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此案前段时间三堆派出所副所长浦亮和现任教导员余仕礼到我家来找我私了,我让他们到大街上谈他们说大街上不是谈私了处理问题的地方,后来让我们村主任到我家来问我有啥要求我说把我这几年的经济损失、青春损失、精神损失、资料费、律师费、快递费、误工费、拘留我十五天并把我保存录音的手机损坏赔了把广西警方2014年9月30日到三堆派出所和我家来有没有按照回复处理问题,是如何离开并向公安部回复结案的作文件回复就是了。当时算了一账我原本上班年收入十几万三年多了光误工费就要几十万,律师费也是十万,精神损失费和青春损失费还不敢算,三堆镇政府部门不想赔一分钱给我打话平和。给我开空头支票许诺给我项目做,难道给我个亏本项目我也做?如果不做就是我放弃了。再说了这是刑事案国家法律是不允许私了的他们竟然直接谈私了是不是有点可疑?还有我的资料是广西传销组织盗取的主要责任也应该是传销组织,广西警方不查案是不作为是第二责任方也没找我谈私了,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唐昌华是违法办案人兴安县公安局只是把此人开除了电话回复我也没找我谈私了。三堆派出所找我谈私了又是为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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