不容,也不能为常理、人情所容,是掩盖不住、也长久不了的!怨气积蓄的终极结果必然导致群体性社会事件及至社会动荡,最终是要有人来承担罪责的。

发表于 2016-12-26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真正落实了《教师法》的“不低于”原则,是不会导致两类公职人员的工资差距和对立冲突的。但要是从政府决策层面集体“假公济私”,弄权玩法,人为拉大两类公职人员的工资差距,既为国法不容,也不能为常理、人情所容,是掩盖不住、也长久不了的!怨气积蓄的终极结果必然导致群体性社会事件及至社会动荡,最终是要有人来承担罪责的。

发表于 2016-12-26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年终目标考核奖有政策依据,而教师年终目标考核奖目前暂无政策依据。那么出台文件拿出来给我们看看,还有就是教师享有公务员同等工资这咋说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8:37
支持下

发表于 2016-12-26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官员、公务员确是有权,乃至强势,可以说是现实世界中的父母官,掌握着一方土地上的百姓命运,但教师就没有所谓的权力了吗?关起教室门来他们都是孩子们精神世界的王者、灵魂与命运的主宰,你们可以在现实世界中制造人与人的差异,他们为什么就不能在精神世界中制造点学生与学生的不平等呢?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可以把公务员的孩子集体制造成废物与垃圾,只不过他不愿意违背自己内在的良心和道义而已!因为世有公道,人有良心,国有法律!但愿在此次事件的后续处理中,能让法律、道义和良心回到冲突双方的理智中,给教师一点尊严,还社会一个公道,留孩子一片蓝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8:38
哈哈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8:38
哈哈支持

发表于 2016-12-26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官员、公务员确是有权,乃至强势,可以说是现实世界中的父母官,掌握着一方土地上的百姓命运,但教师就没有所谓的权力了吗?关起教室门来他们都是孩子们精神世界的王者、灵魂与命运的主宰,你们可以在现实世界中制造人与人的差异,他们为什么就不能在精神世界中制造点学生与学生的不平等呢?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可以把公务员的孩子集体制造成废物与垃圾,只不过他不愿意违背自己内在的良心和道义而已!因为世有公道,人有良心,国有法律!但愿在此次事件的后续处理中,能让法律、道义和良心回到冲突双方的理智中,给教师一点尊严,还社会一个公道,留孩子一片蓝天!

发表于 2016-12-26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官员、公务员确是有权,乃至强势,可以说是现实世界中的父母官,掌握着一方土地上的百姓命运,但教师就没有所谓的权力了吗?关起教室门来他们都是孩子们精神世界的王者、灵魂与命运的主宰,你们可以在现实世界中制造人与人的差异,他们为什么就不能在精神世界中制造点学生与学生的不平等呢?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可以把公务员的孩子集体制造成废物与垃圾,只不过他不愿意违背自己内在的良心和道义而已!因为世有公道,人有良心,国有法律!但愿在此次事件的后续处理中,能让法律、道义和良心回到冲突双方的理智中,给教师一点尊严,还社会一个公道,留孩子一片蓝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8:39

发表于 2016-12-26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官员、公务员确是有权,乃至强势,可以说是现实世界中的父母官,掌握着一方土地上的百姓命运,但教师就没有所谓的权力了吗?关起教室门来他们都是孩子们精神世界的王者、灵魂与命运的主宰,你们可以在现实世界中制造人与人的差异,他们为什么就不能在精神世界中制造点学生与学生的不平等呢?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可以把公务员的孩子集体制造成废物与垃圾,只不过他不愿意违背自己内在的良心和道义而已!因为世有公道,人有良心,国有法律!但愿在此次事件的后续处理中,能让法律、道义和良心回到冲突双方的理智中,给教师一点尊严,还社会一个公道,留孩子一片蓝天!

发表于 2016-12-26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真正落实了《教师法》的“不低于”原则,是不会导致两类公职人员的工资差距和对立冲突的。但要是从政府决策层面集体“假公济私”,弄权玩法,人为拉大两类公职人员的工资差距,既为国法不容,也不能为常理、人情所容,是掩盖不住、也长久不了的!怨气积蓄的终极结果必然导致群体性社会事件及至社会动荡,最终是要有人来承担罪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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