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当事人白云,感谢各位对我与家人的关心,对于此事当事人我白云公开反驳剑阁公安局110发布的通报。当时在你们硬行拉扯下押离到下寺派出所,在当时我已告知你们执法人员,我已有2个月身孕,公告说你们有女民警细心照料我家小孩,可当时是为什么一天下来都无人给我与小孩一口饭吃,一直到晚上8点半左右,你们警员以给饭吃为由要挟我在我认为不公的笔录上签字,以我家5岁小孩为由要挟我在不公的笔录上签字,当时警员说“你们不要跟我们作对,旁边就是养老院娃儿可以放到哪里面去”,逼迫无奈我只能签字,公告上说有女民警细心照料我家5岁小孩可是我小孩在哭泣一个多小时时间内,你们不睬不理,视为没听到,我家小孩要饭吃时,你们食堂就在旁边,也当做不知,怎么能说细心照料,什么话都让你们说了,请问天理何在,公理何在,我白云可以用名誉担保我说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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