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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骑车撞上停放汽车身亡,家属索赔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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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男子醉酒骑车撞上停放汽车身亡,家属索赔40万
男子醉酒骑车撞上停放汽车身亡,家属索赔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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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21:55
狗屁法院,明天去法院门口撞一下,索赔拾万元,看法院什么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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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21:56
什么是法?我认为取掉三点水。
不是《法》了,而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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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德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21:56
酒后驾驶超40码的电瓶车。造成别人财产损坏,应该赔偿,保险公司是赔了,但下年度的保险费增加了由谁付,车主应该起诉,要求赔偿其汽车修理费,精神损失费,下年度超出部分保险费,合计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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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21:56
看来停车都存在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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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德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21:56
道法的规定固然从人道出发,但的确助长了社会歪风邪气的盛行,更是在纵容。道法应该修改为是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全责方如果确实家庭非常困难的,可以申请由另外的救助,即从交强险赔付中给予适当帮助,但是决定权应该是无责方车主。这样就可以避免死者方胡搅蛮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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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广元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21:58
妈妈的,机动车辆弱势哦,国家不能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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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21:58
这纯属不按法规的判罚!难道“弱势”就该不讲法律规定?类似于我穷就可以杀人放火来致富?越是这样离法制国家越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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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22:00
一毛钱也不赔。那人活该。自己喝酒自己撞死的,关别人屁事。典型的变相碰瓷。那是不是人没死,电瓶车坏了,还得找别人赔车?中国的法律算什么狗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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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22:01
这就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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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22:01
这就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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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上海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22:02
15228229833这个死者应该路边庙,山神爷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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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22:04
骑电动车太不要脸啦,狗日的喝啦烂酒还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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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22:06
中国法律就是喂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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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22:06
要是没责任也要陪那么多中国的法律法规就是一种悲哀,难怪有那么多碰瓷的,那天要是不想活了就不用去跳楼自杀还是去撞车还能给家里留下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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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22:06
这还是法制社会吗?不是以法为大吗?没责任也要赔,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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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自贡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22:06
天理何在,这就是助长歪风邪气的法律。可悲的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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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湖北武汉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22:07
假设碰到树上找谁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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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德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22:08
人死伤为大!你也不想死伤嘛那个不大意。但我也意到过赔过!别人伤了我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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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22:11
药也大坑人了!谁谁便,一合晋通感冒药都是一二十元钱,而且至得了至不了感冒你还是要买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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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乐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22:13
就是因为交通法乱判才有那么多碰瓷的人,上次我就开小车直行转弯的摩托车来撞了,摩托车又没有手续,交警判我次要责任,结果还不是我全赔钱,内心强大的不满!还说中国的法律越来越好!真的是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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