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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临沂再现“暴走团”,装备升级穿反光服、叉车护航,不守法何谈被宽容?
临沂再现“暴走团”,装备升级穿反光服、叉车护航,不守法何谈被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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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04
我就说了,现在的行人可以肆无忌惮的闯红灯,侵占车道等等行为,因为有法律保护。!!!!!!想想我大天朝。我也只有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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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04
都有责任,只是看谁违法在先,最起码责任各占一半。
本身是暴走团违法在先,应该负主要责任,由于行人是弱势群体,机动车驾驶人分担一部分,也最多是各占一半,不至于承担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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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04
锻炼是好事,请找安全地方啊?干嘛一定要去大马路上?那是自己对自己不负责,不能全怪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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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04
人就该走人行道跑快车道不是找死是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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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05
这个应该暴走的人副主要责任,或者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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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广安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05
看到都是说暴走的责任我就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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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巴中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05
暴走团最后一位应该有警示牌。或者尾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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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05
这些都是成年人了,行人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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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06
暴走团应当主要责任,司机次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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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06
在公路上,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是参与交通独立个体,法制前提就是公平、公正。道义上同情死伤者,死伤者更应受到法律的惩罚。愿血的教训警醒交通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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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06
不要再说什么行人虽不对,司机该负责的话了,遵守交通,违法者主要责任,也该给司机一个公道,不能总让司机无辜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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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07
我认为行人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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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乐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07
遵守交通法规。行人有人行到。机动车有车到 此事故行人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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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08
又要讲依法治国,又要不依法处理,你说“依法治国”是不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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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08
法律瞎定的吗,我不是崇洋媚外的人,但是要说美国的法律就比较完善,错了就是错了,没有什么弱势群体一说!车道那就是车行之道行人就不该在车道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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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南充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08
从你的回贴看出,你一点法律都不懂,机动车道是供机动车使用的,行人在机动车道上是自寻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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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达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09
中国的法律再这样下去(不讲求法律法规)将来的中国将无法可依,难道中国政府真的就是老百姓给它讲法它给你讲理,老百姓给它讲理,它给你讲法,难道中国政府的公务员都是学了“太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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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09
中国的有关这方面的法律漏洞极大。这样就纵容了这些弱势群体的气焰。因为在出交通事故的时候,哪怕本身就是行人或者骑车的人的责任。一般开车的人都要摊上责任。哪怕开车的是正常行驶。这样是很不公平的。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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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09
连自己安全都不考虑的暴走团,还谈什么健康???司机委屈死了都!希望有关部门管管。虽然我们应该尊重老人,但老人也不能不顾为他人考虑啊?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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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10
变态的交通法 纵容交通参与者(机动车外)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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