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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2011

[群众呼声] 求证:广安市几家驾校联营,准备统一定价,属实吗,如果属实,是否涉嫌垄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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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9 08:20
如有人所言,友谊,广中,二中三所高中联合自律,学费一律一万一年,所有的面馆联合自律,一碗面100  money人民币,所有的理发店联合自律,剪一个脑壳200大洋,…………。这一切都可以冠上一顶帽子:人们的名义,为给人民更好的消费体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19 22:43
发改工商尸位素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0 06:37
典型垄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0 06:39
成立广安猪肉自律协会,统一定价:瘦肉50元一斤。你说,这是不是涉嫌垄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0 09:06
官方不回应自能让人认为是官商一家

 楼主| 发表于 2017-5-22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垄断法>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17-5-22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违法了吧
<反垄断法>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楼主| 发表于 2017-5-22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该谁来认领呢@谢哥说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2 21:31
肯定违反反垄断法

 楼主| 发表于 2017-5-23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说 违反反垄断法  可是官方没表态,也只能是人民的名义了

发表于 2017-5-23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g2011 发表于 2017-5-22 10:06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 ...

垄断的双重性决定了反垄断法的双重职能,即一方面要抑制垄断的消极因素,另一方面又要保护垄断的积极成份。
因此《反垄断法》十五条 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3 17:32
驾校难道还是什么高新技术产业?

 楼主| 发表于 2017-5-24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看你一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4 11:25
利润这么高,驾校交税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4 22:40
官商勾结

 楼主| 发表于 2017-5-25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条是对垄断协议豁免的规定。
  垄断协议的豁免,是指经营者之间的协议、决议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虽然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影响,但该类协议在其他方面所带来的好处要大于其对竞争的不利影响,因此法律规定对其豁免,即排除适用《反垄断法》的规定。本条规定对以下垄断协议予以豁免:实际生活中,一些经营者达成的某些协议虽然具有限制竞争的后果,但整体上有利于技术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条第一款列举了六类垄断协议豁免类型,并规定了兜底条款。本条第二款规定,对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予以豁免的,经营者还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是否符合法定的豁免条件,由协议当事人自行判断,并由当事人负举证责任。本条对垄断协议的豁免未规定申报制度,完全由经营者自行判断其协议是否符合本条规定的豁免条件。如果反垄断执法机构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不属于本法规定的豁免情形,经营者将承担达成垄断协议的法律后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6 06:21
为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強化从业自律,经出租车行业自律协会研究决定,从今天起,出租车起步价!!!元,每公里。。。元,组合随意!
我们的口号是:行业自律,服务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26 23:55
现在价格如何?

发表于 2017-5-27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5-24 11:25
利润这么高,驾校交税吗?

你能想到的,国家早想到了

发表于 2017-5-27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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