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太轻了,就是处罚的三条就已经构成医院非法行医,严重违犯《民法通则》、《医院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主观上也存在违法故意,监管部门扣点分、罚点款就可以草草了事,退赔患者所交款项就想息事宁人,不助长这些一心想在医疗界淘金,并不择手段获取暴利而铤而走险才怪。区区2.1万对他们这号人算个啥,两三个人身上就起坎了。这个医院据说本身就是臭名昭著的福建莆田系,出这样的事他们其实也是家常便饭,遇事不惊了。我支持受害者走法律程序程序,除退赔医疗费用外,要求赔付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绝不要手下留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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