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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292667333

[生活资讯] 顺庆区法院请进来看看,我对判决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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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31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既已明确钟海英涉嫌犯罪,只是扣除一年绩效?然后继续在法院高举法律的旗帜,高喊正义的口号鱼肉百姓?法院的领导都是这么徇私枉法的?这事不能这么算了!

发表于 2017-10-31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少都有一些用,而且你真的向上面投诉,这些人也会害怕,他能在顺庆区玩得转,未必能在市上、省上搞定一切,总能起到震慑的作用!不能让这些司法界的害群之马继续祸害民众!我们都挺你!天天顶一贴,关注事情的进展!
发表于 2017-10-31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主向上级部门举报,同时也在网友提供的中纪委的网站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 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朝阳吃瓜群众 发表于 2017-10-31 15:21
建议楼主向上级部门举报,同时也在网友提供的中纪委的网站举报!

谢谢兄弟,已经4年了,顺庆区法院的这些法官牛逼吧?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 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布衣青年 发表于 2017-10-31 10:23
既已明确钟海英涉嫌犯罪,只是扣除一年绩效?然后继续在法院高举法律的旗帜,高喊正义的口号鱼肉百姓?法院 ...

当然不会算了,本人也算有韧性、有血性的一个男人,行政部门的不依法行政,违法办案,设计阴谋咬了我,咱肯定没完没了,不死不休!就当做为民除害,不然这些人天晓得要祸害多少人,别人可不一定有咱们坚强。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 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朝阳吃瓜群众 发表于 2017-10-27 16:43
希望楼主是个较真的人,让我们大家知道个明白,让这些黑法官受到惩罚

绝对的,不死不休!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 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布衣青年 发表于 2017-10-31 10:22
白纸黑字摆出来的证据,都能不了了之!触犯了刑法,就扣一年绩效就算完事?钟海英乱判一个案子拿的红包也不 ...


谢谢兄弟支持!那我把顺庆区法院这些法官的套路揭露出来,让你们看看这些司法败类的嘴脸!

发表于 2017-11-1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看最后结果。

发表于 2017-11-1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1292667333 发表于 2017-11-1 05:47
当然不会算了,本人也算有韧性、有血性的一个男人,行政部门的不依法行政,违法办案,设计阴谋咬了我,咱 ...

挺你!!

发表于 2017-11-1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1292667333 发表于 2017-11-1 05:53
谢谢兄弟支持!那我把顺庆区法院这些法官的套路揭露出来,让你们看看这些司法败类的嘴脸!

就应该把司法败类的套路一一揭露出来,让大家看看钟海英之流的无耻之徒的丑恶嘴脸!既然监管部门也不作为,就在网上发酵这件事,难道身正还怕影斜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1 10:45
哪哪的官场都这样,官官相护,出事了又开启踢皮球模式,还有一种是一拖再拖,拖到你不能再拖,看谁能坚持下去,看谁有钱耗着…心酸…真正的实事都不能解决,要你们有何用

发表于 2017-11-1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如此!但是司法部门的人职务犯罪,危害更大,影响更恶劣,难道法院最终真要成为没权没钱莫进来?对类似于钟海英这类的司法败类要严格依照相关办法相关法律严肃追责。

发表于 2017-11-1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钟海英好像是顺庆区法院民几庭的庭长?持续关注此事,希望触犯法律之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发表于 2017-11-1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

发表于 2017-11-1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个人还是相信有类似的存在。
发表于 2017-11-2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报纸、电视、新闻,成天鼓吹的司法为民,顺庆区法院院长邹九九又是如何为民作主,顺应民意,而现实却是,法院里这么多的司法败类即使触犯了法律,仍然能继续担任庭长,继续祸害民众!法院的领导们,甚至监管部门对其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里面到底有多少的利益牵扯?

发表于 2017-11-2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论坛里到处可见反映顺庆区法院各种黑暗、各种不公的贴子,这些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人员,甚至触犯到刑法的司法人员,没一人受到相应的惩治,以后的暴民只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反社会的人们攻击政府、冲进法院打砸泄愤!

