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陶家坝村多年来的政治生态完全笼罩在宗派意识,宗亲势力,小农思维的阴云中,主要干部政治素质低能,法纪意识淡泊,心胸器量狭隘,理想信念缺失,目光短浅,人生价值观异位。妒忌贤能有之,排挤正义者有之,排除异己者有之,大搞帮派,团团伙伙,领导班子政治风气不正。从换届选举中暴露出群众思想涣散,一盘散沙,各吹各号,各唱各调,究其根源:是领导干部自身钢火不硬,政治基础不稳,结党营私严重,致使人心向背,缺乏凝聚力,在换届选举中利用自己的宗亲势力搞暗箱操作,排挤正能人士,违背党的纪律,不公正,导致局势失控。在任职期间妄故财务纪律和财务制度,上下其手,大搞徇私舞弊,侵蚀损害公私利益。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政治精神末稍,关乎党的执政根本,关乎底层群众根本利益和福祉,关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关乎农村十三五深化改革与绩效,望有关领导对群众反映的以下问题进行彻查,还我村群众一个公道,还陶家坝村政治一片净土。
1、在2015年低保评审中,支部书记向建周背着其他村干部搞拼户保,违规操作搞平衡,将三社陈必应的低保(该户6口人)分给解碧香1个名额,结果2016年二季度两家均未享受到低保救助,调查对象(陈必应,解碧香),三社刘天清(其妻杨怀成:残疾人)与刘清华3人(其妻杨德慧:残疾人)搞成拼户保,结果只有杨怀成和杨德慧二人享受了低保。请纪委追究民心工程违规操作的直接负责和首问责任,并追查其余低保补助金的去向。
2、2016年异地搬迁政策补助规定:人均25平米建设标准,共三户:吴定富4人,共100平方,吴国平4人,共100平米,刘天富3人,共75平米,按政府文件规定每平米1100元建设拨款建设标准(除刘天富自建外),吴定富,吴国平均由向建周,刘成文找人代建,且合同均是97000元人民币,还要贫困户自付基地开挖费5000元人民币,请纪委调查该项目违规套取扶贫资金行为,并追究政治和经济责任(共30500元)。
3、2015年贫困户评审,向建周包二社,对政策把关不严,杜天喜被评为贫困户(五个大人养一个小孩),群众反应强烈,向建周和刘成文采取压制群众言论,并于2016年2月评定为异地扶贫搬迁户(该户已于2008年落实过一次地震危改),该户在2016年自费建住房一幢,说明经济并无困难,在建房占地问题上,向建周,刘成文不报备上级国土主管部门,不通过二社群众干部讨论,擅自表态让杜天喜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违法占田建房,以上事实不是优亲厚友,照顾关系是什么?请纪委追查其违反扶贫政策和基本农田保护法的首问责任(调查对象:陶发元,熊朝国)。
4、在2015年陶家坝村二社村民陶吉军危房改造过程中,向建周侵占陶吉军3600元人民币的危房改造款,另以村委名义收取陶吉军危房改造房屋土地使用费400元人民币,在陶吉军多次崔问村乡两级主要干部下向建周无奈开据说明已收此款。
5.0、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向建周违反财务纪律,出纳,审计,做帐由他一手操作,长期受其岳父陶贵荣唆使,伙同刘成文一项多报,重报,无事冒报,弄虚作假等多种手段长期骗取国家财产,惠家资金,村社干部既得分配资金(2014年,2015年帐面上反映出虚假支出帐务近17000多元人民币外);
5.1、向建周,刘成文2015年冒领苟北成,陶吉军,朱周三户(每户3500元)危房改造款10500元人民币,破坏党的执政形象,侵占惠民资金,损害群众利益(另收陶吉军400元现金,2016年底打了白条)。
5.2、2016年年度结算村级财务时,采取做假账,列取虚假开支等手段,致使村级财务亏空4.8万元之多。如:
5.3、开假领据领(公路占道)薛正和牛圈拆迁款1万元,实际薛正和牛圈未拆,钱是一分未得,且未经村委集体民主讨论,决策。
5.4、刘天明鱼塘堤坝是2016年陶家坝村新挖路必经路段,堤坝加高50公分的工程量本是刘天明与何永远(工程承包人)私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向建周,刘成文却违背原则,叫刘柏昌(何永远的雇工)开领据“增加工程款”5000元,违法骗取项目资金。
5.5、2016年5月14日设假帐(村学校,办公室翻盖,维修材料,人工费用清单)骗取本村公共维护费5660元。
5.6、2015年乡政府给予我村集体班子工作合格奖励资金2500元,业务补助1000元,向建周,刘成文与2015年侵吞私分,在隐瞒不过的情况下于2016年财务结算时违规列入收入,公然违背公私分明的财务纪律,采取欺骗手段进行“合理化”,特别是2016年向建周,刘顾文串通一气,不择手段,一手遮天捞取不正当利益,请纪委封帐彻查。
以上帐目均是向建周抓拉村社干部工资,然后采取列假帐,列支“公业务费”、“公共维运”、“一事一议资金”,搞偷换概念,填补挪用资金缺口。
6、我村公益林502亩(村集体288亩,五社大钟山214亩),国家至2011年就开始拨款34503.50元,应该用于林园改造和补偿老百姓,但向建周却将钱转到他个人的帐户据为己有。按国家有关规定,凡是国家和集体的资金不准转入个人帐户(资金兑换帐号:88190110384304524)开支,资金结余情况多年不予公布。
明细如下:
该村总共2块,分别为214亩和288亩,总计502亩。
实施年度:
2011~2012年,9.75元/亩*502亩*2年=4885.50元
2013~2016年,14.75元/亩*502亩*4年=29618.00元
合计:34503.50元
7、2015年向建周以刘成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药材为名(非法集资,另案材料以做说明),拖欠一、二、三、五社群众劳务费,最终以打白条的方式抵2016年的医保款,在村文书向高林交割帐务时(给各社开据注明)到向建周处割帐,向建周以公业务费支出了2700多元农户医保款?
8、2014年刘成文任文书时,不知何故将二社2人,三社2人医保款共计360元,在2015年年度结算时向建周将其列入公业务费支出?
9、2015年刘成文擅自改动陶家坝村三社赵秀英耕地保护补助面积,将文书申报该户面积4.7亩改成3.2亩(实补3亩),在2016年结算时因赵秀英扬言要上访,向建周,刘成文拿公业务费给赵秀英支付(2015年和2016年)两年直补差额款540元。
从以上反映的材料而论,向建周,刘成文身为我村主要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公私混淆不清,朋比为奸,损害国家利益,伤害群众利益,玷污党的执政形象。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八项要求”,以及党组织对选拔、考察、使用干部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七个有之”、“六个坚决查处”的相关纪检监察条例,对群众反响强烈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和核实,给予严肃处理。清理村级财务,整肃干部工作纪律,端正工作作风,净化全村政治空气,纯洁民情民风,立纲纪,树警戒,惩办党内的害群之马,以“教化”促“风化”,开启“民智”、引导“民知”、倡导“民思”,开创全村的新局面,是广大人民的迫切愿望。提倡正气、正义、正能量,坚决打压宗族恶势力,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注重民生、民计和社会、经济、文化全面健康发展,只有这样芝苞乡这个一级党组织才不会跑偏,才会将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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