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 温馨提示 尊敬的居民客户:您好!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丰水期试行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251号),从2017年6月起执行“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丰水期电能替代电价政策,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执行范围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直供区执行“一户一表”阶梯电价居民用户;已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直供区同价的“子改分”后的分公司“一户一表”阶梯电价居民用户;已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直供区同价的全资及控股供电公司范围内“一户一表”阶梯电价居民用户。 二、执行时间 丰水期(6月至10月),具体为:6月抄见电量起,10月抄见电量止。 三、执行标准 在维持现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基础上,对部分用电量电价进行下移,具体标准如下: 四、兑现方式 1、使用购电卡购电的智能电表用户,在购电时将丰水期电能替代下移电费(以下简称下移电费)写入购电卡予以兑现,由用户通过购电卡写入智能电表。其中,使用掌上电力、掌上川电APP购电用户,下移电费直接远程下发到智能电表予以兑现。 2、其他用户,下移电费直接在当月应收电费中抵扣予以兑现。 五、查询方式 1、通过当月电费发票查询下移电费及兑现情况。 2、通过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营业厅、95598供电服务电话查询下移电费及兑现情况。 3、对使用购电卡购电的,在购电并插卡后,可以通过智能电表电费余额查询下移电费兑现情况。对使用掌上电力、掌上川电APP购电的,在购电后,可通过95598短信提示了解下移电费及兑现情况。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情况,欢迎咨询我公司工作人员,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国网南江县供电公司 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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