发表于 2017-11-2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官猿们才不管有没有暴民,官猿们只管自己的乌纱帽和钞票!网上闹得如此沸沸扬扬,政府仍然不会管,有个狗屁的回复就算完事!钟庭长现在仍然过得开心滋润,甚是快乐!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朝阳吃瓜群众 发表于 2017-11-2 09:22
报纸、电视、新闻,成天鼓吹的司法为民,顺庆区法院院长邹九九又是如何为民作主,顺应民意,而现实却是,法 ...

毁三观:南充市、顺庆区两院法官组团谱写“枉法套餐”!
      三年以前,别人在我面前贬低司法人员贪赃枉法,违法办案这些事,我一概讥讽别人胡乱编造,绝不相信。然而从2014年始不幸亲历数起主审法官参与、策划的虚假诉讼,才痛彻心肺地知道原来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竟然还有公然结成反法律、反社会主义,凌驾于党的政策、群众利益之上的利益团伙。本人对主审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偏袒一方,知法犯法,枉法裁判的行为感到震惊,并且十分痛恨。此种法官与当事人、律师、甚至检察官等组成的利益团伙绝非一般意义的腐败可比,他们肆无忌惮的枉法行为不但抹黑了司法队伍,也将会摧毁司法公信力,他们会从根本上破坏国家“依法治国”的方针,动摇人们的理想信念。如果听任这些“法官”团伙凌驾于法律之上,长此以往将给国家法制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非常严重的破坏性负面影响,贻害深远。
       这些人利用法官的身份保护违法行为,剥夺公民的合法权益,践踏人的尊严,所作所为完全颠覆了本人的人生观、价值观。这些人身为法官,可以决定老百姓个人与家庭的命运,掌握企业生存发展与财产灭失与否的审批大权。可怕的是这一小撮人实际上却缺乏对法律起码的敬畏和尊重,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都敢做,从他们身上看不到一点法官的职业道德和羞耻心。连续数年与这样的法律人士打交道,从最初的讶异、不可置信,据理力争,甚至曾经数次认真思考怎样杀死这些人,到如今唯有沉默。
      在党中央和习近平主席提出“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的高压态势下,这群人仍然胆敢目无法纪,组团违反法定程序,设置圈套缺席判决、伪造证据、炮制虚假诉讼,所做出的判决简直荒唐可笑,甚至称得上无耻。
      我即将描述的这几个案件是我们普通群众完全不能想象的噩梦,如今每次想到这些法官本人就一种心悸,深觉呼吸一口廉洁空气都成为了一种奢梦,也为以后会遇到他们的当事人悲哀。不过本人觉得自己有义务和责任把这几年所遇到的司法不公,这些法官组成的利益团伙违反法律程序,徇私枉法所采用的无耻伎俩和违法手段在这里公之于众,避免以后有朋友再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受到同样的伤害。当然更加希望能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能有更多的人来判断事情的真伪,本人相信有良知,有正义感的法律人士和职能部门应该会有避免冤假错案的决心和纠正错误的义务,能够监督我们热爱的这一座城市少一些冤假错案,督促法律行为更加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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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庆区法院的法官种种枉法裁判的手段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莫名其妙就输掉了官司。本人曾经深深的怀疑这些法官是否经过了“枉法”专业培训,否则为什么在几起不同案件中徇私枉法、虚假诉讼、枉法裁判的手段和过程竟然会如出一辙,堪称为“枉法套路”,极为可能师出同门!下面是本人从亲历的几起民事诉讼中所总结归纳的几种枉法手段;
一、隐匿、损毁当事人提交的对另外一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和法律文书;
二、判决时隐瞒对他们不利的庭审笔录和庭审时间;
三、违反法律程序,例如应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却采用简易程序,在判决书上记录的仍然是普通程序审理的。这样没有其他合议庭成员参加庭审,主审法官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制作冤假错案;或者临时将合议庭成员成变更和他一伙的;
四、庭审时故意曲解你答辩的意见,让你措手不及;故意避开对其不利的质疑,故意迈过这个问题不组织双方进行质证;
五、不考虑案件的关联性和因果关系,断章取义,只针对当事人不利的时间或者证据进行审理,对当事人提出的反诉不予受理,说那是另外一起案件,现在这个官司不管这个事,告诉你可以另案起诉;
六、临时通知当事人提供证据,在这个期限内当事人一般均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你一旦不能在期限内提供证据或者疏忽了,法官马上就会裁决或者按撤诉处理。;
七、突然在一段时间内连续签发几次开庭的传票,混淆时间,然后开庭当天告诉你,对方当事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庭审,连续几次都这样,如果你不耐烦了,有一次没有去参加庭审,不管你递交申请没有,恭喜你,这一次庭审过程会相当顺利,并且一定会缺席判决你输的;
八、法官在同一天签发给双方当事人的传票,送达给你的传票上面写的开庭时间、地点与送给另外一个当事人的传票上面写的庭审时间和地点均不符,对方当事人和法官保留的传票时间内容是一致的。这样法官最后以“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裁判”,告诉你“本案现在已审理终结”;
九、对本人提出的请求和证据全部不予采纳,本人申请法院依法调取证据、提出的反诉等等合理请求均不予支持;但是对方当事人提出了变更、调查取证、财产保全等请求立刻全力配合,甚至不惜违背法律规定与当事人同食同宿,牺牲周末或假期时间陪同也甘之如饴;
十、篡改、伪造相关证据,对你不利,一定对对方当事人有利;
十一、威胁、收买本人的代理人,要求其当卧底,在庭审或者法院调查时做出对本人不利的证明;
十二、最无耻下流的一条。就是法官根本不考虑判决时的证据合理与否,判决的内容前后矛盾,一些常识性错误漏洞百出,与法律法规相悖的地方比比皆是,就是说这一名法官已经都不要脸面了?
十三、暗示或者直接要求鉴定、审计单位违法做出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审计结果;
十四、违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自作主张变更诉讼要求;
十五、延长审理案件的时间,可以数年不进行判决,拖到你自己放弃了是最理想的;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毁三观:南充市、顺庆区两院法官组团谱写“枉法套餐”!

