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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临沂再现“暴走团”,装备升级穿反光服、叉车护航,不守法何谈被宽容?
临沂再现“暴走团”,装备升级穿反光服、叉车护航,不守法何谈被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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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乐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1:04
这条道是该车走还是人走?不知道人为什么要走人家的道?难道这真是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先违法的必须负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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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uwei
zou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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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7
发表于 2017-7-11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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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暴走团的路权,他们侵犯了机动车的路权。法官们应该比世界上任何人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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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1:06
暴走团要负百之八十的责任,严重违追交通规责,才突发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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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1:12
怎么不去高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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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广安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1:15
暴走组织违法在先,交通警察干什么去了,行人走进快车道,占道通行,交通警察为什么不去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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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乐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1:16
什么时候都要守规矩,没有规矩拿法律来干什么。法律要公平公正,假如偏坦那一方,那一方就会无法无天,假如司机担主责,这种事故还会重演,必须给他们一个死都不忘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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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广安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1:19
他以为是他的吗?可以随意的想怎么走,就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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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1:19
他她们是在人行道上暴走吗,是在非机动车道上走吗,对于司机朋友来说,这是变相的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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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魏格纳
小魏格纳
当前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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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91
发表于 2017-7-11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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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比照火车撞死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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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1:24
又方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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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1:27
跟火车撞人一个道理,火车死人就人道的陪你几百块钱,不知道是300还是600我忘了,所以司机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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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1:38
司机是瞎子该负点责任,暴走族也应该负7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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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雅安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1:38
这都是有法不依结果。如果是火车轨道上还有争论吗?刑法规定杀人要判刑,但有人去杀了人您说不判刑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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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1:43
我个人认为不应该分强戓弱者,因现在的行人,一点都不尊守交规,在马路上横穿的人太多了,闯红灯的行人也太多了,在法律面前就应该,谁不尊守交规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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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乐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1:44
如果暴走团不在机动车道上运动,这个交通事故就不会发生。做人的起码常识都不尊守,怪不到女司机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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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1:47
按规定说的话,应该由晨练的人自己负责,不然就失去了交通法规的意义了,不过那些个别开出租车的司机开的太野了,见缝就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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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1:51
这些人素质太低,现在开车的条款太多,实际行人也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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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1:54
真憋不住了,(它妈得一群哈批!)行车道是干什么得幼儿园小朋友都可能知道,现在很多(?)完全不考虑这些,就是TMD只要是和车有关得都是车的不对!如果这群(?)不在行车道中间而是在人行道会出这事吗?现在犯规的人比车多,很多时候人行道人都没有,但是很多哈批还是要和车抢道,其实现在应该大力整治哈这些抢占行车道的哈批了。(真的是憋不住了爆了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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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乐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1:57
试问法官,他们走的是什么地方,在什么道上走,若走的是人行道司机坦主责,若走的是机动车道行人担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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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乐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2:04
要是司机担责先例一开,以后路上的行人就会无法无天,红灯想闯就闯,马路想过就过。反正有法律罩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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