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仪陇大学生求职意外死于宾馆
四川仪陇县大学生周波,回家应聘工作意外死亡事件,经过警方刑侦和进入司法程序后,近日持续发酵。 今年3月,仪陇县人民法院就周波父母状告仪陇县红田宾馆一案作出判决,驳回周波父母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入住红田宾馆的周波系服毒自杀,红田宾馆不承担民事责任。而周波的父母则认为,红田宾馆属无证经营,其非法经营行为应不受法律保护。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明显偏袒被告一方。同时,适用法律不当,审判程序错误。死者周波的父母对一审判决不服,日前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案情回放:大学生住店死亡 2017年2月10日上午11时许,周波入住红田宾馆。当天下午,周波参加当地一家企业招聘,面试过关。企业方让他两天后来企业上班。 当天晚上周波入住红田宾馆。次日上午12时许,红田宾馆工作人员通知周波续费,发现周波在房间里倒地不起,随后拨打120及110电话。警方和救护车相继赶来现场后,发现周波已经没有呼吸。 今年30岁的周波系山西农业大学毕业生。大学毕业后在外地上班。因父母年事已高,周波萌发回家乡创业的想法,获得家乡有企业招聘员工消息,即赶回来求职。 “儿子连女朋友都没有,平时里身体健康。他怎么会服毒自杀呢?”得知警方现场侦察、以及尸检的结论后,周波的父母想不通:儿子自杀的理由是啥?在咨询律师后,二老向红田宾馆讨说法,提出赔偿要求。通过双方几经磋商后,红田宾馆只同意支付3万元的丧葬费。周波父母一气之下,起诉红田宾馆,要求其赔偿各种费用共计30.2万元。 红田宾馆没有营业执照 红田宾馆位于仪陇县城新政镇汽车站对面。宾馆老板为田齐元、王明香夫妇。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红田宾馆开办5年间,没有办理个体经营户营业执照。 周波父母代理人调查发现,田齐元、王明香夫妇开办宾馆间,曾两次在仪陇县公安局办理了特种行业许可证。而按照宾馆从业要求,其应当办理个体经营户营业执照。周波一案发生后,田齐元、王明香夫妇才向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政管理所申办了该照。 周波父母代理人据此认为,红田宾馆虽取得了仪陇县公安局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是不能够经营的。其非法经营当属于违法行为。其非法经营长达数年,充分说明田齐元、王明香夫妇法律意识淡薄。而一审的判决结果,客观上起到纵容非法经营行为的作用,于法于理于情不容。 周波父母认为,周波入住红田宾馆时没有用身份证登记。作为合法经营的宾馆,对没有身份证入住者,肯定会加以拒绝。如果红田宾馆当时拒绝周波入住,周波可以乘车直接回到不足40公里的家,也不至于在宾馆出事。 判决折射立法精神缺失 警方侦察发现,周波续住红田宾馆后,至发现身死亡近20小时。其时,房间床铺原封不动,房间里的用具也不曾动过。那么,此期间在周波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由于房间没有安装监控设备,至今仍无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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