      三年以前,别人在我面前贬低司法人员贪赃枉法,违法办案这些事,我一概讥讽别人胡乱编造,绝不相信。然而从2014年始不幸亲历数起主审法官参与、策划的虚假诉讼,才痛彻心肺地知道原来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竟然还有公然结成反法律、反社会主义,凌驾于党的政策、群众利益之上的利益团伙。本人对主审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偏袒一方,知法犯法,枉法裁判的行为感到震惊,并且十分痛恨。此种法官与当事人、律师、甚至检察官等组成的利益团伙绝非一般意义的腐败可比,他们肆无忌惮的枉法行为不但抹黑了司法队伍,也将会摧毁司法公信力,他们会从根本上破坏国家“依法治国”的方针,动摇人们的理想信念。如果听任这些“法官”团伙凌驾于法律之上,长此以往将给国家法制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非常严重的破坏性负面影响,贻害深远。

       这些人利用法官的身份保护违法行为,剥夺公民的合法权益,践踏人的尊严,所作所为完全颠覆了本人的人生观、价值观。这些人身为法官,可以决定老百姓个人与家庭的命运,掌握企业生存发展与财产灭失与否的审批大权。可怕的是这一小撮人实际上却缺乏对法律起码的敬畏和尊重,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都敢做,从他们身上看不到一点法官的职业道德和羞耻心。连续数年与这样的法律人士打交道,从最初的讶异、不可置信,据理力争,甚至曾经数次认真思考怎样杀死这些人,到如今唯有沉默。

