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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市委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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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6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真正落实了《教师法》的“不低于”原则,是不会导致两类公职人员的工资差距和对立冲突的。但要是从政府决策层面集体“假公济私”,弄权玩法,人为拉大两类公职人员的工资差距,既为国法不容,也不能为常理、人情所容,是掩盖不住、也长久不了的!怨气积蓄的终极结果必然导致群体性社会事件及至社会动荡,最终是要有人来承担罪责的。

发表于 2016-12-26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真正落实了《教师法》的“不低于”原则,是不会导致两类公职人员的工资差距和对立冲突的。但要是从政府决策层面集体“假公济私”,弄权玩法,人为拉大两类公职人员的工资差距,既为国法不容,也不能为常理、人情所容,是掩盖不住、也长久不了的!怨气积蓄的终极结果必然导致群体性社会事件及至社会动荡,最终是要有人来承担罪责的。

发表于 2016-12-26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发“目标管理考核奖”导致其工资水平远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显然违反了《教师法》及其相关法规、政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8:47
领导们教师节你怎么讲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8:50
顶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8:53
政府在行动就应该尽快给我们答复,不要维稳忽悠我们!
发表于 2016-12-26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8:56
有道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8:56
支持老师的合理诉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8:57
问得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8:58
很有道理。支持维权

发表于 2016-12-26 19: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9:07
支持,争取合法权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9:15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9:19
巴中市教育局的回复简直失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9:20
教师是天底下光辉的职业,吼了几十年了,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多少老师在贫困线上挣扎,你们了解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9:26
觉得教师待遇低的,可以辞职不干噻,后面还有大批人等着呢。

发表于 2016-12-26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使国家对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了不同的工资制度,但实际上两者之间在工资总量上存在着法律法规确立的相关性,即“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省、市、县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同级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也就是说,无论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怎么组成、什么名称,最终它的总量都要参照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且有《教师法》确立的“不低于”原则。那种公务员工资之外可以有“奖金”、且数量与教师绩效工资无关的认识显然是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曲解。首先,公务员只有工资,奖金只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工资之外无奖金

发表于 2016-12-26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发“目标管理考核奖”导致其工资水平远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显然违反了《教师法》及其相关法规、政策!
政府违法,教师维权,社会撕裂,学生遭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6 19:54
加油↖(^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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