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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临沂再现“暴走团”,装备升级穿反光服、叉车护航,不守法何谈被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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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09:41
漠视别人利益,任意贱踏法律尊严,去了该死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09:43
去动车道上走更安全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09:43
自作孽不可活,做任何事都要选择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否则就会为你的选择付出代价,这次代价有点大,长点心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09:43
行人有专用人行道,占行车道出事了就应负主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09:44
交通法规,人人都该遵守,行人也不能例外,行人违法,应负主要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09:45
岀租车不应付主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09:45
法律应该是维护公平和公正的地方,而不是偏袒,而且占公路走怎么会是弱势群体呢?我家地被占了,占地的还弱势?我才是弱势好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09:45
责任应该对半机动车理应让行人,但驾驶机动车的也是人,他不会故意去撞人,但也有失误或机
器故障,,所以驾驶员也是弱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09:46
交警队该出来管一管这样的行走人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09:48
各行其道,行人应负主要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09:48
我认为茌马路上暴走的,也应但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09:49
现在就车让行人这一出,很多行人都太得意忘形了,撞死活该乱串马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09:49
谁违法谁买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09:49
法律法规都应遵守,人与车相比是绝对的弱势,但不应自持人多就在机动车道行走,否则咋分设道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09:51
如果没有暴走人群,她即使操作不当也许不会有人员伤亡,可能只是撞在路拦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09:51
各行其道是首则。再是各负其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09:52
这和前段时间野生动物园被咬有区别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09:52
行人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该负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09:52
锻炼身体本身是件好事,但影响他人和公共权益就应该受到严厉的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09:52
暴走团应负主要责任,无视交通法律法规,就应该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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