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法院的法官们:你们好!
请你们仔细看看认真推敲,请尽快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1、李万光之妻是周琴的亲妹妹,李万光只是资阳血站的一个普通工人,他老婆是资阳某医院的合同工,他们在法庭上说他们家里长期存放着20至30万元的现金,这符合逻辑吗?如果他家里真有这么多钱长期存放不进银行,就不能排除偷偷卖血之疑。
2 、李万光拿房子作保护给周琴夫妻贷款30万元,在银行还没有放款的情况下,李万光就去银行把 这笔30万元取出来借给周琴了,在银行还没有放款的情况下,李万光和周琴之夫桂树斌就能提前半个月取出这笔钱来,请问:当今社会谁能办到?难道是银行的流水在说谎?他们的银行取款凭证是认为的?是银行在造假?
3、事实面前毋庸置疑。周琴也不是开公司的,她夫妻只是一个股东,并非法人代表。再说,李万光家里既然长期存放到二三十万,为什么还要用房子去贷款?还要用工资证明去贷款?李万光是在装穷叫苦还是故意掩人耳目?很可能是怕相关部门查到他利用工作之便作了点什么?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李万光的说词和行为如此矛盾,这里面肯定有鬼。
一句话事实胜于雄辩,我始终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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