      在党中央和习近平主席提出“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的高压态势下,这群人仍然胆敢目无法纪,组团违反法定程序,设置圈套缺席判决、伪造证据、炮制虚假诉讼,所做出的判决简直荒唐可笑,甚至称得上无耻。

      我即将描述的这几个案件是我们普通群众完全不能想象的噩梦,如今每次想到这些法官本人就一种心悸,深觉呼吸一口廉洁空气都成为了一种奢梦,也为以后会遇到他们的当事人悲哀。不过本人觉得自己有义务和责任把这几年所遇到的司法不公,这些法官组成的利益团伙违反法律程序,徇私枉法所采用的无耻伎俩和违法手段在这里公之于众,避免以后有朋友再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受到同样的伤害。当然更加希望能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能有更多的人来判断事情的真伪,本人相信有良知,有正义感的法律人士和职能部门应该会有避免冤假错案的决心和纠正错误的义务,能够监督我们热爱的这一座城市少一些冤假错案,督促法律行为更加公平公正!



      顺庆区法院的法官种种枉法裁判的手段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莫名其妙就输掉了官司。本人曾经深深的怀疑这些法官是否经过了“枉法”专业培训,否则为什么在几起不同案件中徇私枉法、虚假诉讼、枉法裁判的手段和过程竟然会如出一辙,堪称为“枉法套路”,极为可能师出同门!下面是本人从亲历的几起民事诉讼中所总结归纳的几种枉法手段; 

一、隐匿、损毁当事人提交的对另外一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和法律文书;

二、判决时隐瞒对他们不利的庭审笔录和庭审时间;

三、违反法律程序,例如应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却采用简易程序,在判决书上记录的仍然是普通程序审理的。这样没有其他合议庭成员参加庭审,主审法官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制作冤假错案;或者临时将合议庭成员成变更和他一伙的;

四、庭审时故意曲解你答辩的意见,让你措手不及;故意避开对其不利的质疑,故意迈过这个问题不组织双方进行质证;

五、不考虑案件的关联性和因果关系,断章取义,只针对当事人不利的时间或者证据进行审理,对当事人提出的反诉不予受理,说那是另外一起案件,现在这个官司不管这个事,告诉你可以另案起诉;

六、临时通知当事人提供证据,在这个期限内当事人一般均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你一旦不能在期限内提供证据或者疏忽了,法官马上就会裁决或者按撤诉处理。;

七、突然在一段时间内连续签发几次开庭的传票,混淆时间,然后开庭当天告诉你,对方当事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庭审,连续几次都这样,如果你不耐烦了,有一次没有去参加庭审,不管你递交申请没有,恭喜你,这一次庭审过程会相当顺利,并且一定会缺席判决你输的;

八、法官在同一天签发给双方当事人的传票,送达给你的传票上面写的开庭时间、地点与送给另外一个当事人的传票上面写的庭审时间和地点均不符,对方当事人和法官保留的传票时间内容是一致的。这样法官最后以“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裁判”,告诉你“本案现在已审理终结”;

九、对本人提出的请求和证据全部不予采纳,本人申请法院依法调取证据、提出的反诉等等合理请求均不予支持;但是对方当事人提出了变更、调查取证、财产保全等请求立刻全力配合,甚至不惜违背法律规定与当事人同食同宿,牺牲周末或假期时间陪同也甘之如饴;

十、篡改、伪造相关证据,对你不利,一定对对方当事人有利;

十一、威胁、收买本人的代理人,要求其当卧底,在庭审或者法院调查时做出对本人不利的证明;

十二、最无耻下流的一条。就是法官根本不考虑判决时的证据合理与否,判决的内容前后矛盾,一些常识性错误漏洞百出,与法律法规相悖的地方比比皆是,就是说这一名法官已经都不要脸面了?

十三、暗示或者直接要求鉴定、审计单位违法做出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审计结果;

十四、违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自作主张变更诉讼要求;

十五、延长审理案件的时间,可以数年不进行判决,拖到你自己放弃了是最理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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